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扣我五萬獎金,我漲他五萬租金很公平吧?_第10章 入職第三年
第10章
“入職第三年,我替公司拿下三個核心客戶,這些客戶的郵件往來和專案交付記錄都在。”
然後是另一組截圖,我爸的轉賬記錄。
“六年前,王明哲公司資金鍊斷裂,是我爸免了他三個月租金,還借了他二十萬週轉。合同和轉賬憑證都有。”
我轉身看著王明哲。
“王總,你說你挽救了這棟樓?”
“那棟樓五年前入住率就滿了,你那個公司交了六年房租,拖欠過兩次。”
“誰挽救誰?”
底下開始有人出聲了。
“我記得林躍那會兒確實天天加班到半夜。”
“他公司的程式確實是林躍寫的,業內都知道。”
王明哲臉色發白,剛要說話,他口袋裡的手機響了。
他看了一眼螢幕,臉色變了,按了接聽鍵,聲音很低:
“喂?”
銀行催收員的聲音隔著話筒傳出來:
“王先生,你公司名下所有資產因連續逾期已進入法拍程式,明天法院會貼封條。”
“你名下的個人賬戶也被凍結了,請儘快配合清算。”
話筒從他手裡滑下去,滾了兩圈。
商業協會的主辦人叫人把他拉下去,自己撿起話筒:
“今天會議繼續,請大家保持秩序。”
法院封條,貼上了王明哲那間郊區辦公室的玻璃門。
我在寫字樓旁邊那條街上看見了王明哲。
頭髮長了,亂糟糟地耷拉下來,身上那件外套領子翻了一半,蹲在便利店門口的臺階上,手裡夾著半截菸屁股。
像是從地上撿的。
有人說,他房貸斷供之後,銀行把房子收了。
孩子從私立學校轉去了公立,老婆帶著孩子回孃家住了。
他在城郊租了個筒子樓單間,一個月六百。
後來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
王明哲私自改電錶撕毀消防封條,違反租賃合同補充條款,判賠三倍賠償金,從公司資產拍賣款裡優先劃扣。
他起訴我“惡意離職”那案子,被駁回了,理由是勞動者享有合法辭職權利,不存在違約。
判決書寄到我辦公室那天下午,我手機響了。
“林躍。”
是王明哲。
“我真沒錢了,”他說,“給我留一點吃飯的行嗎?”
他的氣焰真的一點都沒了。
我說:“王總,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
當初,是他說,要把我往死裡整,看準了沒人給我撐腰。
現在呢?
掛了電話,我看著窗外那些亮著的窗戶。
人會長記性,總不能跟過去一樣,一輩子當個傻子,現在想來,那些磨難,倒是徹底讓我有了看人看事的經驗。
扣我獎金那天,王明哲教會了我一件事:
錢是自己的,尊嚴也是。自己拿得住,別人就搶不走。
看著窗外俯瞰的景色,我覺得,高處原來這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