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為你點盞燈_第七章 13我尖叫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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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尖叫出聲,慌亂地朝審訊室外跑,嬌嬌就在那啊!我只是想去找她!

瘋狂的模樣讓旁邊的心理師和警官都愣住了。

隨即,我感覺到自己的身子被人按住,一個細小的針頭扎進了我的身上。

眼睛迷迷糊糊閉合的前夕,我確確實實看到審訊室門口一身粉紅色衣服的嬌嬌站在牆角。

她的樣子還如同以前一樣,一點都沒變,還是十歲的可愛模樣。

對,十歲……

嬌嬌,她就是當初被我爸姦殺的女孩,程嬌。

剛剛的故事是真的,可是,嬌嬌卻是我杜撰的一部分。

我是有個朋友叫嬌嬌,可是在她十歲的時候死了,而剛剛故事裡一直出現的嬌嬌,確實,是我為了脫罪找的藉口。

當初,我剛休學,照片流傳了。

而我,像烏龜一樣龜縮半年。

這半年為了復仇想了很多辦法,也看了無數的案子,後來,我總結出來了一條,精神有問題的人是不負法律責任的。

我不敢保證我的作案查不出來。

而我,想要活下去,即使報了仇,我也要活下去。

而嬌嬌,我真的很喜歡她,她也是真的經常保護我。

這漫長的每一天我總會抱著嬌嬌送我的日記本,寫下我所有的不堪,我知道,她一定就在某一處看著我。

那年我五歲,那時候的我爸還不打我,他打我媽。

我總會安慰我媽,我很心疼她,即使她不喜歡我。

可是,那時候的我並不知道,人心不一定能換了人心。

那晚,我爸媽在客廳說話,我在房間本要睡了。

可是,我怕我爸打我媽便沒敢睡,我想如果我爸打我媽,我就要救她。

卻不想,趴在門上偷聽的我,在聽明白後心卻沉淪掉落。

我聽到我媽懷孕了,她說檢查了,是男孩。

她還說她找人算了,我破弟弟和爸爸的氣運。

所以,等弟弟出生,她就把我賣給鄉下三叔那當童養媳,可以賺五萬塊錢。

我好怕,我聽說過表妹珠珠就是賣去給三叔傻兒子當童養媳後不明不白死了,所以現在又重新要買。

我嚇得渾身發抖,開門哭著喊我可以少吃飯,不要丟我。

我爸氣得上來就踹我,嘴裡說著我做夢。

他說我只是個賠錢貨,憑什麼留著我?

我嚇得去抱我媽。

我求她,求她別送我走。

可是我媽一腳把我踢開,踢開的同時因為我拽著我媽的身前的衣服。

她摔倒了。

媽媽雖然是摔到了我身上,但是卻是肚子朝下,她流產了。

再也不能生育,從那以後,我爸恨我了。

他幾乎天天打我,而我媽,也不攔了,有時候生氣了還一起打。

他們都覺得,怪我,因為我,我的弟弟不能出生了。

而那時候,嬌嬌剛搬過來,每次我出去偷偷哭的時候,她都從家裡拿她家的糖果給我。

很甜,那是我在家裡永遠吃不到的東西。

從那以後,她成了我的朋友,因為爸媽的緣故,我的身上總是有很多的傷痕。

她總是從家裡拿藥幫我塗上。

那些日子,我成日捱打,可是嬌嬌卻是我唯一的快樂。

那時我在想,她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

就這樣,我們度過了很多年,她像是天使降臨在我身邊。

而我,就像是淤泥裡的一片殘敗落葉被她救贖。

她爸媽不喜歡我們在一起玩,她也不管,還會偷家裡的糖給我。

她說,如果我覺得不快樂,就吃顆糖吧。

甜一點,生活,就不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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