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為弟弟騙我吃十年花生後,我斷親了_第10章 10出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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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後,我沒有回原來的家。
賠償款由相關部門協助監管,一部分用於後續治療,一部分作為生活和學習費用。
聞姨把飯店樓上的小房間租給我。
她只收了象徵性的租金,還把廚房裡所有花生製品清理乾淨。
“聞姨不是可憐你。”
見我不肯收鑰匙,她故意板起臉。
“聞澈去外地讀書後,樓上空著也是空著,你替我看房子。”
聞澈站在旁邊拆穿她。
“媽,你昨天才把新床和書桌搬進去。”
“閉嘴。”
聞姨瞪了他一眼,又轉頭問我。
“床單不喜歡就換,別遷就。”
別遷就。
三個字讓我在樓梯口站了很久。
康復的過程並不順利。
聞見花生味,我依舊會發抖噁心,夜裡也常常夢見媽媽端著碗坐在床邊。
心理醫生告訴我,恐懼不會因為施害者受罰便立刻消失。
“恢復不是忘掉過去。”
“是以後再遇見不喜歡的東西,你知道自己有權說不。”
半年後,我重新參加了學習。
過去的學籍問題經過協調得到解決,我從基礎課程開始補。
白天在學校上課,有空就去聞姨店裡幫忙收銀。
第一次領到工資時,聞姨照常給我裝了一份晚飯。
米飯、青菜和一小塊清蒸魚。
“今天魚蒸老了,不喜歡就別吃。”
筷子停在半空,我下意識回答,
“我喜歡,什麼都能吃。”
聞姨把魚端走。
“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在我這裡,不用靠吃東西證明懂事。”
我的眼淚突然砸進碗裡。
她沒有追問,換了一碗番茄雞蛋麵放到我面前。
聞澈從後廚探出頭。
“這碗我做的。”
“鹽放多了。”
“媽,你還沒嘗。”
“看你的手就知道。”
兩個人在後廚爭起來。
聽著那些瑣碎的聲音,我第一次覺得,一頓飯原來可以真的只是吃飯。
一年後,媽媽刑期未滿,卻寄來了厚厚一摞信。
每封信都在道歉,也每封信都在提醒我是她十月懷胎生下的女兒。
最後一封寫著,
“媽媽已經得到懲罰,葵葵,你也該放下了。”
信被我退回給工作人員,申請不再接收。
爸爸出獄後,在親戚介紹下做臨時工。
他來學校找過我三次。
第一次帶著銀行卡,第二次帶著小時候的照片,第三次跪在校門口。
“葵葵,爸爸老了。”
“阿硯不肯管我,我現在只有你了。”
保安詢問我是否認識他。
我看著那張熟悉又陌生的臉,搖搖頭後又點了點頭。
“認識。”
爸爸眼睛剛亮起來,我的下一句話便讓他的眼睛又暗了下去。
“但我不接受探訪。”
姜硯後來給我發過一條訊息。
他說媽媽出獄後精神狀態很差,爸爸也不肯回家,兩個人見面就互相指責。
他問我,為什麼一家人不能重新開始。
號碼被我拉黑後,手機終於安靜。
二十歲生日那天,聞姨關了半天店面。
桌上沒有蛋糕,而是一碗長壽麵。
面裡臥著荷包蛋,旁邊放著幾盤家常菜。
聞澈把一隻小盒子推到我面前。
裡面是一枚木頭刻成的向日葵胸針。
“花生不能碰,木頭沒事的。”
“你自己刻的?”
“刻壞了六個啦。”
聞姨從廚房出來,抬手敲了他一下。
“誰送禮物還說廢話的?”
笑聲落下,她把筷子遞給我。
“葵葵,先嚐嘗。”
筷子夾起麵條,我卻沒有立刻吃。
媽媽給我取名姜葵葵,說希望我永遠向著有光的地方長。
後來她親手遮住了那束光,又怪我不夠明亮。
如今再回頭,我終於明白,親情從來不是以愛為名的強迫,也不是拿血緣當作傷害後的免罪牌。
真正愛我的人,會在我說疼時相信我,在我說不時停下手,也會允許我不懂事,不乖巧,不肯原諒。
聞姨緊張地看著我。
“是不是不愛吃麵?”
“不喜歡也沒關係,我再給你做別的。”
熱氣模糊了我的視線。
這一次,沒有人逼我嚥下厭惡的東西,也沒有人要求我用痛苦證明愛。
我夾起那隻荷包蛋,輕輕咬了一口。
“喜歡。”
聞澈剛要笑,被聞姨敲了一下腦袋。
隨後,聞姨把另一隻荷包蛋也夾進我碗裡。
“喜歡就多吃點,不喜歡了就停。”
窗外陽光落上桌角。
碗裡的面仍在冒著熱氣。
原來,被人心疼是這種感覺。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