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結局後,我反手買走了反派_第1章 我穿書了
我穿書了,命很苦地熬了三年,終於苟到了大結局。男主大權在握,女主風光出嫁,反派被貶抄家。
我拿著辛苦攢來的十兩銀子,從人牙子手中買走了反派容歧。
見我笑得齜牙咧嘴。
容歧心如死灰:“你想做什麼就做吧。”
我笑的更放肆了,奶奶的,終於輪到老孃發財了。
一
我將容歧帶回了我的破茅草屋,扶他躺在我的木板床上。
他雖然落魄,但是冰冷陰鷙的目光仍讓人心裡發怵。
還有一絲不加掩飾的嫌棄。
不僅嫌棄我,還嫌棄我咯吱作響的床。
好在他身受重傷,打不贏我,也跑不掉。
我毫不在意,徑直去扯他的衣襟。
大概是沒想到我這麼不要臉,大白天的竟然對他幹這種道德淪喪的事。
他冷漠的表情終於有些鬆動,在我扯開他衣襟的時候,氣憤且絕望地閉上了眼睛。
“你想做什麼就做吧。”
感覺他有些自暴自棄。
我突然想起來,今天是男女主成親的日子。
男女主洞房花燭,他卻落魄至此慘遭羞辱。
想想都有些替他難過。
我忍不住笑了出聲。
他睜開眼,狹長的鳳眼眼神凌厲,目光流轉,嘆了口氣:“姑娘......”
“我叫虞知微。”我自報家門。
“虞小姐,我知道這汴京城愛慕我的姑娘眾多......”
話沒說完,他便倒抽了一口涼氣。
他說話間,我已經急不可耐地將他的外衫剝下來。
衣服和皮肉血痂粘連在一起,我解開時將傷口碰到,他疼得睫毛顫了顫。
不愧是反派,書裡顏值擔當,連皺個眉頭都這麼好看。
不過可惜,我穿得命苦。
難民出生,顛沛流離,窮了這麼年,眼裡早已沒有男人,全是對發財的渴望。
我撫摸著手裡的真絲外衣,觸感細膩,做工精緻。
雖染了血,但洗乾淨,應該也能賣點錢。
容歧見我對他的衣服愛不釋手,手指緊握成拳,警告道:
“你別痴心妄想,你連我身邊的一個粗使丫鬟都比不上,即使你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
我笑了。
“你的心?我從來不要這種沒用的東西。”
容歧一怔,氣得差點吐血。
書裡他出身名門,父兄皆戰死疆場,性格偏執淡漠、愛女主而不得。
原本錢多得幾輩子都花不完,卻因屢屢挑釁有男主光環的謝雲舟,最終下場慘烈。
我大度地安慰他:“沒事的,失戀哪有失業重要......誒......對不起,忘記你被貶為庶民,家也被抄了。”
容歧臉色更難看了,氣得想跳起來打我。
可惜他傷得太重,甚至連翻身都不太利索,他側過臉徹底不想理我了。
我掰正他的臉,看著他的眼睛,萬分虔誠地問:
“抄家都炒乾淨了嗎,有沒有私庫密室之類的?”
二
容歧現在看我的眼神像看禽獸。
在他眼裡,我只花了十兩銀子,不僅要他的人,還想要他的錢。
簡直是危言聳聽。
見他不說,我的手指游離在他脖間,惡劣地按在他的喉結上。
語氣兇狠:“趕緊交代,不然我把你賣進秦樓楚館!”
容歧耳朵泛紅,臉上卻是面無表情:“你覺得我身上的傷是怎麼來的?你的手段,能比獄裡的酷吏還高明嗎?”
早猜到如此。
我試探著問:“那你家祖墳,在哪裡?”
古代人就喜歡搞陪葬品,隨便掘一個達官貴人的墳,都能挖出不少寶貝。
像容歧這樣的官宦之家,想必裡面的東西夠我這個活人用八輩子了。
容歧看我一副道德真空的樣子。
心死了死,繼續面無表情:“按照當今律例,掘人祖墳者輕則杖責大半,重則人頭落地。”
我賊心不改:“自家祖墳也不行嗎?”
“你是說,你讓我撅、我、爹、的、墳?”容歧一字一頓,每個音節都透露著危險。
如果他現在手裡有把劍,早就把我捅穿了。
反派生起氣來,果然能隨機嚇死一個穿書者。
我瑟縮了一下,最後問了一句:“那按照律例,你曾贈予他人的東西,抄家時需要一併查抄嗎?”
“送給別人的就是別人的了。”
“那她若還給你呢?”
“......那就是我的。”
我終於放下心。
穿書三年,我不是沒試過賺錢的門路。
只是在這階級分明、男尊女卑的時代,女子賺錢比登天還難。
省吃儉用攢的十兩銀子,就是為了等這一刻。
買下反派容岐,他雖然被抄家,但他當舔狗那些年,送給女主珍寶無數。
以戀愛為目的的贈予,那能叫贈予嗎?
那些東西,能叫女主的東西嗎?
除非沈疏影今天願意嫁給容歧,不然,她通通都得給我還回來。
容岐是我的,那他的錢,當然也是我的錢。
想到那價值千金的古琴、稀世罕見的美玉、價值連城的名畫、數不清的頭面首飾......
奶奶的,穿書三年,老孃終於要發財了!
想到這裡,我看容岐更加順眼了。
哪怕他一臉想把我弄死的陰沉表情,我依然細心地給他餵了一碗薄粥。
打水給他擦乾淨臉,重新束好頭髮。
又將他的外衫洗乾淨,用炭火烘乾,給他穿上。
原書中說他丰神俊朗、身量頎長,果然收拾一番,處處透出權貴才有底韻。
我就喜歡這種有錢人毫無瑕疵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