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進高檔小區後,普信男鄰居說我是他老婆_第九章 從派出所出來時
第九章
從派出所出來時,天已經快黑了。
周至誠在門口等著我,身邊還站著兩個陌生人:
一位四十多歲,穿著筆挺的西裝,手裡拎著公文包;
另一位三十出頭,戴著鴨舌帽,脖子上掛著相機。
“嫂子,”周至誠迎上來,
“給您介紹一下,這位是趙明遠律師,咱們部隊合作的法律援助律師,專攻名譽權和人格權糾紛,從業二十年,打過很多類似的案子。”
趙律師上前一步與我握手:
“沈女士,您好,週中校已經跟我初步溝通了情況。
明天一早我會去法院遞交刑事自訴狀草稿,同時申請證據保全和人格權侵害禁令。”
“人格權侵害禁令?”這個術語我沒聽過。
趙律師解釋道:
“就是請求法院責令林浩立即停止一切針對您的造謠、誹謗和傳播行為,包括在業主群及相關網路平臺刪除所有不實資訊並公開道歉。
禁令一旦發出便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他繼續造謠,可直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點了點頭,心裡對這位趙律師的專業程度有了初步信任。
“這位是孫記者,”周至誠指向戴鴨舌帽的年輕人,
“軍報的,陸首長那邊打過招呼,想把這個案子作為典型案例報道——一方面震懾那些膽敢侵害軍屬權益的人,另一方面也向社會普及《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孫記者摘下帽子,衝我點頭致意:
“沈姐,您放心,報道會把握好分寸,不會洩露您的個人資訊和隱私,主要聚焦法律層面和軍地協作機制的運作。”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點了頭。
陸崢的安排總是這樣,走一步看三步。
他不僅要解決眼前的事,還要讓這件事產生更大的社會意義,讓更多人知道——軍屬不好惹,法律不好惹。
“嫂子,今晚您住哪兒?”周至誠問,
“小區那邊可能會不太方便,要不要我給您安排個酒店?”
我想了想,搖頭:“不用,我回家。”
“可是——”
“週中校,”我看著他認真地說,
“沒事的,我相信法律和國家,更何況他已經被抓起來了,現在很安全。”
周至誠張了張嘴,最終沒有勸阻,只說:“那我送您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