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娶小三讓我媽端茶,我反手教她奪回婚內財產_第3章 3她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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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完,眼圈就紅了。
我爸最吃這一套。
果然,他看我媽的眼神更冷。
“你看看人家林曼。懷著孕,還處處替你說話。”
“你呢?離婚協議給你多少,你心裡沒數?房子、車、現金,我哪樣虧待你了?”
我媽抬起頭。
“那些是協議裡寫好的。”
“那也是我給你的。”我爸把聲音壓低,“周瀾,做人要知足。”
他把“知足”兩個字咬得很重。
好像我媽二十年沒拿工資的照顧,最後只配換一張服務員號碼牌。
我拉住我媽。
再吵下去,明天不用端茶了。
他們今晚就能把“前妻貪心鬧場”的帽子扣到她頭上。
我笑了一下,把那張流程表摺好。
“爸,奶奶,明天我媽會去。”
我媽猛地看向我。
我在桌下按住她的手。
林曼捏了捏包帶,嘴角壓了一下。
“那就辛苦周姐了。”
我爸臉色也緩了。
“早這樣不就行了。”
他們走後,我媽一把甩開我的手。
“陳貝貝,你瘋了?”
我關上客廳門,拿出手機。
我爸嫌手機螢幕小,家裡那臺舊一體機一直登著他的同步盤。
離婚前,他還讓我媽幫他列印過公司材料,賬號從沒退。
昨晚我找大學報到表時,先看見的不是表格。
是江景壹號的認購書。
“媽,你看這個。”
螢幕上是那份購房認購書和付款憑證。
江景壹號,總價八千九百萬。
買受人:林曼。
首付款:三千萬。
付款日期,是三個月前。
我媽的臉色一點點白下去。
“那時候我還沒離婚。”
“對。”
我媽翻出離婚協議的財產清單。
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
沒有江景壹號。
我又劃開我爸名下公司的股權基金設立檔案。
受益人一欄還沒填名字,只寫著四個字:陳氏長孫。
簽署日期,是我媽生日那天。
那天晚上,我爸說公司臨時有會。
我媽等到十點,自己吹了蠟燭。
現在我才知道,他那晚不是在開會。
他在給別人肚子裡的孩子鋪路。
我媽拿著手機,半天沒動。
我低聲說:“他們明天要的不是你幫忙。”
“他們要的是鏡頭。”
“你穿著這件旗袍端了茶,親戚拍下來,婚內轉移就能被包裝成和平分手。”
“以後真鬧到法院,他會說你知情、認可,還親口祝福。”
我媽的嘴唇抖了一下。
這一次,她沒有哭。
她只是慢慢把那件紅旗袍從沙發上拿起來,攤平。
布料廉價,金邊扎手。
那塊備用服務員的塑膠牌還別在胸口。
針腳扎歪了,背面有一截鐵針露出來。
我媽的指腹碰上去,立刻冒出一點血珠。
她摸了摸領口,忽然笑了一聲。
“原來他們不是讓我端茶。”
“他們是讓我給林曼蓋章。”
她把旗袍疊好,放回紙袋。
“貝貝,明天我端。”
“但你把這些東西備兩份,一份雲盤,一份現場能放出來的。”
我把截圖存進雲盤,又備份到另一個賬號。
剛做完,林曼的語音發了過來。
我點開。
她的聲音甜得發膩。
“周姐,明天茶別端太燙。”
“我懷孕聞不得熱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