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偷賣了婚房,我讓他背上2000萬債務_第6章 陳薇打電話來的時候

陳薇打電話來的時候,聲音裡帶著一絲興奮。

“蘇晚,周遠被拘留了。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大機率會正式逮捕。”

我沉默了幾秒。

“他會被判多少年?”

“根據詐騙金額和情節,我估計三到五年。”

三到五年。

我想起五年前,我們領結婚證那天。

他說:“蘇晚,我會對你好一輩子的。”

現在,他要進去好幾年了。

“蘇晚?”

“我在。”

“你......沒事吧?”

“沒事。”我深吸一口氣,“只是覺得,這五年......像做了一場夢。”

“夢醒了就好。”陳薇的聲音很溫柔,“接下來,是民事訴訟。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一次性解決。”

“好。”

“對了,還有一件事。”

“什麼事?”

“周遠在看守所裡,託律師帶了一封信給你。”

“信?”

“你要看嗎?”

我想了想。

“念給我聽吧。”

“好。”陳薇清了清嗓子,“蘇晚,我知道錯了。我是被逼的,公司欠債,我實在沒辦法。我不是有意要騙你,我只是想解決問題。你能不能原諒我?我們從頭再來好不好?我會補償你的,你要多少錢我都給......我是你丈夫,是小宇的爸爸,你就不能給我一次機會嗎?”

信念完了。

我沉默了很久。

“陳薇,幫我回他一句話。”

“什麼話?”

“就四個字。”

“哪四個字?”

“不要臉。”

陳薇在電話那頭笑出了聲。

“收到。”

我掛了電話,靠在椅子上。

周遠啊周遠。

到現在還覺得自己是“被逼的”?

你偽造我的簽名,被逼的?

你養小三三年,被逼的?

你給她買房買車,被逼的?

你把我爸媽的血汗錢全送給別的女人,被逼的?

你知道什麼叫“被逼”嗎?

我月薪1萬2,省吃儉用還房貸,每天擠地鐵上下班,回家還要帶孩子做家務——這才叫被逼。

你月薪3萬,公司賠錢,外面養人,回家就當大爺——這叫什麼被逼?

這叫活該。

第二天,我去看守所看了周遠。

他隔著玻璃坐著,臉色灰白,眼睛裡全是血絲。

“蘇晚,你來了。”

“嗯。”

“你收到我的信了嗎?”

“收到了。”

“你怎麼想?”周遠湊近玻璃,“我知道錯了,真的。你撤訴好不好?我出去以後,我會好好彌補你的。”

我看著他。

“周遠,我有個問題想問你。”

“你說。”

“你賣房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那120萬首付是我爸媽賣房湊的?”

“我......我想了......”

“你想了?那為什麼還要賣?”

“我也是沒辦法......公司欠債,債主在追......”

“那你為什麼不把錢用來還債?為什麼給小三買房買車?”

周遠沉默了。

“說話啊。”

“我......我是想......兩邊都顧著......”

“兩邊都顧著?”我笑了,“你還真是兩邊都顧著啊。一邊是我這個傻子,一邊是你的寶貝小三。”

“蘇晚,我真的知道錯了......”

“周遠,”我打斷他,“你知道為什麼我來嗎?”

“為什麼?”

“我來告訴你,我不會撤訴。”

“什麼?”

“我不要你的道歉,不要你的懺悔,不要你的彌補。”

我站起來。

“我要你坐牢。我要你賠錢。我要你這輩子都記住——”

“偽造簽名,是要付出代價的。”

我轉身離開。

身後傳來周遠的喊聲。

“蘇晚!蘇晚!你回來!你不能這樣!蘇晚——”

我沒有回頭。

9.

三個月後。

法院開庭了。

刑事審判先進行。

周遠站在被告席上,穿著藍色的囚服,整個人瘦了一大圈。

檢察官宣讀起訴書的時候,他一直低著頭。

“被告人周遠,於2024年8月,在未經共有人蘇晚同意的情況下,偽造蘇晚簽名,將兩人共同所有的房產出售,獲款580萬元。上述款項,被告人將其中325萬元轉移給第三人林婷婷,用於購買房產及車輛......涉嫌合同詐騙罪,情節嚴重......”

我坐在旁聽席,聽著檢察官一字一句地念著。

三年。

整整三年。

我以為我們是夫妻,是一家人。

他卻早就把我當成了可以隨意欺騙的傻子。

“被告人周遠,對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法官問。

周遠抬起頭,看了我一眼。

然後低下頭。

“沒有異議。我......認罪。”

法庭上一陣竊竊私語。

陳薇坐在我旁邊,小聲說:“他認罪了,可以從輕處罰。但詐騙金額這麼大,最少也要判兩年半到三年。”

我點點頭。

法庭辯論環節,周遠的律師一直在強調“被告人系初犯”“認罪態度好”“願意賠償被害人損失”。

輪到我方發言時,陳薇站了起來。

“審判長,被告人周遠的行為,不僅僅是偽造簽名出售房產。他還將詐騙所得轉移給第三人,惡意逃避債務。他還在偵查期間,轉移公司財產200餘萬元。他還威脅、騷擾被害人,試圖讓被害人撤訴。”

“這不是初犯能解釋的,這是蓄謀已久。”

“這不是態度好能掩蓋的,這是恬不知恥。”

“被害人蘇晚的父母,為了這套房子的首付,賣掉了老家住了二十年的房子。被害人蘇晚本人,每月工資的大部分都用來還房貸,整整還了四年。”

“這些錢,被告人用來養了另一個女人三年,給她買房買車,還打算用來填補自己公司的債務窟窿。”

“審判長,這樣的行為,不是認罪認罰能彌補的。”

陳薇的聲音在法庭裡迴盪。

我看見周遠的臉越來越白。

最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走出法庭,陽光很刺眼。

陳薇說:“預計判三年左右。”

“嗯。”

“刑事判決之後,民事訴訟就簡單了。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損害賠償......他基本沒有反駁的餘地。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