為幫青梅升職,未婚夫要我空手打死七隻藏馬熊_第6章 6
第6章 6
這些話,最後也寫進了他的證詞裡。
陸景川和沈若晗被正式批捕那天,我沒有去現場。
後來聽人說,沈若晗在警車上一直哭,說他後悔了。
陸景川則是一言不發,只是反覆問押送的警察,我有沒有來看他。
我委託了律師代理出庭。
對方把我提供的所有證據,整理成了一份厚厚的案卷,
每一條都標註得清清楚楚。
三個月後,判決通知寄到了我手裡。
陸景川故意殺人罪未遂,涉嫌職務侵佔,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沈若晗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未遂、非法拘禁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因她犯罪時懷孕,依法暫予監外執行,哺乳期滿後收監。
我本以為一切已經塵埃落定,卻沒想到陸景川進監獄前,還會來找我。
一開始是他自己來的。
敲門我不理,堵我我就報警。
他後來沒辦法,只是偶爾放些水果蔬菜在我門把手上。
那些東西我沒動過,全送給了鄰居。
後來連他媽媽也來了。
那天下午我剛從事務所出來,拐過街角就看見兩個人影堵在我住的樓下。
陸景川站在後面,臉色灰敗。
他媽站在前面,手裡攥著一沓列印好的紙:
“大家都來看看啊,就是這個白眼狼!我兒子不計較門第要娶她,她說送他進監獄,就毫不留情!肯定是在外面有情夫,良心讓狗吃了!”
圍觀的人越聚越多。手機舉起來了,有人在拍。
陸景川始終低著頭,不辯解,也不拉他媽起來。
我穿過人群,彎腰一把揪住他媽的衣領,把她從地上拎了起來。
“你再敢在我面前晃悠一次,信不信我能讓他判到無期。”
或許是我聲音裡的恨意太過明顯,他媽的臉一下子僵住了。
陸景川猛地抬起頭,嘴唇動了動,卻什麼也沒說出來。
周圍舉著手機看熱鬧的人,頃刻間散了個乾淨。
不久後,法院的傳票又來了。
這一次,起訴方是勘測公司,趙銳鋒代表公司出庭。
他精神地坐在原告席上,面前擺著一沓厚厚的事故報告。
起訴的罪名列了兩項:
第一,我將藏馬熊引入營地,危害了全體勘測隊員的人身安全,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第二,第二,造成公司高階勘測裝置損毀。
他請求法院判我賠償裝置損失、營地修復費用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方律師勝券在握地起身,:
“被告程眠在明知熊群追擊的情況下,故意將熊群引向營地,其行為主觀惡意明顯,後果極其嚴重。”
“除刑事責任外,我當事人要求被告賠償營地一切財產損失,合計人民幣三億。”
旁聽席上“嗡”的一聲炸開了鍋。
三億。
我賣器官都賣不出這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