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說我拖欠十年物業費,可我去年才搬進來_第十章 10我砰地把門關上

物業說我拖欠十年物業費,可我去年才搬進來發布時間:2026-07-17作者:年年

第十章

10

我砰地把門關上,把防盜鏈重新掛好。

第二天一早,鄭律師就帶著全套材料去了區住建委,正式提交了對光華物業的投訴舉報。

住建委物業管理科的負責人姓吳,四十出頭的男人,戴著一副金絲眼鏡,坐在辦公桌後面,面前攤著厚厚一摞我們提交的材料。

他翻了幾頁,眉頭就擰緊了。

“光華物業?又是他們。”

他按了按太陽穴,吐出一口氣。

“不瞞你們說,關於這個小區的投訴,我們這兩年收到了不下二十起。”

“從維修資金賬目不透明,到物業費隨意漲價,到業主資訊洩露,什麼都有。”

“但每次都缺關鍵證據,業主來投訴,除了聊天記錄什麼都沒有。最後不了了之。”

鄭律師把那份維修資金調檔記錄和匿名業主留下的Excel表格一起放在他桌上。

“現在有完整的證據了。”

吳科長拿起那張Excel表格,一頁一頁翻過去,臉色越來越難看。

翻到最後一行,他放下表格,摘下眼鏡揉了揉眼睛。

“這東西如果是真的,那涉案金額就不是小數。”

“按你這個表格算,光1601單元的電梯維修,虛報金額接近三十萬。再加上其他三個單元,很有可能超過百萬。”

“但是。”

他停頓了一下。

“這張表格沒有署名,沒辦法作為正式證據啟動調查程式。”

“最好的辦法,是你們民事訴訟把證據坐實,到時候法院一紙判決下來,我們這邊行政介入就名正言順。”

鄭律師點了點頭。

“那民事訴訟我們今天就立案。”

“另外,刑事控告這一塊,我們也會同時推進。”

從住建委出來,鄭律師打了一個很短的電話。

“老胡,光華物業那個案子,非法侵入住宅那塊,派出所的材料你看一下。”

“個人資訊洩露也是板上釘釘。”

“對,你幫我跟經偵那邊溝通一下。維修資金這邊,涉案金額不小。”

“好,有訊息通知我。”

掛了電話,鄭律師轉頭對我說。

“下午去法院立案,民事部分我們告物業公司侵犯名譽權、隱私權,要求賠償損失並公開道歉。”

“同時,你作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出來之後,我們要求追究老周、陳經理和孫總的刑事責任。”

“非法侵入住宅罪,還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法院立案很快。

民事起訴狀遞交上去的當天下午,立案庭就給了受理案件通知書。

起訴狀寫得很詳細,被告是光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訴訟請求有三項:

一是判令被告在業主群和小區公告欄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二是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是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證據清單一共列了十九項。

從微信聊天記錄公證書,到現場影片的光碟副本,到派出所的出警記錄,到門鎖損毀的照片,到律師函發出後的各種威脅錄音。

受理案件通知書拿回來的當天晚上,鄭律師接到了一個電話。

電話那頭的人自報家門,是光華物業聘請的律師,姓黃。

鄭律師開了擴音,我在旁邊聽得清清楚楚。

“鄭律師,關於您代理的那起季女士訴光華物業的案子,我們想跟您溝通一下。”

“我的當事人願意在現有基礎上再增加賠償金額,具體的數字我們可以商議。”

“您看是不是可以勸勸您的當事人,先把案子撤了,咱們坐下來談。”

鄭律師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黃律師,我的當事人不要錢。”

“她要的是真相,還有公道。”

“法院見。”

結束通話電話,鄭律師把手機往桌上一放。

“他們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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