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替身父母_第十一章 巧巧已經在同事的命令下住校了
巧巧已經在同事的命令下住校了,她每週五放學後自己回家,因為同事要送兒子去學跆拳道。
看到我,她非常高興,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
我問她想不想吃冰激凌,她搖了搖頭。
於是我們去附近的在公園散步。
我非常委婉地問她是否懷疑過自己的身世。
巧巧沉默許久,點了點頭。
「我一直在懷疑這件事,因為親戚裡沒有一個人是熊貓血,況且,我也沒有爸媽的一些特徵……」
她說,在靈魂深處,總覺得自己和父母有些隔閡。
她本以為這種隔閡是對父母偏愛弟弟的妒忌。
巧巧的語氣很平淡,我卻覺得很哀傷。
我覺得自己在為了一己私慾而傷害她。
「如果,我們成為你的父母,你能接受嗎?」
巧巧又沉默了。
26、
儘管巧巧沒有給我確定的答覆,我們還是決定起訴。
我認為,既然我們陪伴巧巧的時間要比同事多得多,那我們完全有資格成為她的父母。
況且,我的經濟條件也要好得多,同事一家光把兒子供出來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更別說還要準備婚房。
巧巧從他那裡得不到任何資助。
但我可以給她一切。
抱著這樣的心態,我們聘請了那位撫養權領域的專業律師,提供了一切可以證明我們養育巧巧的資料。
同事也沒有退讓,他選擇的律師就是曾經幫我辯護的律師。
第一次庭審,巧巧沒有出現,法官只是瞭解兩邊家庭情況以及收養過程。
法官詢問同事為什麼要把巧巧以收養的名義過繼給我們,他坦言自己為了前途選擇了違法,並且願意承擔後果。
但是他絕對要把巧巧的撫養權拿回來。
瞭解過原委,法官把我們叫到面前。
「站在這個法庭上的人,通常是為了爭奪利益,而你們是為了爭奪愛。」
爭奪利益的案子好判,但爭奪愛的案子,他無法輕易決定。
因此,法官決定把巧巧叫到法庭上,讓她來抉擇。
我很高興,我的目的終於達到了。
只要巧巧選擇我們,我們的撫養權就會得到法律承認。
我終於能成為一個父親,她將會成為我真正的女兒。
我們一家肯定會無比幸福。
我會給她我所擁有的一切,也絕對不會讓任何人傷害她。
只要她想做的事情,我都會支援她,我要完成她每一個夢想。
為了不對巧巧產生額外的影響,法官讓工作人員去學校接她。
我祈禱著千萬不要出什麼意外。
巧巧平安到了法院,我懸著的心終於落了下來。
法官決定先和巧巧聊一聊,讓我們在外面等。
進去之前,巧巧瞅了我一眼,我覺得這代表著一個很好的訊號。
但結果卻讓我大跌眼鏡。
27、
巧巧最終選擇了同事。
那一瞬間,我感覺彷彿有什麼東西崩塌了。
我不明白。
明明是我對她更好,更愛她,她卻沒有選擇讓我成為她的父親。
這彷彿是一個天大的玩笑。
媳婦輕聲提醒我:一切都結束了。
「該放手的,就放手吧,反正孩子也大了。」
法官也安慰我,說雖然巧巧選擇了自己的原生家庭,但並非拒絕了我愛她的權利。
但我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