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閨女高考698分,前婆婆帶全家來認親_第5章 程律師把文件擺出來

我家閨女高考698分,前婆婆帶全家來認親發布時間:2026-07-15作者:伊熙

第5章

程律師把檔案擺出來:

“你讓我查的,當年他詐死的事。我找了當時的派出所記錄。”

“怎麼說?”

“當年河裡撈上來的衣服是真的,摩托車也是真的。”

“但巡捕當時就懷疑不是事故,因為河面不寬,水也不深。”

“一個成年男人掉下去,不至於連屍體都找不到。”

“但當時沒人報案,也沒人追究,就按照意外處理了。”

“詐死逃債,是違法的吧?”

我抬頭問。

“是,但追訴時效是個問題,得看當時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如果只是民事糾紛,時效已經過了。”

“那如果涉及詐騙呢?”

程律師看著我, “你是說——”

“賀軍當年跑的時候,把家裡的錢全捲走了。”

我說。

“包括我陪嫁的三萬塊,還有他媽給他的一萬六。”

“我當時太年輕,不知道該報警。”

“如果金額夠得上詐騙——”

“還有一件事。”

我打斷他,

“賀軍當年騎走的那輛摩托車,是借的。”

“借他摩托車的人叫趙大永,後來找我要了三年,我替賀軍還了兩千塊。”

“雲汐姐,你這些年的賬,都有記錄?”

“都有。”

我開啟抽屜,拿出一個鐵盒子。

裡面是一沓發黃的收據和欠條。

“每一筆,我都記著。”

第四天,我沒等賀軍來找我,主動出擊了。

一早,我帶著程律師和那個鐵盒子去了派出所。

“我要報案。”

“報什麼案?”

值班的小警察問。

“詐騙。”

我把材料一份一份攤開,

“當事人賀軍,2006年偽造墜河事故假死,捲走我個人財產三萬元,並將借來的摩托車據為己有。”

“此外,今年他回來後,以偽造的族譜、偽造的出生照片、偽造的親屬協議書為證據,”

“意圖透過欺詐手段更改他人資訊,涉嫌敲詐勒索和偽造證據罪。”

“這是當年的欠條。”

我指著鐵盒子裡的紙。

“這是我替他還摩托車錢的收據。”

“這是我流產的病歷記錄。這是教育局三天前的調解記錄。”

小警察看了看材料,表情認真起來。

“您等一下,我叫所長過來。”

所長來了,看了十分鐘材料,說了一句話:“可以立案。”

當天下午,賀軍被傳喚到了派出所。

我沒在場。

但程律師後來告訴我,賀軍剛開始還很囂張,說“這都是誤會”。

等警察把那些偽造的材料一份一份擺出來,他的臉就一點點垮下去。

“這張照片。”

警察把那張嬰兒照片推到他面前,

“我們做了技術比對,照片上的嬰兒是從網路上下載的,”

“原圖出自一個母嬰論壇,發帖時間是2015年。你說你當年拍的?”

賀軍不說話了。

“還有這個族譜。”

警察翻開那頁。

“墨跡成分檢測顯示,這行字的書寫時間不超過半年。十八年前寫的?”

賀軍低下了頭。

“賀軍,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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