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繼母系列一:繼父與繼母_第4章 父親再婚

繼父繼母系列一:繼父與繼母發布時間:2026-05-13作者:洪劉華

第6章 父親再婚

“你的父親是繼父,我的媽媽還是繼母呢!”聽完馬成功講的故事,錢小琴同學接著說道:

我出生於如皋書香門第,爸爸是中學老師,媽媽曾讀過幾年私塾,後來做小學老師,母親圓圓的臉,大大的眼睛,看我們的眼神總是那麼溫柔,說話時輕聲細語。

爸爸、媽媽輪留輔導我功課,小學、初中時我的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矛。

變故發生在我十一歲那年,十二月的一天,媽媽去城東菜市場買菜,被一輛疾駛而來的貨車撞飛。媽媽脊椎受到重創,腰部以下失去了知覺。從那以後,媽媽癱瘓了。次年春天,保姆石小鳳走進了我們家。

石小鳳比我大十六歲,比父母小十六歲,來之前剛剛離婚。媽媽在她來的第一天便對我說:小鳳是我孃家那邊的人,因為嫁人後沒生孩子,老公經常打她,趕她走,所以才離婚。人是生而平等的,我們都要對她好點。我點著頭。石小鳳很能幹,把媽媽照顧得無微不至。她每天都變著花樣做媽媽最愛吃的飯菜,她並沒有一個保姆慣有的拘謹,在我家就跟在她自己家裡一樣。她的力氣很大,每天揹著母親下樓曬太陽,出門前,她總是把母親的頭髮盤出點花樣。

母親很喜歡小鳳,跟她總是用家鄉話東臺話交流,跟我和爸爸則說如皋話。

我上初二那年夏天,媽媽因高血壓引發腦溢血,不幸去世。我痛不欲生,因發病突然,母親一句話也沒對我說。

幾天後,媽媽的喪事辦完,我向父親提出讓石小鳳走人,父親說什麼也不同意!他說:“你媽在時,石小鳳照顧我們三個;你媽走了,照顧我們倆個不是很好嗎?”我說:“我大了,不需要人照顧;我不會燒飯,可以吃食堂!請保姆不要給錢嗎?”

“我給錢關你屁事!反正又不少你的書錢學費!”父親沒好氣地說。

我反抗不過父親,也沒有輕易屈服。父親不在家的時候,我處處與石小鳳作對,捉弄她,使喚她。我想激怒她,趕她走。可無論我做出怎樣出格的事兒,她就是一個字:忍!從不發火,也不向父親告狀。

媽媽去世一年後,有人張羅著給父親介紹物件。我想有了後媽小鳳肯定會離開,心裡暗暗高興,誰知父親告訴我後媽就是小鳳!

我扺死不認,跟他們話也不說。父親問我為什麼不喜歡小鳳,我說:“她不識字!”

父親氣得滿臉通紅,他不再顧忌我的感受,兩人到鄉政府領了結婚證,並如期於1983年8月20日舉行婚禮。

我離家出走,與初中的幾個男同學一起到龍游河裡游水,晚上穿著溼漉漉的衣服回家。父親怒不可遏,將我關在臥室裡痛打了一頓!我咬著牙沒發出任何叫喊,把仇恨都記在那個正在新房裡窺視、偷笑的女人身上。

沒幾天我收到如皋中學高中部錄取通知。我的家離校不遠,可我堅決要求住校,我不想看見父親和那個女人。

我的入學成績很好,但我在開學第一週裡,就逃了三天的課。父親被叫到學校,瞭解到我的情況後,他當時就要打我,結果被老師攔住了。

國慶節放假三天,我正好身邊沒錢,不得不回到家裡。父親一個人在家,我沒叫他,他也不理我。一會兒石小鳳回來,她遞給父親一個單子,眉飛色舞地說:“今天的檢查結果,醫生說一切正常,你看看上面寫的什麼?”父親一看喜不自禁:“太好了!下次孕檢我陪你去!”說完意味深長地對我說:“你馬上要當姐姐了,以後懂事點!”我快速走回自己房間,把門關得山響,把父親憤怒的臉也關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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