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媽說我三十歲懷孕不吉利?我曬胖娃氣瘋她_第七章 7這次我沒有去派出所

親媽說我三十歲懷孕不吉利?我曬胖娃氣瘋她發布時間:2026-07-02作者:年年

第七章

7

這次我沒有去派出所,而是直接要求民警上門。

因為我女兒在家,我不能離開她半步。

出警的還是上次那個老民警。

周警官聽我講了下午發生的事,又看了我在商場門口用手機偷偷錄下的一段影片。

影片裡趙軍拍著嬰兒車威脅我的畫面雖然有些晃動,但聲音錄得清清楚楚。

周警官的眉頭擰成了一個疙瘩。

“這個趙軍有案底,我們找他不是一天兩天了。你提供的這段影片很有價值。”

他合上筆錄,語重心長地跟我說:

“沈女士,你聽我一句勸,你母親和你弟弟那邊,你暫時不要再有任何接觸。有什麼情況第一時間報警,不要自己硬碰硬。”

我點了點頭,心裡卻清楚。

有些事,不是你躲著就能解決的。

接下來的日子,我過得像一隻驚弓之鳥。

出門一定走大路,天黑之前必須回家。

嬰兒車上裝了定位器,我包裡隨身帶著報警器和防狼噴霧。

楚臨跟公司請了長假,回來陪著我。

他沒有多說什麼,只是每天陪著我去遛娃,買菜,散步。

越是這樣,我心裡越難受。

我知道他是怕我出事。

我也知道,這件事必須要有個了斷。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兩週之後。

一個自稱是圈內人士的營銷號忽然發了一篇長文。

標題叫“深扒沈知意:那些年被她剋死的親人”。

文章裡把我侄兒的住院記錄翻了出來,添油加醋地渲染了一番。

說這孩子自從出生就多災多難,一切的根源,都是因為我生了個克親的災星。

文章還把我爺爺奶奶的去世也扯了進來。

說兩位老人早不走晚不走,偏偏我出生那年走了,這難道不是命硬?

評論區裡一群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在狂歡。

“這也太邪門了吧,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啊。”

“連親侄兒都克,這種人離遠點好。”

“她那個孩子應該送去廟裡鎮一鎮,不然長大也是禍害。”

我看著這些密密麻麻的惡意,手指冰涼。

這個營銷號我從來沒聽說過,但他掌握的那些資訊,尤其是侄兒的住院記錄,普通外人不可能拿到。

能幹出這種事的,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是誰。

我沒有急著去評論去對線。

我花了半天時間,一頁一頁地翻這個營銷號的歷史文章,把他所有恰飯廣告、付費推廣的痕跡全部截了圖。

又託做自媒體的朋友查了一下他近期的商務合作記錄。

順藤摸瓜,果然找到了一個熟悉的支付寶賬戶。

沈家豪曾經用這個賬戶收過我轉給他的錢。

我把這些截圖全部整理好,連同律師起草的一份律師函,一起發給了那個營銷號的後臺。

律師函裡措辭很嚴謹,明確告知他,傳播他人隱私就診記錄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捏,轉評贊數量已經達到了情節嚴重的標準。

我給他十二小時,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並供出幕後指使者。

否則,我將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律師函發出去不到四個小時,那篇長文就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封道歉宣告。

聲明裡雖然沒有直接供出沈家豪,但字裡行間的意思,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是受人委託。

我轉手就把這封道歉宣告和之前的截圖打包,再次提交給了警官。

警官看完材料,沉默了一會兒,問我。

“你想怎麼處理?”

我說:“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我不接受調解。”

第二天,沈家豪被傳喚到了派出所。

據說他在審訊室裡狡辯了很久。

說那個營銷號是他朋友,他只是隨口抱怨了幾句家裡的煩心事,沒有指使對方發文章。

但在轉賬記錄和營銷號的證詞面前,這些狡辯脆弱得不堪一擊。

最終沈家豪因為侵犯他人隱私和誹謗,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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