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了後媽骨灰_第2章 2
我以前叫:劉鵬飛。
十八年以前,我也和其他孩子一樣,有個完整的家庭,疼我我的父母。
我爸叫劉智章,我媽就是于秀敏。
噩夢是從我七歲那年,劉智章認識楊鳳芝以後開始的。
當時劉智章是個建築隊的老闆,手上有兩百多個工人,雖然算不上多有錢,可和普通家庭比起來,還是好了很多。
楊鳳芝成了劉智章的秘書以後,她們兩個經常一起來我家。
然後劉智章和于秀敏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本來好好的傢俱也讓他們砸的不像樣子。
那段時間我誰也不敢勸,就是把自己鎖在小屋裡,捂著耳朵哭。
過了半年以後,我放學回家就再也沒見過於秀敏,聽說她和劉智章離婚了。
後來楊鳳芝就住到了我家,劉智章還讓我跟楊鳳芝叫:媽媽。
從那以後,我的人生就像錯位的火車軌道,越走越偏,再也沒回到正軌。
楊鳳芝嫁給劉智章以後,她就說:“劉鵬飛這個名字不好聽,咱家是搞建築的,以後兒子就叫劉建吧,以後這樣對咱們家的生意有幫助。”
可是我覺得,劉建這個名字並不好,因為建和賤是諧音,總感覺楊鳳芝在罵我。
等楊鳳芝生了我妹妹劉菲菲以後,我就成了家裡多餘的那個人。
別的孩子寫完作業就能出去玩,我晚上放學回家卻要照顧劉菲菲的吃喝拉撒,每晚都是一家人睡覺以後,我再熬夜寫作業。
楊鳳芝還想盡辦法給劉智章洗腦,讓我們一步步走進她的陷阱。
她跟劉智章說:外人都叫兒子是建設銀行,等兒子長大以後得給他買房、買車、娶媳婦,給彩禮。女兒是招商銀行,不用買房買車,結婚的時候還能收到一大筆彩禮。
窮養兒子富養女,男孩小時候吃點苦,長大了以後才有擔當。
正好我們鄰居張大爺家就生了一兒一女,而且都結婚了。
張大哥結婚的時候,差不多要了他們老兩口的半條命,還跟我家借了很多錢。
萬幸大姐出嫁那天收了一大筆彩禮,張大爺家才算還清了所有債務,能勉強正常生活。
他們生了孩子以後,張大哥很少帶著老婆孩子回家看自己爸媽,相反張大姐經常回家,還給張大爺他們買吃買喝,把老兩口哄的樂呵呵的。
楊鳳芝跟劉智章的計劃是,以後他們去劉菲菲家養老,我要是遇上困難了,他們還能幫幫我。
可是張大爺家有一件事,楊鳳芝從來不提。
沒幾年張大爺得了很嚴重的病,光治療費就得幾十萬,張大姐給了十萬以後,就一分錢也拿不出來了。
相反張大哥為了救活張大爺,到處借錢,甚至賣了房子。
劉智章在這種條件的洗腦下,他很偏心劉菲菲,也認為我以後會吸乾他們的血。
後來我發現,他們對我和劉菲菲的態度完全不一樣了,劉菲菲只要稍微有一點進步就會受到他們的誇獎,甚至劉菲菲把碗裡的飯吃完,他們都很高興。
至於我,無論考試多少分,他們都不給我好臉色,至於想多吃點東西,都會遭到楊鳳芝的打罵。
初中畢業以後,楊鳳芝以家裡公司的效益很差,負擔不起高中學費為理由,不讓我繼續上學,讓我出去打工賺錢,賺的錢她會給我存著,讓我以後娶媳婦用。
出去打工的那幾年時間,我很少回家,每次到了開工資的日子,楊鳳芝就會去我單位,把我的錢要走一大半。
還跟別人說:“我怕他有錢亂花,給他存著。”
事實卻是,我回家的時間越來越少了,每天啃著饅頭和鹹菜,根本不知道,她們在家正用我的血汗錢瀟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