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兩千塊租我勞斯萊斯,我送他進局子喝茶_第8章 8我簽了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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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簽了筆錄,離開派出所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手機上有十七條未讀訊息,全是陸晴的。
“沈淮,你回來了嗎?”
“我弟的事,你能不能緩一緩?”
“媽從派出所出來了,她血壓高,你至少去看看她吧。”
“沈淮,你回我一句行不行?”
“我求你了,子昂還在裡面。”
“你真要把我們家逼死才甘心?”
我沒有回。
最後一條訊息是下午六點發的,只有一句話。
“離婚協議我簽了,放在你公司前臺,你撤訴。”
我開車回了公司。前臺確實放著一個牛皮紙信封,裡面有四分離婚協議,每一頁都簽了陸晴的名字,按了手印。
我拿著協議,回到辦公室,給陳松林打了電話:“協議收到了,明天你來公司,我們把後續流程走完。”
“那刑事案子呢?”
“繼續。”
離婚手續辦得很快。
陸晴沒有請律師,也沒有對財產分割提出異議。
浦東那套公寓歸她,保時捷歸她,另外一次性補償她兩百萬現金。
代價是,她放棄所有對我公司股權、名下其他房產和資產的追索權。
簽字那天,她穿著一件黑色風衣,瘦了一圈,顴骨都凸出來了。
她從包裡拿出筆,簽完最後一頁,抬起頭看著我。
“沈淮,你有沒有愛過我?”
我看著她,“愛過。”
“那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因為你先這樣對我。”
她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眼淚從眼眶裡滾出來,砸在離婚協議上,把墨跡洇開了一小片。
我拿起屬於我的那份協議,站起來。
“保重。”
她沒有回我。
走出民政局的時候,外面下了雨。
我沒有打傘,走進雨裡,坐進那輛已經修好保險槓、洗乾淨的勞斯萊斯幻影。
發動車子的時候,我忽然想起陸晴第一次坐這輛車時的樣子。
那是我們剛在一起不久,她坐在副駕駛上,開心得像個孩子,拿著手機拍了十幾張照片,說“我從來沒有坐過這麼好的車”。
那時候我以為她是真的開心。
現在想想,她開心的也許不是車,而是這輛車代表的錢。
無所謂了。
我掛擋,駛出停車場。
雨刷左右擺動,把擋風玻璃上的雨水一下一下刮乾淨。
前方是紅燈,我停下來,看著雨幕裡模糊的紅綠燈,忽然覺得這三年就像一場雨。
下的時候聲勢浩大,停的時候乾乾淨淨。
手機震了一下。
是陳松林發來的訊息:“陸子昂案下週開庭,檢察院量刑建議是十一年,趙鵬那邊涉嫌合同詐騙另案處理。”
我回了一個“好”。
綠燈亮了。
我踩下油門,車子平穩駛出路口,融進雨夜的車流裡。
後視鏡裡,民政局的大樓越來越遠,最後消失在雨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