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成了“不孝女”_第十章 我拿着傳票

重生後,我成了“不孝女”發布時間:2026-06-22作者:天航

第十章

我拿著傳票,看著上面“贍養費”和“遺產分割”幾個字,笑了。

好啊,既然你們想打官司,那我就陪你們打到底。

我倒要看看,這法律,到底是保護孝子賢孫,還是保護吸血鬼和無賴。

接著,我撥通了律師的電話。

“張律師,我們之前整理的證據足夠充分嗎?

或許,馬上就要派上用場了。”

現在的我,早就不是那個只會哭的小雅了。

開庭那天,法庭內座無虛席。

母親在庭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聲淚俱下地控訴我“不孝”,說我有了錢就忘了生養之恩,甚至汙衊我私吞了父親的所有財產,連他們一口飯都不給留。

王小磊更是裝出一副受害者的模樣,說自己因為沒錢還債,被債主天天堵門,連學都上不成了,全是因為我這個“冷血”的姐姐。

法官敲了敲法槌,示意肅靜,然後看向我:

“被告,對於原告的訴求,你有什麼要說的?”

我站起身,神色平靜地從公文包裡拿出一疊厚厚的檔案。

“法官大人,原告指控我私吞財產,純屬無稽之談。

這是我父親生前留下的親筆遺囑,已透過公證處公證,明確載明他名下所有財產——包括老家的宅基地、存款及私藏遺物——均由我一人繼承。”

我將遺囑遞了上去。

母親見狀,臉色瞬間慘白,尖聲叫道:

“不可能!你騙人!”

我冷冷地看著她:

“證據就在這裡,你儘可以拿去查驗。

這裡還有我從輟學開始代工後給家裡轉的每一筆錢,記錄得清清楚楚。

若論贍養義務,我累計已支付一百三十八萬六千元,早已遠超應盡責任。

至於替弟弟還債,先不說他的債務全是個人揮霍所致,更何況,哪條法律規定姐姐必須為弟弟的債務負責?”

聽完我的陳述,再加上律師遞上的證據,全場譁然。

連原告席上的律師都面露尷尬,悄悄往旁邊挪了挪,顯然不願沾這攤渾水。

法官聽完錄音、看過銀行流水後,臉色變得十分嚴肅。

最終,判決結果毫無懸念: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不僅如此,鑑於母親與王小磊偽造證據、惡意訴訟,法庭對二人進行了嚴厲訓誡,並判處他們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走出法院大門時,陽光有些刺眼。

母親癱坐在臺階上,披頭散髮,嘴裡仍不停咒罵。王小磊則一臉兇狠地盯著我,眼神像被逼入絕境的瘋狗。

“王小雅!你給我等著!這事兒沒完!”他衝我吼道。

我輕蔑地笑了笑,戴上墨鏡,頭也不回地上了計程車。我知道,法律能制裁他們的貪婪,卻難鎖他們心底的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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