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當天媽媽被撞,彈幕助我殺瘋了_第8章 8庭審中途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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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途休息,商陸又追過來跟我道歉:
“如果不這麼做的話,那何清秋就要去坐牢了。”
“聖蘭,她現在已經名聲盡毀了,我們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還是庭下和解吧。”
我不想跟商陸掰扯,只是說:
“你們全家跳出來也挺好的,方便我一起收拾。”
商陸難以置信地看著我:“你居然把我看作敵人?”
我懶得再跟他多說一句話。
陳記者找到我,小聲問我:
“怎麼會有這麼多借條?總不至於謝阿姨真的有賭博的愛好吧。”
我搖頭:“我媽媽根本不會賭博,她也沒空去玩。”
“這些欠條確實是我媽媽借的,我媽媽也早就還清了。”
“只要去查墨跡或者紙張批次,就知道欠條都是很久之前的。”
“商陸媽媽做事不規矩,我媽媽把錢還給她之後,她會耍賴不把欠條撕掉,反而留著,之後再催媽媽還錢。”
陳記者氣得拍桌子:“真是太無恥了。”
“但我媽媽自己也記賬,她有一個賬本,上面記著她的錢都花在哪裡了。”
我拜託陳記者去拿媽媽的賬本。
陳記者腳步匆匆地離開。
再次開庭後不久,陳記者來了,懷裡緊緊抱著媽媽的賬本。
陳記者衝我點頭。
我也舉起手:“法官,我也申請補充證據。”
沉寂許久的彈幕,在看到媽媽的賬本時,再次湧現出來:
【媽媽借錢都是去幫助別人的,做手術的,上大學的,買助聽器的。】
【那麼好的人,居然被惡魔害死,必須把何清秋送去槍斃。】
【為眾人抱薪者,不能使其凍斃於風雪。】
在法官翻閱媽媽的賬本時,我故意提出:
“因為我的父親早早犧牲,媽媽覺得家裡有孽債沒還,這輩子需要做很多好事才能為後代積福。”
其實媽媽從來沒有這麼說過,媽媽做好事都是發自內心。
但我得把所有能用上的身份,都押上。
法官問我:“你的父親生前是做什麼工作的,能說一下嗎?”
我搖搖頭:
“媽媽只告訴我,父親是警察,具體工作內容,她也不知道。”
“國家給了我們很多撫卹金,每個月都發。領導讓我們低調,怕我們被人打擊報復。”
說著說著,所有人都沉默地看著我。
法庭上只剩下了我的聲音。
法官眼底也有淚光閃爍:“我明白了,你的父母都是很了不起的人。”
這一次的庭審結果,判處何清秋十年有期徒刑和五十萬的經濟賠償。
可何清秋這樣的惡魔應該被槍斃才對,所以我當庭上訴。
巧的是,何清秋也不滿意,她也要求再審。
律師告訴我,兩個月後進行二審。
二審即終審。
陳記者抓著我的手說:“如果這次不能把兇手繩之以法,我就不幹了。”
陳記者寫了一篇非常長的報道,把媽媽的生平事蹟全寫了出來,也提到了父親犧牲的事情。
在文章的最後,陳記者號召:
這一家人為大家做了那麼多,讓該讓我們為她們做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