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媽帶娃七天要七千,我反手在家族群甩出百萬賬單_第8章 8核心反派在利益面前
8
核心反派在利益面前,徹底決裂。
我媽呆呆地看著自己最疼愛的兒子,突然捶胸頓足,嚎啕大哭起來。
“我造了什麼孽啊!女兒不孝,兒子不管,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啊!”
她企圖用一哭二鬧三上吊,做最後的掙扎。
但病房裡,再也沒有一個人同情她。
兩名警察確認了現場情況,準備收隊。
“既然借款的經濟糾紛你們已經準備走法院,帶娃的事目前沒有造成重傷,建議你們自行調解。”
警察合上記錄本,“如果沒有其他事,我們就先回去了。”
我媽和沈浩聽到這話,長長地鬆了一口氣。
他們以為,只要不要錢了,就能逃過一劫。
我往前邁了一步,攔住了警察的去路。
“警察同志,等一下。”
我從包最底層的夾層裡,拿出了最後一份檔案。
“前兩件算清了,但涉案兩萬三的盜竊案,還沒立案呢。”
我將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拍在桌上,金額赫然寫著23000元。
發票拍在桌上的聲音不大,卻像一記重錘砸在沈浩和我媽的心口。
我指著桌上的發票,又滑出手機裡的監控截圖。
“兩瓶飛天茅臺,三條軟中華。”
“發票在此,購買時間是上個月,金額兩萬三千元整。”
“走廊監控拍得清清楚楚,我媽拎著裝有這些東西的袋子離開了我的房子。”
“而我弟的朋友圈,明明白白地曬出了這些贓物。”
我將發票和朋友圈的截圖組合在一起,遞到警察面前。
“人證、物證、監控、發票,證據鏈完整閉環。”
我媽嚇得連連後退,臉色比紙還白。
她死死抓著門框,做著最後的法盲式狡辯:“我是你媽!我拿你點東西怎麼算偷?”
“這頂多算拿!當媽的拿女兒的東西,警察也管不著!”
年輕警察臉色異常嚴肅,仔細核對了發票的真偽。
“這位女士,你可能對法律有什麼誤解。”
警察的聲音擲地有聲。
“根據刑法規定,盜竊價值超過兩萬,屬於數額巨大。”
“不管是親屬還是外人,只要未經物主同意秘密竊取且拒不歸還,就構成盜竊罪。”
“法律不認家事,只認事實。”
“家事免責”的護身符被徹底打碎。
沈浩見警察銳利的目光掃向他,嚇得渾身一個激靈,立刻舉起雙手撇清關係。
“警察叔叔!酒是我媽拿的,我根本不知道是偷的啊!”
“我還給她!我馬上還給她!”
為了逃避罪名,他毫不猶豫地出賣了親媽。
我冷冷地看著他那副醜陋的嘴臉。
“晚了。”
我點開他朋友圈的另一張照片。
“酒已經被你拆了,喝了。發票和轉賬記錄都在這。”
“明知是贓物而予以接收並揮霍,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連帶打擊,精準命中。
警察點了點頭,從公文包裡拿出兩份檔案。
“沈雪女士,沈浩先生。”
“現在依法對你們兩人進行口頭傳喚,請跟我們回所裡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