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夢_第6章 3楊建國去世前最後一通電話是出了診所後接

知夢發布時間:2026-07-01

3.楊建國去世前最後一通電話是出了診所後接到你 40 秒的通話記錄,而後突然折返。

「曹女士,你還有什麼話說?」

我抬手抹去眼角的淚,嘴角卻揚起冷笑,「沒錯,我確實撒了謊,那二百萬根本不存在。我故意放出風聲,就是希望楊建國覺得我還有利用價值,不會把我們唯一的住所給外面的賤人!」

警官敲了敲桌面:「老實交代作案過程。」

我深吸口氣,緩緩開口:「我那晚被楊偉打暈後,醒來時只見滿地狼藉,屋裡的人早已不知去向,我慌了,所以當即就給楊建國打電話,告訴他我已經拿到他重婚的證據,如果不想坐牢,就回來商量離婚的事。」

「所以你就把他殺了?」警官問道。

「不,我想讓他把這些年給那個女人花的錢拿回來,實在不行拿房子抵給我,但他根本不為所動,甚至對我大打出手,要求我分給他一百萬。」

警官拍拍桌子:「所以,你是用什麼手段殺了楊建國,兇器藏在了哪裡?」

下一秒,我扯下脖子上的絲巾:「這就是那晚他毆打我的證據,當我窒息前恰好摸到了茶几下的磨刀石。具體砸了多少下記不清了,只記得停手時,他再也不會打人了。」

「當時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如果你第一時間選擇報警,很可能按照正當防衛給你處理,但是現在,你是故意殺??。」

我沉默地捲起褲管,露出小腿上蜿蜒如蜈蚣的陳舊疤痕。

衣襟掀起時,腹部交錯的淤痕與燙傷在冷光燈下泛著青紫——

這些年來,每當他的拳頭落下,我總下意識護住臉,於是這些見不得人的部位便成了暴力的宣洩口。

「很諷刺吧?」

指尖輕觸腰間最深的那道疤,那是五年前被他用皮帶扣抽打留下的,「有些男人,對同甘共苦的妻子能下死手, 卻把溫柔全留給外面的女人。我不知道我差在哪裡,但是現在的我已經不想再忍了。」

我因涉嫌故意殺??被刑事拘留後,審訊我的女警多次勸我提起上訴。

「不必了。」

我平靜地搖頭, 因為......我時間不多了。

我不能讓那個倔強的姑娘, 再為我的殘生耗盡心力。

但我萬萬沒想到的是, 李夢給我找了律師, 開始上訴。

她拿出我被家暴的證據,找到了楊建國推我下樓梯的目擊證人。

拘留所裡,她淚如雨下:「媽, 別放棄,孫女還在家等著你。」

鐵窗外的陽光照在她淚痕斑駁的臉上。

那一刻, 我突然想起十八歲那年,母親用三床棉被作嫁妝就把我打發給了楊家。

往後的三十年,公婆的冷眼、丈夫的皮帶、兒子的漠視, 讓我早已忘記被珍視的滋味。

直到李夢進門第一天, 在飯桌上按住楊偉已經伸向紅燒肉的筷子:「等媽坐下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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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看似簡單的動作,卻是我半生未得的尊重。

原來女人,還可以活得這麼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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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住探視室的鐵柵欄, 聲音哽咽:「夢夢,別為我奔波了,好好撫養小滿......你們幸福我就知足了。」

她卻固執地搖頭:「媽,您知道嗎?我十二歲那年我媽就去世了, 從此以後再沒感受過母愛是什麼滋味。可嫁過來這五年,每次加班回來,灶上總溫著一碗粥。

「嫁給楊偉是我這輩子最大的錯誤, 但老天是公平的,它給了我一個會半夜起來給我量體溫的婆婆。」

「你看看!這是你大孫子!晴晴可是咱們家的大功臣啊,這裡 VIP 產房一天就要八千!等下還要轉去月子中心,我還答應獎勵她一個包,這樣吧,你再給我五十萬,回頭我......」

「不原」透過訴訟追回 92% 的夫妻共同財產,楊偉為保全情人主動放棄剩餘 8%。

李夢為我簽署了全權委託書, 日夜奔走收集證據。

三十年的家暴傷痕,要一一驗傷取證;

零散的醫療記錄,需從五家醫院調檔。

過程艱難,但她從未退縮。

隨著案件引發社會關注, 多位公益律師主動介入。

最終, 法庭鑑於長期受虐情節, 判處我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

李夢紅著眼眶, 將保外就醫批准書緊緊攥在胸前,將我接回了家。

後來聽聞, 晴晴在某夜帶著細軟消失無蹤,只留下嗷嗷待哺的嬰孩;

楊建國那位情婦,更是將九歲女兒遺棄在福利院門口。

當警方將那個九歲的孩子判歸楊偉監護時,這個曾經不可一世的男人終於被現實擊垮。

他必須撫養的不僅是自己的私生子,還有父親情婦留下的同父異母妹妹——

法律賦予他的義務,此刻成了最諷刺的懲罰。

他跪在李夢門前哭嚎,用頭撞擊鐵門, 甚至掏出水果刀抵住脖頸。

恰巧被每季度入戶核查的員警一腳踢飛。

並給予嚴厲的警告。

令人意外的是,在經歷腫瘤切除手術後, 我的身體竟逐漸康復。

現在的生活簡單卻充實:清晨送小滿上學,傍晚為加班歸來的李夢溫一鍋熱湯。

原來幸福如此樸素——

不過是有人等你回家吃飯,有人為你留一盞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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