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償所願_第2章 以後
以後,只要大姐做飯,我便耍脾氣不吃。
姐姐們吃多少飯,我就吃多少飯。
鬧了幾次絕食後。
大姐終於擺脫了做飯的任務。
餐桌的位置也固定了下來。
大姐和二姐的臉逐漸變得肉乎乎的。
像粉嘟嘟的大桃子。
可好看了。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
這道理,我懂。
3
因為我事事要公平。
導致家裡開銷增加,爸爸媽媽又動起了歪腦筋。
那天,爸爸破天荒地要帶二姐去買小裙子。
我察覺到異常,鬧著要跟著去。
市區距我們縣有 100 多公里。
坐了兩個多小時的大巴,我們到了一個熱鬧非凡的遊樂場。
當時的我,並不清楚爸爸要耍什麼花招。
只能趁他不注意,悄悄叮囑二姐:
「無論發生什麼,不要害怕,去找警察叔叔。」
爸爸帶我們玩了旋轉木馬。
當二姐玩得忘乎所以時。
爸爸捂住我的嘴,一把將我從木馬上抱了下來。
他轉身就走,步伐急切決絕。
我看見二姐在木馬上張開了雙臂,風揚起她的頭髮。
可憐的姐姐完全不知道,帶她來到這個世界的人,正要棄她而去。
爸爸一口氣將我扛到了車站。
我藉口上廁所,溜走了。
順著原路返回,遊樂場裡已經沒有了二姐的身影。
我一路打聽,來到了公安局。
二姐晃悠著兩條腿,正坐在椅子上啃糖葫蘆。
我說明情況,警察叔叔將我也留了下來。
爸爸滿頭大汗,大喊著「我兒子丟了」衝進公安局。
他本想報案。
結果,一推門。
看見我和二姐排排坐。
抱著糖葫蘆,啃得不知天地為何物。
爸爸點頭哈腰,一個勁地解釋:
「遊樂場人太多了,一不留神就和孩子們走散了。」
二姐聲音清脆:
「爸爸騙人,送我來公安局的清潔工婆婆告訴我,你這叫遺棄。」
爸爸臉色唰地變了:
「小孩子胡說什麼!
「警察同志,她平時就喜歡編故事。」
「我作證。」
我舉起小手:
「當時爸爸抱起我就走,看都沒看姐姐一眼,他就是故意的。」
但因為沒有實質性的證據。
警察叔叔只是將爸爸嚴厲批評了一頓,並警告他,再發生類似情況,將追究法律責任。
我心裡不踏實。
若是爸爸媽媽還想遺棄二姐怎麼辦?
靈機一動,我對著警察說:
「叔叔,您能把爸爸和姐姐的資訊登記下來嗎?如果哪天姐姐不見了,肯定是爸爸乾的。」
警察叔叔愣了一下,居然真的點了點頭:
「小朋友,你這個主意不錯。」
走出公安局,爸爸生平第一次沒有牽我的手。
不過,他像往常一樣誇了我:
「你可真是爸爸的好大兒。」
只是,語氣有點怪怪的。
這一鬧,爸爸媽媽徹底打消了將二姐送走或丟掉的念頭。
我和二姐順順利利地從幼兒園畢業,進入了小學。
4
二姐雖然比我大一歲,但為了方便照顧我,爸爸讓她晚上了一年學。
三年級暑假時,語文老師佈置了一道命題作文。
【一次難忘的旅行。】
媽媽說要帶我去隔壁旅遊大省,長長見識。
順便感受下綠皮火車。
臨出門時,兩個姐姐興高采烈地穿鞋子。
媽媽一臉驚訝:
「你們兩個要去哪裡?」
二姐沒聽出媽媽的言外之意,還蹦蹦跳跳地回答著問題:
「我要去動物園,看大獅子!」
大姐卻默默脫下了運動鞋,咬著嘴唇扯了扯二姐的袖子。
媽媽摸了摸二姐的頭:
「小妹乖,和姐姐在家等著,我們回來給你們帶好吃的。」
二姐鼻頭一紅,眼淚大顆大顆往下掉:
「為什麼弟弟可以去,我和姐姐不能去?明明我的作文題目也是『一次難忘的旅行』。」
媽媽最討厭女孩子哭,當下黑了臉:
「哭什麼哭?你以為哭能讓媽媽妥協嗎?一天天的,尿水子真多。」
我轉身,回到屋內。
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
「姐姐們不去,我也不去了。
「作文裡就寫:我家裡太窮了,爸爸媽媽沒本事,買不起車票,所以才沒有去旅行。」
五個人拉鋸了好久。
眼看天色越來越黑。
爸爸重重地嘆了一口氣,無奈地說:
「要不就補票吧,再磨嘰趕不上火車了,退票還得付手續費。」
爸媽為了省住宿費,買了夜裡的票。
六個人的座,我們一家佔了五個。
第一次坐火車的興奮勁一過,我和姐姐們哈欠連連。
媽媽從行李袋裡拉出三張毯子:
「幸虧我早有準備。」
她麻利地將毯子分別鋪在兩排座位下,招呼大姐和二姐:
「楠楠,小妹,快過來睡覺。」
我二話不說,一個背滑,鑽進了座椅下:
「憑什麼姐姐們睡地鋪?我要睡這裡。」
我媽握住我的腳腕,試圖將我扥出來:
「小寶,座椅多軟和,你睡上邊好不好?」
「不要,我就要睡下面。」
二姐看我這樣,立馬霸佔了另一個「地鋪」,嚷嚷著非睡不可。
長大後的二姐,凡事要和我爭一爭。
彷彿給我的就是最好的,必須要給自己爭取一份。
而大姐,潛移默化間已學會了察言觀色。
她小聲說道:
「弟弟,你上來吧,我和小妹睡下邊。
」
媽媽沒料到,特意為我倒騰出來的聯排座椅,最後無人問津。
她趕緊抓住大姐的話頭:
「你看,姐姐也想睡下邊,好孩子是不是該把位置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