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入千萬,我媽非讓我考編_第十章 10警察看了我一眼
第十章
10.
警察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媽一眼。
“宋總,你確定?”
“確定。”
警察走了。
我媽癱在臺階上,像被人抽走了所有力氣。
我蹲下來,看著她的眼睛。
“媽,你記住今天。”
“什麼?”
“你記住,你今天是怎麼丟人的。以後你要再鬧,我不攔你。但下一次,我不會再跟警察說‘家庭矛盾’。”
我站起來,轉身走了。
身後傳來大姨的聲音:“小雨!你媽還坐這兒呢!你不送她回家?”
我沒回頭。
“她自己有腿。”
我媽後來是被大姨和二舅架回去的。
那天晚上她給我打了十七個電話,我一個沒接。
我累了。
十八歲的時候,她說學什麼專業要聽她的,不然就是不孝。
我聽了。
二十二歲的時候,她說找什麼工作要聽她的,不然就是不孝。
我沒聽,自己開了公司。
二十六歲的時候,她說要不要考編要聽她的,不然就是不孝。
她甚至不惜毀了我的公司來逼我。
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她不是為我好。
她是在為自己好。
她怕我給她丟人。
她怕在親戚面前抬不起頭。
她怕別人說“宋秀英的閨女是個賣貨的”。
所以她寧願我關了公司、考個編、安安穩穩地當個縣城科員,哪怕月薪四千,只要說起來體面就行。
至於我開不開心,公司六十多個員工怎麼辦,我掙的錢是不是更多——
那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能在廣場舞隊伍裡抬起頭。
想明白的那天晚上,我哭了一場。
不是委屈。
是哀悼。
哀悼那個我以為愛我的媽。
第二天,我給她轉了兩萬塊錢,備註“本月生活費”。
然後發了條訊息。
“媽,錢給你了。以後每月兩萬,按時打。房子車子你住著開著,金鐲子你戴著。別的,沒有了。”
她秒回:“你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你當你的媽,我當我的女兒。該給的我都給,你該花的花。但從今天起,我的人生,我自己說了算。”
“你——”
“你要是再鬧,我就停了你所有的錢。房子收回,車子收回,金鐲子收回。你自己選的。”
那邊沉默了整整五分鐘。
然後發來一條語音。
我點開。
她的聲音很小,帶著一種從來沒有過的語氣。
“小雨,你......你不會不管媽吧?”
我沒有回覆。
三個月後。
公司恢復了正常,稅務和工商的檢查結果我都做成了公示牌,掛在公司前臺,每個人進來都能看見。
劉總那邊我也找回來了,八百萬的合同重新簽了,還多加了二百萬。
業績沒有下滑,反而漲了百分之三十。
我猜是因為那個廣場上的大螢幕。
我媽再也沒來過公司。
群裡偶爾發訊息,都是些養生連結和“閨女吃了嗎”之類的廢話。
我沒怎麼回。
不是記仇。
是不知道說什麼。
大姨給我打過幾次電話,說媽想我了,讓我回家吃飯。
我說忙。
二舅也給我打過電話,說媽病了,讓我回去看看。
我說什麼病。
二舅支支吾吾了半天,說“可能是想你想的”。
我說想我她就來公司看我。
那邊就掛了。
年終的時候,公司開了個年會,六十七個人全到場,我包了縣城最好的酒店。
上臺講話的時候,我看著底下那些臉。
有跟我幹了五年的老員工,有剛畢業的大學生,有從別的公司跳槽過來的。
每個人的眼神里都有光。
不是那種被PUA出來的光。
是看得見未來的光。
我站在臺上,握著話筒,突然笑了。
“去年這個時候,我媽舉報了我。稅務、工商、食藥監,輪著來。我八百萬的合同黃了,公司的名聲差點毀了。”
臺下有人攥緊了拳頭。
“但我今天站在這裡,公司還在,大家還在,業務還在。不是因為我運氣好,是因為我從來沒有讓別人替我決定我的人生。”
“哪怕那個人是我媽。”
掌聲響起來的時候,我看見門口有個人影。
我媽。
她站在宴會廳門口,穿著一件我從來沒見過的舊棉襖,手裡拎著一個保溫袋。
她沒進來。
就那麼站在門口,透過玻璃門看著我。
我看了她一眼。
她衝我笑了笑,把保溫袋放在門口的桌子上,轉身走了。
後來服務員告訴我,保溫袋裡是餃子。
豬肉白菜的。
我小時候最愛吃的。
我開啟保溫袋,餃子還是熱的。
盒蓋上貼著一張紙條,上面歪歪扭扭寫著幾個字。
“媽錯了。”
我拿著那張紙條,站在宴會廳門口,眼淚突然就下來了。
我終於確定了一件事。
她愛我。
只是她愛的方式,差點毀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