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反派饒命_第六章 然後我才發現

然後我才發現,我們一起坐在沙發上,靠得有點兒近。

我猛地想站起身……

沒成功,被衛許伸手一拽,又跌坐回沙發上,被他來了個沙發咚。

不是吧?

不是吧?

動真格的嗎?

認真的嗎?

救命啊!

8

我想多了,衛許沒有對我見色起意,卻逼我簽了一份協議。

協議的內容大致如下。

1 賠償他的名譽損失費。(一筆鉅額)

2 賠償他的精神損失費。(又一筆鉅額)

3 賠償他的經濟損失費。(又雙一筆鉅額)

4 要我主動地放棄張一一的撫養權。(但孩子可以繼續隨母姓,不限制我探視權。)

5 關於我們之間的關係,必須對外保密。

6 不準逃跑,否則賠償翻倍。

7 待補充。

前面的六個離譜的要求拋開不談,第七個的待補充就更可怕。

簽了這份協議,那豈不是代表衛許可以一輩子拿捏我?

他想到啥就往裡加點兒,以後就可以永無止境地折磨我?

看完這份協議,我當場就擺爛了,乾脆殺了我得了。

衛許卻說不籤的話,不會弄死我,但會讓我去牢裡嘗一嘗什麼叫生不如死。

很好,他贏了,我籤。

值得慶幸的是他知道我沒錢,還不起那三筆鉅額賠償,他給我提供了以身抵債的辦法。

何謂以身抵債……

別想歪,不是那種意思。

是衛許可以使喚我幹活,小至倒杯水,大至暫無上限(但我有下限)。

只要我有幹活,衛許就看心情減掉一些金額。

這聽著很憋屈,但現在我已經喪失話語權,也沒有什麼挑三揀四的條件,又不想去牢裡待著,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不就是當貼身丫鬟,怕啥。

好不容易送走這個瘟神,他臨走前說明天再來,讓我做好準備。

準備什麼?我一頭霧水。

現在先不想,衛許總算走了,張一一,你完了。

9

我敲了敲張一一的房間門,熟練地威脅他數到三主動開門,要不然後果自負,我可是有鑰匙的。

房間裡的張一一也知道這點,我才數到一,他就把門打開了。

然後滑跪抱住我的大腿求饒:「媽媽,我錯了。」

哼,現在認錯,晚了。

我擰著他的耳朵將他從地上提起來,他痛得齜牙咧嘴,卻不敢大哭大鬧。

我把他帶到客廳,才問:「說吧,你怎麼知道衛許的,為什麼要去找他?沒有給我一個滿意的答案,那以後你就別認我這個媽了。」

張一一雙手揪著衣服,是他侷促不安的表現。

張一一:「你給我看過他的照片,雖然那張照片你把臉給扣掉了,但我透過他穿的衣服品牌、戴的手錶、開的車,還有背景找到他的。」

張一一說完,我難掩驚訝。

雖然知道他打小就聰明,是個小天才,但沒想到他這麼逆天啊。

那張照片我只在他三歲多剛上幼兒園的時候給他看過一次。

那天我因為有事兒遲到了一會才去幼兒園接他,他不知道受了什麼委屈,那次是他第一次因為要爸爸哭了。

哭得很委屈、很慘的那種,怎麼哄都哄不好。

我沒辦法,這才隨便從網上找了一張衛許的照片,截掉臉,只給他看身體的部分。

沒想到,張一一憑藉那張照片,居然把衛許給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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