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成功地報復過誰?_第八章 更重要的是

更重要的是,當初我正是透過他,偷偷把我的小舅子塞進了他們公司的,陳武盛都不知道我和老於是熟人。

「建文,你沒發燒吧?」

他聽我說完今天前來的請求,連連重複著問我,還想伸手摸摸我是不是病了糊塗了。

可不是麼?

陳武盛一家這麼對我,我竟然還求他幫陳武盛安排個肥差,單獨去負責一個小專案?

老於之前跟我提過一嘴,這職位的活兒沒什麼難度,枯燥麻煩,但多少有點油水,也算是個美差(這裡為了保護老於的隱私資訊,就不具體透露太多相關了)。

他再三跟我確認我沒說錯,也就猶豫著答應了我。

第二天,老於給我訊息,說已經安排陳武盛過去做了,陳武盛很興奮,不停在他面前表決心,說是自己一定會好好努力。

顯然是要在公司裡巴上老於,想借機一步登天呢。

……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什麼都沒有做,只是接欣怡出了院。

我租下了一套很好的房子安置兩個兒子和她,請了保姆幫忙照顧,讓她好好休息。

這天,她的傷勢恢復的越來越快,精神看起來好了很多,只是留下了頭疼的毛病。

我們一起在小區裡散步,欣怡仰頭看我,聲音略帶酸澀。

「建文,你還怨我嗎?還,怨我這些年做的蠢事嗎?」

「說什麼呢欣怡,我從來沒有怨過你,我知道,你根本不想幫你弟弟,但你爸媽看你脾氣好,一直逼你、壓迫你,逼你像你大姐一樣被他們吸乾,」我安慰著她,「幸好你現在逃出來了,他們親自給的斷絕關係的證明,再也不用和他們有什麼聯絡了。」

我和欣怡的大姐沒什麼來往,但大姐的事,我也有所耳聞。

聽說大姐婚前,也是被岳父岳母一家壓榨著,讓她養弟弟,大姐從小就任勞任怨地賺錢供養陳武盛上學,她的第一段婚姻是被父母強逼的,就是因為男方能幫陳武盛安排個好大學。

結果這男方有家暴傾向,大姐被打得進了好多次醫院,到最後一次,大姐瀕臨瘋癲,以死相逼終於離婚,逃到其他城市,了無音訊。

這麼多年,都沒和家裡聯絡過一次。

就連親妹妹欣怡,都沒怎麼和她來往過。

她已經被嚇怕了。

「我知道他們讓我做的事不對,可他們畢竟是我的親生父母,我不敢把他們想的這麼壞,可是看到他們不願幫我支付醫藥費,居然直接和我斷絕關係……說起來,你可能不相信,我徹底看透了。」

欣怡釋然地說著,「我很感謝他們幫我做的選擇,從此以後,我會硬下心腸,再也不會讓他們把我當成傀儡擺弄了!」

「沒錯,欣怡,人活一輩子是給自己活的,不是為別人活的。」

看著眼前重振精神,不再像當初一樣軟弱頹廢的欣怡,我很高興。

這才是我愛了這麼多年的人!

今天陽光明媚,我整理好了所有材料,帶著東西去了法院。

是的,我和欣怡把小舅子一家告上了法院,要求拿回房產,並準備好了欣怡的傷病證明、還有我搜集到的小區攝像裡他們母子三人被趕出毆打的攝像。

當然還有當初我去鬧事錄音下來的留證,裡面存著我與陳武盛對話內容(包含陳武盛承認打了欣怡和欣怡送自己房子的對話),防止他們臨時翻臉不認賬。

陳家一家收到法院傳喚還不可思議。

他們一家人站在法院門前,看著我身旁的欣怡,岳母破口大罵:「陳欣怡,你個胳膊肘往外拐的賤人,你居然和秦建文聯合起來搶你爸媽的東西,我怎麼就生了你這麼個玩意兒?!」

欣怡挽住我的胳膊,頭也不回地走進法院。

「這房子是我姐送我的,她自己辦的手續,這可不是我逼的!」

還沒開庭,小舅子就說開了。

「就是那個賤人自己給的,現在怎麼好意思告我們,女兒告父母,告親弟弟,忘恩負義的白眼狼!」

小舅子和岳父母在法庭上嚷嚷著,出言粗鄙,吵得法官多次呵斥陳家人安靜。

被這樣指著鼻子叱罵,欣怡臉色發白,但沒有退縮的意思。

他們一家人振振有詞,只覺得欣怡送給他們房產是女兒孝敬家裡的,收的理所應當,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反倒是覺得欣怡被打之後上法院要求追回房子,是十分可笑的。

在我的鼓勵下,欣怡拿出了中度腦震盪的證明書,及當初我搜集到的小區攝像裡陳武盛毆打母子三人的攝像。

欣怡作為一位還未出哺乳期的兩個孩子的母親,在雨夜被暴打的影片在法庭上播放時,不光陪審團譁然,就連法官都緊緊皺起了眉頭,不忍看下去。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 192 條第 1 款規定:受贈人對贈與人實施嚴重侵害時,受贈人可要回贈與的財產,而我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人陳武盛暴打我的當事人所造成的中度腦震盪已經對我的當事人陳欣怡造成了嚴重侵害!按法律規定,可追回當初我的當事人贈與被告人陳武盛的財產!」

我請來的資深律師運籌帷幄,當著法庭上所有人侃侃而談,語氣憤慨。

越說,陳家人的臉色越難看。

陳家人心態崩了,他們不懂法,根本不知道到手的房子還有辦法再要回去,所以連律師都沒有找。

而且一旦輸了官司,他們要退回房子,在城裡無處可去,只能回到農村老家。

岳父氣得起身大罵,衝向欣怡,被法警震懾住了。

不出所料,法院最後判決,房子歸屬權重歸欣怡,此次贈與行為予以撤銷!

我們一起拿回了住了十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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