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娶小三讓我媽端茶,我反手教她奪回婚內財產_第3章 3她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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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完,眼圈就紅了。

我爸最吃這一套。

果然,他看我媽的眼神更冷。

“你看看人家林曼。懷著孕,還處處替你說話。”

“你呢?離婚協議給你多少,你心裡沒數?房子、車、現金,我哪樣虧待你了?”

我媽抬起頭。

“那些是協議裡寫好的。”

“那也是我給你的。”我爸把聲音壓低,“周瀾,做人要知足。”

他把“知足”兩個字咬得很重。

好像我媽二十年沒拿工資的照顧,最後只配換一張服務員號碼牌。

我拉住我媽。

再吵下去,明天不用端茶了。

他們今晚就能把“前妻貪心鬧場”的帽子扣到她頭上。

我笑了一下,把那張流程表摺好。

“爸,奶奶,明天我媽會去。”

我媽猛地看向我。

我在桌下按住她的手。

林曼捏了捏包帶,嘴角壓了一下。

“那就辛苦周姐了。”

我爸臉色也緩了。

“早這樣不就行了。”

他們走後,我媽一把甩開我的手。

“陳貝貝,你瘋了?”

我關上客廳門,拿出手機。

我爸嫌手機螢幕小,家裡那臺舊一體機一直登著他的同步盤。

離婚前,他還讓我媽幫他列印過公司材料,賬號從沒退。

昨晚我找大學報到表時,先看見的不是表格。

是江景壹號的認購書。

“媽,你看這個。”

螢幕上是那份購房認購書和付款憑證。

江景壹號,總價八千九百萬。

買受人:林曼。

首付款:三千萬。

付款日期,是三個月前。

我媽的臉色一點點白下去。

“那時候我還沒離婚。”

“對。”

我媽翻出離婚協議的財產清單。

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

沒有江景壹號。

我又劃開我爸名下公司的股權基金設立檔案。

受益人一欄還沒填名字,只寫著四個字:陳氏長孫。

簽署日期,是我媽生日那天。

那天晚上,我爸說公司臨時有會。

我媽等到十點,自己吹了蠟燭。

現在我才知道,他那晚不是在開會。

他在給別人肚子裡的孩子鋪路。

我媽拿著手機,半天沒動。

我低聲說:“他們明天要的不是你幫忙。”

“他們要的是鏡頭。”

“你穿著這件旗袍端了茶,親戚拍下來,婚內轉移就能被包裝成和平分手。”

“以後真鬧到法院,他會說你知情、認可,還親口祝福。”

我媽的嘴唇抖了一下。

這一次,她沒有哭。

她只是慢慢把那件紅旗袍從沙發上拿起來,攤平。

布料廉價,金邊扎手。

那塊備用服務員的塑膠牌還別在胸口。

針腳扎歪了,背面有一截鐵針露出來。

我媽的指腹碰上去,立刻冒出一點血珠。

她摸了摸領口,忽然笑了一聲。

“原來他們不是讓我端茶。”

“他們是讓我給林曼蓋章。”

她把旗袍疊好,放回紙袋。

“貝貝,明天我端。”

“但你把這些東西備兩份,一份雲盤,一份現場能放出來的。”

我把截圖存進雲盤,又備份到另一個賬號。

剛做完,林曼的語音發了過來。

我點開。

她的聲音甜得發膩。

“周姐,明天茶別端太燙。”

“我懷孕聞不得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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