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在我家門口做記號,我卻假裝看不到_第2章 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第2章
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把鞋架放回原位。
如果有人在監視我,我不能讓對方知道我已經察覺了。
我回到屋裡,鎖好門,拉上窗簾,然後開啟電腦,搜尋我這個房子當初的命案資訊。
三個月前,就是這個房間,發生了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
受害者叫林曉雨,二十六歲,獨居,全職插畫師。
案件詳情寫得很簡略,但我還是從字裡行間拼湊出了當時的場景:
兇手踩點後找機會潛入,搶劫財物,受害者反抗,被兇手殘忍殺害。
“死狀慘烈”。
新聞稿只用了這四個字,但我腦補出的畫面已經讓我渾身發冷。
我繼續往下翻,看到了一張受害者的照片。
那是一個笑容張揚的女孩,看起來和我差不多大。
和我一樣,一個人住,一個人工作,在這個城市裡社交圈子幾乎為零。
我盯著那張照片,突然感到後脊發冷:
林曉雨,就是我的映象。
而那個兇手,可能還在盯著這個房間。
這下我真住不下去了。
我開啟手機,給房東王哥發訊息:“王哥,我想退租。”
對方秒回:“怎麼了?住得不習慣?”
我打字:“這房子我住著不踏實,能退租金嗎?”
這次他沉默了幾分鐘,然後發來一段語音。
“小姑娘,合同白紙黑字寫著呢,中途退租,房租不退。你要是實在不想住,可以搬走,但錢我不能退給你。”
我愣住了。
這房子我是按年付的租金,一次性交了一萬八,是我全部的積蓄。
我剛來這個城市,還沒什麼穩定收入。
上個月的稿費還沒結算,銀行卡里只剩下不到兩千塊。
如果放棄這筆房租,我連下個月的生活費都沒著落。
我咬著牙回覆:“我再考慮考慮。”
王哥發了個笑臉表情,沒再說話。
我關掉聊天框,又打開了瀏覽器搜尋。
“犯罪分子做的標記,得手後會去掉嗎?”
很快,一個高贊回答跳了出來:
“會。正常情況下,犯罪分子在得手後會清除標記,避免暴露踩點痕跡。但也有兩種例外:一是來不及清除,比如作案後倉皇逃離;二是在這裡發現了新的目標,準備繼續作案。”
我的呼吸停頓了一秒。
林曉雨死了三個月,標記卻還在。
是兇手沒時間回來清除那個標記?
還是說,他本打算來清理標記,卻因此發現了我這個新的目標。
那個外賣員,今天在門口站了二十分鐘。
他在等什麼?
是在確認我家裡有沒有別人?
都說兇手喜歡回到犯罪現場,他會不會就是那個殺人犯?
我越想越害怕。
我開啟手機,翻到那條外賣訂單,點開外賣員的資訊。
頭像是預設的灰色小人,暱稱是一串數字,沒有任何個人資訊。
我又開啟外賣平臺的客服,想投訴,但不知道該怎麼說。
說他站在我門口二十分鐘?
說他留了一張便籤?
這些行為本身並不違法,而且我也沒有錄影證據。
晚上十一點。
我坐在沙發上,盯著那扇緊閉的防盜門。
三道鎖,我全鎖上了。
但我還是覺得不安全。
林曉雨也鎖了門,但兇手還是進來了。
我站起來,走到門口,又檢查了一遍鎖。
確認鎖好後,我回到臥室,拉上窗簾,鑽進被子裡。
可一閉上眼睛,我就覺得有人要靠近我。
凌晨一點,我徹底放棄了睡覺的念頭。
不行。
今晚我不能待在這裡。
我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