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我殘春淚幾行_第21章 八年前
八年前,大年三十。
那一年下了很大的雪,溫度也是五十年來的最低點。
寧煙在家裡幫媽媽準備年夜飯,而妹妹什麼都不用做,出去跟其他小朋友們一起打雪仗。
中午的時候,媽媽讓她出去叫妹妹回來吃飯。
寧煙剛過去,就看到寧霧帶著一群人圍著什麼,正在嬉笑著。
她走了過去,發現是一對乞丐兄弟。
哥哥護著弟弟,已經渾身是傷。
寧霧抓去一個雪球扔了過去,嘻嘻笑著拍巴掌:“砸中了砸中了!小乞丐,髒兮兮,活該!”
其他小孩子們也有樣學樣,用雪球砸向穿著單薄渾身髒汙的兄弟倆。
咒罵他們,侮辱他們。
那一刻,寧煙也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勇氣,冒著回去被爸媽打死的風險,推開了寧霧:“你不要欺負他們!”
寧霧被推倒了,驚愕不已:“寧煙你幹什麼?你要為這兩個乞丐出頭嗎!”
寧煙伸出雙臂,擋在兄弟兩人面前:“他們並沒有做錯什麼,難道貧窮就該忍受你們的欺負嗎?更況且一時的貧窮並不是永遠貧窮,他們以後說不定會是大人物呢!”
寧霧捂著肚子笑的前仰後合:“就他們?髒兮兮的小乞丐?噗嗤——”
寧煙沒管寧霧,只是把自己身上僅有的一些錢給了他們:“這是我姑姑給我的壓歲錢,雖然比我妹妹少了很多,但是姑姑是唯一願意給我錢的人。你們拿著,買些吃的吧,以後一定要記住,別人可以看不起你,但你們不能看不起自己,要努力,要成為勇敢的人。”
那一刻,顧彬臣記住了這個女孩。
她雖然有個雙胞胎妹妹,她們兩個長得很像,但是她的眼角有一顆淚痣。
他不會認錯。
他不但記住了她的名字叫寧煙,還記住了她說過的話。
他開始奮發努力,從一開始做體力活,到後來攢了家底開了公司做老闆,後來一路披荊斬棘,終於有了今時今日的地位。
初見她的時候,她其實比自己還小一些。
可是她卻教會了他要堅強,要勇敢,要永不服輸。
這也是這麼多年他咬牙拼搏,一路拼殺至今的精神支柱。
當他終於功成名就,成了一方巨擘的時候,他終於可以鼓起勇氣去找她,想要跟她相認,想要接她回去好好照顧。
但是卻聽說她已經結婚了的訊息。
傅景栩,他知道那個男人。
傅氏集團的掌權人,很有權勢和分量。
某種程度上來說,她嫁的不錯。
他終究是晚了一步。
那一天,他親眼看著她興高采烈地去買了一條男士領帶,應該是要送給傅景栩的吧。
如果她幸福,那不打擾,就是他能做的最後一件事。
他飛往了奈及利亞,這裡距離國內太遠,他想放自己一條生路。
可是卻沒想到,這才半年多不到,他就在這裡再次見到了她。
她傷痕累累,瘦弱無助。
那一刻,他的心彷彿被一雙無形的大手狠狠擰起。
顧彬晏說:“一開始我還沒認出你,但是我看到我哥看你的眼神不一樣,我才終於想起來你是誰。你放心,只要到了這裡,那就是我哥的地盤,再也沒有人能傷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