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扣我五萬獎金,我漲他五萬租金很公平吧?_第6章 我掛了
第6章
我掛了。
過了大概一個小時,美妮發了條朋友圈。
配圖是王明哲辦公室那盆快枯了的綠蘿:
“樹挪死人挪活,是時候換個更好的平臺了。”
底下唐曾強評論:“跟王總走,有肉吃。”
王明哲自己也發了一條,配了張網上找的寫字樓效果圖,文案是:
“公司業務擴張,一個月後喬遷新園區,新起點,新徵程。”
“感謝老房東這些年支援,江湖再見。”
群裡靜姐私信我:
“王明哲剛才在這層寫字樓的租戶群裡說了。”
“準備拉上樓裡幾家公司一起搬走,讓你這層樓空一大片。”
這時,楊董事長也發來一條微信:
“小林總,王明哲真要搬?那間我定了哈,定金我這就轉你。”
下一秒,手機震了一下,五萬塊到賬。
我回他:
“行,楊總,明天過來籤合同。”
然後我在租賃群裡發了條公告:
“各位老闆,王總那間已經租出去了。”
“另外咱們樓這個月出新政策:續租的免一個月,介紹新公司的免兩個月,車位費全免。”
群裡安靜了十秒。
然後有人問:
“王總介紹的那個新園區什麼政策?”
另一人回:
“他那新園區在郊區,通勤一個半小時,哪比得上咱們市中心。”
“對對對,就這地段,換不起。”
“小林總大氣,車位費都免了,省好幾千呢。”
我又看了一眼王明哲那條朋友圈。
底下多了兩條評論。其中一個做設計的小老闆寫了句:
“王總新園區在哪啊?我們公司也考慮換地方。”
但沒等到王明哲回覆,這人就刪了評論,轉而給我發了條私信:
“小林總,車位費免三個月是真的吧?那我續租。”
王明哲搬走那天,我站在頂層窗戶前面看了一眼。
搬家公司的車停在樓下,工人往車廂裡塞辦公桌,王明哲站在旁邊抽菸,美妮抱著個紙箱子站在他身後,臉拉得老長。
朋友圈裡,美妮發了一條新動態,配圖是郊區那個新辦公室的窗戶,外面是工地和荒地,文案寫:
“新起點,新氣象。”
底下唐曾強點了個贊,沒評論。
一個老客戶公司的專案負責人給我發了條訊息:
“林躍,你離職了?合同裡寫明瞭,技術團隊必須包含你。”
“按條款,王明哲那邊已經違約,我們得終止合作並索賠。”
我回了一條:“那你們走流程,需要我配合的隨時說。”
當天下午,我收到訊息,大客戶公司正式發了終止函,要求王明哲退還已付款項並賠償違約金,金額不小,夠王明哲喝一壺的。
王明哲的應對方式是找了個便宜的律師。
把責任全推給我,說我“惡意離職導致公司重大損失”,要追究我的法律責任。
跟我猜的一樣,那就讓他告。
我讓我律師那邊出了檔案,正式起訴王明哲違反租賃合同,私改水電,要求三倍賠償。
兩條官司夾在中間,王明哲那個月過得應該不太平。
不久,王明哲老婆在短影片平臺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