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閨女高考698分,前婆婆帶全家來認親_第5章 程律師把文件擺出來
第5章
程律師把檔案擺出來:
“你讓我查的,當年他詐死的事。我找了當時的派出所記錄。”
“怎麼說?”
“當年河裡撈上來的衣服是真的,摩托車也是真的。”
“但巡捕當時就懷疑不是事故,因為河面不寬,水也不深。”
“一個成年男人掉下去,不至於連屍體都找不到。”
“但當時沒人報案,也沒人追究,就按照意外處理了。”
“詐死逃債,是違法的吧?”
我抬頭問。
“是,但追訴時效是個問題,得看當時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如果只是民事糾紛,時效已經過了。”
“那如果涉及詐騙呢?”
程律師看著我, “你是說——”
“賀軍當年跑的時候,把家裡的錢全捲走了。”
我說。
“包括我陪嫁的三萬塊,還有他媽給他的一萬六。”
“我當時太年輕,不知道該報警。”
“如果金額夠得上詐騙——”
“還有一件事。”
我打斷他,
“賀軍當年騎走的那輛摩托車,是借的。”
“借他摩托車的人叫趙大永,後來找我要了三年,我替賀軍還了兩千塊。”
“雲汐姐,你這些年的賬,都有記錄?”
“都有。”
我開啟抽屜,拿出一個鐵盒子。
裡面是一沓發黃的收據和欠條。
“每一筆,我都記著。”
第四天,我沒等賀軍來找我,主動出擊了。
一早,我帶著程律師和那個鐵盒子去了派出所。
“我要報案。”
“報什麼案?”
值班的小警察問。
“詐騙。”
我把材料一份一份攤開,
“當事人賀軍,2006年偽造墜河事故假死,捲走我個人財產三萬元,並將借來的摩托車據為己有。”
“此外,今年他回來後,以偽造的族譜、偽造的出生照片、偽造的親屬協議書為證據,”
“意圖透過欺詐手段更改他人資訊,涉嫌敲詐勒索和偽造證據罪。”
“這是當年的欠條。”
我指著鐵盒子裡的紙。
“這是我替他還摩托車錢的收據。”
“這是我流產的病歷記錄。這是教育局三天前的調解記錄。”
小警察看了看材料,表情認真起來。
“您等一下,我叫所長過來。”
所長來了,看了十分鐘材料,說了一句話:“可以立案。”
當天下午,賀軍被傳喚到了派出所。
我沒在場。
但程律師後來告訴我,賀軍剛開始還很囂張,說“這都是誤會”。
等警察把那些偽造的材料一份一份擺出來,他的臉就一點點垮下去。
“這張照片。”
警察把那張嬰兒照片推到他面前,
“我們做了技術比對,照片上的嬰兒是從網路上下載的,”
“原圖出自一個母嬰論壇,發帖時間是2015年。你說你當年拍的?”
賀軍不說話了。
“還有這個族譜。”
警察翻開那頁。
“墨跡成分檢測顯示,這行字的書寫時間不超過半年。十八年前寫的?”
賀軍低下了頭。
“賀軍,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