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我媽的救命之恩後,小三全家跪求我_第八章 8一周後

偷了我媽的救命之恩後,小三全家跪求我發布時間:2026-07-10作者:雨筠

第八章

8

一週後。

我把媽媽的墓轉移了。

城郊最好的公墓,朝南,陽光最足的那一排。

墓碑不大,但上面清清楚楚刻著三個字:顧淑貞。

她被困在鄉下四十年,死後連祖墳都進不去。

今天,她終於從那個地方走出來了。

終於能用自己的名字,安安生生地躺著了。

林遠山來了。

他穿一身黑衣,站在人群最後面。

頭髮全白了,人瘦了一大圈,中山裝空蕩蕩地掛在身上。

下葬的時候,他跪下了。

遠遠地跪在泥地裡。

老婆站在我左邊,顧昭昭站在我右邊。

“媽,”老婆彎下腰,把一束菊花放在碑前,“我是您兒媳。對不起,我來晚了。”

顧昭昭也跟著跪下來。

“奶奶,對不起。我不知道您受過這些苦。”

我沒說話。

風從南邊吹過來,暖洋洋的。

我跪在墓碑前,把手放在碑面上。

“媽,這公道遲了四十年。我替你討回來了。”

身後,林遠山還跪在泥地裡。

他的嘴裡唸叨著什麼,聽不清。

也許是在叫我媽的名字。

也許不是。

不重要了。

那塊墓碑安安靜靜地立在那裡。

顧淑貞。

我媽終於有自己的墓地了。

乾乾淨淨的。

跟誰都不挨著。

三個月後。

林老夫人的判決下來了。

六年。

涉嫌詐騙、偽造身份、侵佔他人財產,數罪併罰。

林遠山沒被判刑,但他的日子比坐牢還難受。

他的公司沒了,朋友沒了,名聲沒了。

他一個人住在郊區的一間出租屋裡,牆皮掉了大半,窗戶關不嚴,冬天漏風。

小區裡的人不知道他是誰,也沒人在乎。

他每天早上去菜市場,跟賣菜的大媽為了兩毛錢討價還價。

林家老太太在監外執行期間病倒了,住進了醫院。沒人去看她。

她當年使喚過的保姆、司機、傭人,一個都沒來。

她給林遠山打電話,林遠山沒接。

她一個人躺在病床上,身邊連個倒水的人都沒有。

我不知道這些事的時候,正在霍氏集團的董事會上。

霍家把林家南城那塊地拿下來了。

當初林老夫人拿來行賄我的南城地塊,現在被霍氏以不到一半的價格收購。

林家為了還債,把能賣的都賣了。

那套後海邊的四合院,林思遠從小住到大的那個,也掛牌了。

我路過的時候看了一眼。門口的槐樹還在,院牆刷了新漆。

但裡面住的人,已經不姓林了。

林思遠去了一個沒人認識他的地方。

他給我發過一條訊息。

“叔叔,我沒有資格求你原諒。我只想說一聲對不起。”

我沒回。

不是不原諒。是不需要了。

他以後的人生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清明那天。

我和老婆、顧昭昭一一起去給媽媽掃墓。

墓前有兩束花。

一束是我們放的。

另一束,不知道是誰放的。

白色的菊花,上面還帶著水珠。

旁邊放著一張紙條。

“淑貞,我欠你的,下輩子還。”

字跡歪歪扭扭的,像是一個老人用發抖的手寫下的。

老婆看了我一眼。

“是他?”

我沒說話。蹲下來,把那張紙條拿起來,看了看,又放回去了。

風從南邊吹過來,陽光照在墓碑上。

顧淑貞。

三個大字,安安靜靜的,亮亮堂堂的。

我蹲下來,把墓碑上的灰擦乾淨。

“媽,你看看。公道來了。”

“雖然晚了四十年,但還是來了。”

顧昭昭站在我身後,把手搭在我肩上。

“爸,你會原諒他嗎?”

我想了想。

“不重要了。你奶奶等了四十年,等的是對不起這三個字。她已經聽到了。至於原不原諒,那是她的事。”

“她沒跟我說過,我也不知道。”

又過了一年。

我收到一封薄薄的信,郵戳來自南方一座小城。

拆開,裡面只有一張照片。

林遠山坐在一間破舊出租屋的門檻上,穿著洗得發白的舊襯衫,手裡端著一個搪瓷缸子。

身後是斑駁的牆皮,腳下是坑窪的水泥地。

他瘦得幾乎認不出來。

照片背面歪歪扭扭寫著一行字:

“念深,爸這輩子最大的福氣,是有你媽。最大的罪,也是對不起你媽。這房子朝南,陽光好,我想她也能曬到。”

我把照片翻過來,又翻過去。

顧昭昭湊過來看:“誰寄的?”

我沒說話,把照片收進了抽屜裡。

抽屜裡還有另一樣東西——我媽留下的那個破舊的錄音機。

磁帶早就不轉了,但我一直沒扔。

兩個東西放在一起,挨著。

就像他們這輩子,該挨著的時候沒挨著,不該挨著的時候,卻只能以這種方式挨著了。

我沒回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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