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反派饒命_第六章 然後我才發現
然後我才發現,我們一起坐在沙發上,靠得有點兒近。
我猛地想站起身……
沒成功,被衛許伸手一拽,又跌坐回沙發上,被他來了個沙發咚。
不是吧?
不是吧?
動真格的嗎?
認真的嗎?
救命啊!
8
我想多了,衛許沒有對我見色起意,卻逼我簽了一份協議。
協議的內容大致如下。
1 賠償他的名譽損失費。(一筆鉅額)
2 賠償他的精神損失費。(又一筆鉅額)
3 賠償他的經濟損失費。(又雙一筆鉅額)
4 要我主動地放棄張一一的撫養權。(但孩子可以繼續隨母姓,不限制我探視權。)
5 關於我們之間的關係,必須對外保密。
6 不準逃跑,否則賠償翻倍。
7 待補充。
前面的六個離譜的要求拋開不談,第七個的待補充就更可怕。
簽了這份協議,那豈不是代表衛許可以一輩子拿捏我?
他想到啥就往裡加點兒,以後就可以永無止境地折磨我?
看完這份協議,我當場就擺爛了,乾脆殺了我得了。
衛許卻說不籤的話,不會弄死我,但會讓我去牢裡嘗一嘗什麼叫生不如死。
很好,他贏了,我籤。
值得慶幸的是他知道我沒錢,還不起那三筆鉅額賠償,他給我提供了以身抵債的辦法。
何謂以身抵債……
別想歪,不是那種意思。
是衛許可以使喚我幹活,小至倒杯水,大至暫無上限(但我有下限)。
只要我有幹活,衛許就看心情減掉一些金額。
這聽著很憋屈,但現在我已經喪失話語權,也沒有什麼挑三揀四的條件,又不想去牢裡待著,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不就是當貼身丫鬟,怕啥。
好不容易送走這個瘟神,他臨走前說明天再來,讓我做好準備。
準備什麼?我一頭霧水。
現在先不想,衛許總算走了,張一一,你完了。
9
我敲了敲張一一的房間門,熟練地威脅他數到三主動開門,要不然後果自負,我可是有鑰匙的。
房間裡的張一一也知道這點,我才數到一,他就把門打開了。
然後滑跪抱住我的大腿求饒:「媽媽,我錯了。」
哼,現在認錯,晚了。
我擰著他的耳朵將他從地上提起來,他痛得齜牙咧嘴,卻不敢大哭大鬧。
我把他帶到客廳,才問:「說吧,你怎麼知道衛許的,為什麼要去找他?沒有給我一個滿意的答案,那以後你就別認我這個媽了。」
張一一雙手揪著衣服,是他侷促不安的表現。
張一一:「你給我看過他的照片,雖然那張照片你把臉給扣掉了,但我透過他穿的衣服品牌、戴的手錶、開的車,還有背景找到他的。」
張一一說完,我難掩驚訝。
雖然知道他打小就聰明,是個小天才,但沒想到他這麼逆天啊。
那張照片我只在他三歲多剛上幼兒園的時候給他看過一次。
那天我因為有事兒遲到了一會才去幼兒園接他,他不知道受了什麼委屈,那次是他第一次因為要爸爸哭了。
哭得很委屈、很慘的那種,怎麼哄都哄不好。
我沒辦法,這才隨便從網上找了一張衛許的照片,截掉臉,只給他看身體的部分。
沒想到,張一一憑藉那張照片,居然把衛許給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