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五年,我不要她了_第6章 6開庭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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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我帶著童童坐在原告席上。
童童穿著一身乾淨的小西裝,緊緊握著我的手。
他的小手冰涼,還在微微發抖。
我輕輕拍了拍他的手背,給他一個鼓勵的眼神。
“別怕,有爸爸在。”
童童點了點頭,把頭靠在我的肩膀上。
被告席上,陳安和顧然穿著囚服,臉色蒼白。
他們看到我和童童,眼神里閃過一絲怨恨。
庭審開始後,檢察官宣讀了起訴書。
指控陳安犯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顧然犯包庇罪。
隨後,檢察官出示了相關證據。
包括我收到的那段影片,劉豔收集的證人證詞和聊天記錄,還有醫院的診斷證明。
鐵證如山,陳安和顧然無從辯駁。
陳安的辯護律師試圖以陳安患有心理疾病為由,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但劉豔立刻拿出了一份心理評估報告。
報告顯示,陳安精神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他的所作所為,都是出於主觀故意。
顧然的辯護律師則辯稱,顧然是被陳安精神控制,才會包庇他的罪行。
劉豔當庭播放了一段錄音。
錄音裡,顧然和陳安正在商量如何把童童送走,永遠不讓我找到。
“只要把童童送走,陸豪就沒有軟肋了。”
“到時候我們就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顧然的聲音清晰地從錄音裡傳出來。
全場譁然。
顧然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癱坐在被告席上。
陳安也低下了頭,不敢再看任何人。
最後,輪到我陳述。
我站起身,看著被告席上的兩個人,聲音平靜卻有力。
“童童是我用全部的愛呵護長大的孩子。”
“他才四歲,本該擁有一個無憂無慮的童年。”
“可你們,卻把他拖進了地獄。”
“你們給他帶來的傷害,可能一輩子都無法癒合。”
“我請求法院,依法嚴懲二被告。”
“給我的兒子,一個公道。”
說完,我坐了下來,緊緊抱住了身邊的童童。
童童抬起頭,看著我,小聲地說:“爸爸,我不怕。”
庭審結束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走出法院,陽光灑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
劉豔走到我身邊,輕聲說道:“放心吧,我們贏定了。”
我點了點頭,心裡的一塊石頭終於落了地。
三天後,法院再次開庭,當庭宣判。
陳安犯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顧然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同時,法院判決我和顧然離婚,童童的撫養權歸我所有。
聽到判決結果,陳安當場崩潰,大喊著不服判決,要上訴。
顧然則面無表情,彷彿沒有聽到法官的話。
我看著他們,心裡沒有一絲波瀾。
這是他們應得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