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趕出門後,我是隱藏真千金_第2章 校長站在我面前
第2章
校長站在我面前,淚流滿面,手還輕輕觸著我頸後那顆小痣。周圍所有人的目光都匯聚過來,林家三口癱在地上,臉上寫滿了不敢置信。
我腦子一片空白。
女兒?校長的女兒?我從小在孤兒院長大,七歲被林家收養,從沒有人告訴過我,我還有什麼親人。可現在,一個位高權重的校長,當著全城名流的面,說我是他的女兒。
“您......您認錯人了吧?”我的聲音有些發飄。
校長從懷裡掏出一張照片,照片已經泛黃,邊角磨損。上面是一個年輕女人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女人的眉眼和我有七分相似,小女孩扎著兩個小辮子,笑得露出兩顆缺了的門牙。
“這是你媽媽,林若薇。”校長的聲音哽咽,“她是我妻子,二十六年前失蹤,留下你一個人在孤兒院門口。我找了你十幾年,翻遍了全國所有的孤兒院,可你的名字被改了、檔案被動了,我一直沒找到。”
他看著我,眼眶紅得像要滴血:“你脖子後面那顆痣,是出生時就有的。若薇說,這是你認親的記號。”
我伸手摸向自己的後頸。那顆小痣,我自己都很少注意,更別說外人了。他能說出來,絕不是巧合。
“那......我媽媽呢?”
校長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失蹤了。在你三歲那年,她帶著你去醫院看病,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我報了警,找了十幾年,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後來我聽說,有人在孤兒院門口看到一個被遺棄的小女孩,等我趕去的時候,你已經被人領走了。”
他深吸一口氣:“領走你的人,在林家做了手腳,把你的檔案全部改成了‘父母不詳,孤兒身份’。我查了十年,都沒查到你在哪。直到今天,我看到你的臉——你和若薇長得太像了。”
我轉過頭,看向林家三口。
林振海的臉色慘白如紙,李曼渾身發抖,林晚星癱在地上,嘴張著卻發不出聲音。我忽然明白了很多事情——為什麼林家要收養我,為什麼他們從不讓我見外人,為什麼他們總說我是“孤兒院撿來的野種”。不是因為我命好,是因為他們知道我的真實身份,知道我是校長的女兒。他們把我藏起來,就是不想讓校長找到我。
“你們知道。”我盯著林振海,“你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是誰。”
林振海的嘴唇哆嗦了好幾下,終於擠出一句話:“我......我不知道,是若薇......是你媽媽把孩子託付給我的......”
“閉嘴!”校長怒吼一聲,上前一步,一把揪住林振海的衣領,“你妻子李曼,當年是若薇的閨蜜!若薇失蹤那天,最後見的人就是她!你跟我說不知道?”
全場譁然。
李曼癱在地上,眼淚鼻涕糊了一臉,聲音尖利得變了調:“不關我的事!是若薇自己要走!她讓我照顧好孩子,說她會回來接!我等了她一年,她沒回來,我才......”
“才什麼?”校長鬆開林振海,轉向李曼,“才把孩子當成你女兒的擋箭牌?才讓她替林晚星考試、寫稿、領獎?才在她被全校網暴的時候,跟她斷絕關係?”
李曼說不出話了。
林晚星忽然爬起來,指著李曼尖叫:“媽!是你!是你跟我說林念是孤兒、是野種!你騙我!”
母女倆當場撕了起來。
我站在一旁,看著這一幕,心裡沒有解氣,沒有痛快,只有一種說不清的荒涼。原來我不是孤兒,我媽媽不是不要我,是被人藏起來了。原來我本該是校長的女兒,本該錦衣玉食、被人捧著長大。可因為李曼的私心,我成了林家的工具,被打了十幾年,被罵了十幾年,最後被像垃圾一樣扔出去。
校長走到我面前,聲音沙啞:“孩子,跟我回家。這些年讓你受委屈了,以後爸爸不會再讓你受一點苦。”
我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不是委屈,是釋然。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人真心在乎我。
“爸。”我叫了一聲,聲音很輕,輕到差點被風吹散。
校長一把抱住我,哭得像個孩子。
這場鬧劇在校長的認親中落下帷幕。林晚星被當場開除學籍,列入教育系統黑名單。林家企業被終止一切合作,股價暴跌,一夜之間從雲端跌入泥潭。林振海涉嫌偽造收養檔案、隱瞞真相,被警方帶走調查。李曼因涉嫌包庇、參與人口失蹤案,也被拘留。
林家徹底完了。
而我,從人人喊打的“小偷”“野種”,一夜之間成了校長的掌上明珠、顧晏辭公開承認的顧太太。那些之前朝我扔礦泉水瓶、罵我滾出學校的人,現在一個個低著頭,恨不得把自己藏進地縫裡。
我沒有追究他們。趨炎附勢是人的本性,我當年幫他們寫作業、填報表的時候,就知道他們不值得深交。現在他們怎麼對我,我也不在乎了。
顧晏辭一直站在我身邊,手始終攬著我的腰,沒有鬆開過。等人群散去,他低頭看著我,嘴角微微彎了一下。
“林念,不,現在該叫你林念校長千金了。”
“你還是叫我林唸吧。叫別的我不習慣。”
他笑了笑,那笑容和之前那個冷厲逼人的顧少判若兩人。“好,林念。我有話跟你說。”
他帶我走出宴會廳,來到酒店的天台。夜風很大,吹得他黑色西裝衣角翻飛。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絲絨盒子,開啟,裡面是一枚鑽戒,很大,很亮,在月光下閃著細碎的光。
“林念,嫁給我。”
我愣住了。“你......你不是說讓我當顧太太只是演戲嗎?”
“誰跟你說是演戲?”他挑眉,“從你推開我門的那一刻,我就沒打算放過你。你說林家把你扔給我,讓我想殺要剮隨便。我當時就想,這個女人,我要定了。”
“可是我們才認識兩天。”
“兩天夠了。”他把戒指取出來,握住我的手,“我等了二十八年,不是等你,是等一個讓我心動的人。昨天你來了,我心動了。就這麼簡單。”
我看著他那雙深邃的眼睛,裡面有認真,有篤定,還有一種讓人無法拒絕的溫柔。這個男人,有錢、有勢、長得好看,我以為他只是把我當工具人,用來刺激林家。可他說他心動了。
“顧晏辭,你是不是對每個女人都這麼直接?”
“我從來不對女人直接。”他把戒指戴在我無名指上,大小剛好,“你是第一個。”
我低頭看著那枚戒指,忽然笑了。“你不怕我是衝你的錢來的?”
“你要是衝錢來的,就不會在被我捏著下巴的時候,還敢跟我說那些話。”他頓了頓,“你連死都不怕,還怕什麼?”
我沉默了。他說得對,我連死都不怕了,還怕什麼呢?上輩子——不,這輩子前二十六年,我活得像一條狗,被人打、被人罵、被人當工具。可現在,我有爸爸了,有人疼了,有人願意娶我了。
“好。”我說。
他笑了,笑得眼睛都彎了。然後他俯身,在我額頭上輕輕落下一個吻。
“顧太太,以後誰欺負你,我弄死他。”
我忍不住笑了。“你這人說話怎麼這麼暴力?”
“對你溫柔就行。”
我們站在天台上,風很大,月光很亮。遠處城市的燈火連成一片,像鋪了一地的星星。他攬著我的肩,我靠在他胸口,誰都沒有說話。那種安靜不是尷尬,是踏實。
第二天,校長——不,我爸爸,帶我回了他的家。那是一棟很老的獨棟別墅,院子裡種著一棵桂花樹,樹下有一個鞦韆,鞦韆的木板已經舊了,但繩子是新的。
“這是你媽媽最愛的地方。”爸爸站在鞦韆旁邊,摸著那棵桂花樹,“她說等桂花開了,就帶你盪鞦韆。可她沒等到桂花開的那個秋天。”
我走過去,坐在鞦韆上,輕輕晃了晃。木板吱呀吱呀響,像在訴說著二十多年前的故事。
“爸,我媽到底是怎麼失蹤的?”
爸爸沉默了很久,從口袋裡掏出一封信,信紙已經泛黃,字跡娟秀。“這是你媽媽留給你的,我藏了二十三年,一直不敢給你。現在你回來了,該給你了。”
我接過信,拆開。
“念念,媽媽對不起你。媽媽得了一種很重的病,會慢慢忘記所有人,最後連自己是誰都不記得。醫生說這是遺傳性的,無藥可醫。媽媽不想讓你和爸爸看著我變成一個不認識你們的陌生人,所以媽媽選擇離開。等你長大以後,如果有人告訴你媽媽還活著,不要找她,讓她安安靜靜地走完最後的路。念念,媽媽愛你,永遠愛你。”
我握著信紙,手在抖。不是傷心,是心疼。她不是不要我,是怕我看著她忘記我,怕我傷心。她寧願一個人孤獨地死在外面,也不願意讓我承受那種痛苦。
“李曼跟你媽媽是閨蜜。”爸爸的聲音沙啞,“你媽媽臨走前,把孩子託付給她,讓她照顧你。可李曼嫉妒你媽媽嫁給了我,嫉妒你媽媽生了你,她不想讓你過得好。所以她把你送進了孤兒院,又讓自己丈夫去領養你,把你變成林家的工具人。她不是要養你,是要毀你。”
“那她成功了。”我苦笑,“她毀了我二十六年。”
“以後不會了。”爸爸蹲下來,握住我的手,“以後爸爸護著你,誰也別想再碰你。”
我點點頭,眼淚無聲地滑下來。不是難過,是慶幸。慶幸我活著,慶幸我找到了他,慶幸一切都還來得及。
林家的事情,比我想的還要快就有了結果。
林振海因偽造收養檔案、隱瞞人口資訊、涉嫌非法拘禁,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李曼因涉嫌包庇、參與人口失蹤案,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林晚星雖然沒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她被學校開除、列入黑名單的訊息傳遍了整個圈子,沒有一所學校願意接收她,沒有一家企業願意錄用她。她從一個被所有人追捧的“名校種子選手”,變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聽說她後來想出國,可她的檔案上有了汙點,簽證被拒了三次。她媽媽李曼在拘留所裡,聽說女兒的狀況,哭得暈過去好幾次。可沒人同情她。
自己種的因,自己嘗的果。
我聽到這些訊息的時候,正坐在顧晏辭的車裡,去試婚紗。他把車停在紅綠燈路口,側頭看了我一眼。
“想什麼呢?”
“想林家。”
“還恨他們?”
“不恨了。”我說,“恨一個人太累了。他們毀了我二十六年,我不能讓他們再毀我剩下的日子。”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頭髮。“說得對。以後的日子,是我毀——不對,是我寵。”
我笑著打了他一下。
綠燈亮了,車子繼續往前開。窗外的陽光很好,照在他的側臉上,把他眉目間的冷厲都化開了。
##第六章婚禮
我們的婚禮定在三個月後,地點是城郊的一座莊園。爸爸執意要辦得隆重,說這輩子欠我的,都要補回來。顧晏辭也同意,說一輩子就一次,不能委屈我。
我其實不在乎這些。什麼排場、什麼面子,對我來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站在身邊的人是誰。
婚禮那天,天氣很好,藍天白雲,微風不燥。我穿著白色婚紗,挽著爸爸的手,走過長長的紅毯。紅毯兩邊坐滿了賓客,有人鼓掌,有人拍照,有人紅了眼眶。
爸爸把我的手交到顧晏辭手裡的時候,說了一句話:“好好對她,她苦了二十六年。”
顧晏辭握緊我的手,看著爸爸的眼睛:“您放心,從今天起,她的苦日子到頭了。”
爸爸點點頭,轉身走下臺。他走了幾步,忽然停下來,沒有回頭。但我看到他的肩膀在微微發抖。
司儀問:“新郎,你願意娶新娘為妻嗎?”
“願意。”顧晏辭的聲音不大,但每一個字都擲地有聲。
“新娘,你願意嫁給他嗎?”
我看著顧晏辭的眼睛,那雙深邃的、從前冷得像冰的眼睛,此刻盛滿了溫柔和期待。
“願意。”
他笑了,低頭吻了我。
臺下掌聲雷動。
那天晚上,賓客散盡,我們坐在莊園的草坪上,看星星。他握著我的手,忽然說了一句讓我記一輩子的話。
“林念,你知道我為什麼第一眼就選中你嗎?”
“為什麼?”
“因為你被林家趕出來的時候,手裡攥著那份解除收養協議書,明明在笑,眼淚卻在流。我就想,這個女人,受了那麼多苦,還笑得出來,她一定很堅強。我想要她。”
我靠在他肩上,閉上眼。
“顧晏辭,謝謝你沒有嫌棄我。”
“嫌棄你什麼?”
“嫌棄我是林家的棄子,嫌棄我是孤兒,嫌棄我什麼都沒有。”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你不是什麼都沒有。你有我,有爸爸,有你自己。這才是最重要的。”
夜風很輕,星星很亮。遠處城市的燈火連成一片,像鋪了一地的星河。
我忽然想起三歲那年,媽媽離開我時的樣子。我記不清她的臉了,但我記得她哭著跟我說“念念,媽媽愛你”。我一直以為她騙我,以為她不要我了。現在我知道了,她是真的愛我,只是她愛的方式,是離開。
“爸,媽,我很好。”我在心裡輕輕說,“你們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