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漫作品裡面,有哪些行為可能違反了現實世界相關地區的法律法規?_第二章 如果現實中的日本

如果現實中的日本,真有一個像柯南一樣的偵探,那麼他的下場大機率只有一個——比犯人先行一步被警察帶走。

根據 2007 年制定的那部偵探法,偵探這門行業便被精準定義為「在接受他人委託,對特定的人員之所在或行動進行以收集其相關情報為目的的跟蹤、監視等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報告給委託人的職業」。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個好像跟警察的工作也沒啥區別,唯一的就是偵探他不能抓人罷了。

總體來講,在日本,偵探跟警察最顯著的差別,除了執法權和配槍權外,大致有四個。

第一,偵探不是公務員,但警察是。

第二,你找偵探得花錢,但找警察是免費的。

第三,偵探的調查可以是在事發之前,而警方只能在事發後。

舉個例子,有個人要偷你東西。但在他還沒有偷之前,你報警是沒有用的,因為在沒有相關證據證明這個人偷東西傾向強烈的情況下,警察很難貿然出警,而這個時候只能找到偵探,收集可以證明這人偷你家東西的意願非常強烈的證據,然後以報案的方式遞交給警方,以此出警防範。

所以柯南里那種毛利小五郎帶著警察一起防範怪盜基德的劇情,倒也是非常合理的。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偵探主要負責民事調查,一旦涉及到刑事方面,偵探自己都會建議你:要不報警吧。

當然也不是百分百如此,如果碰上校園霸凌,家庭暴力之類的事情,當事人通常還是會找偵探,拜託他們尋找證據,在蒐集完證據之後再報警。

不過像柯南里那種警方主動說要不找毛利小五郎吧這種事確實幾乎不可能發生。

時至今日,日本偵探的工作性質依然是情報收集者而不是探尋真相的人。他們的工作內容除了調查外遇,找找失散多年的親爹親媽,以及上述的蒐集家暴證據之外,剩下的就是商業方面了——客戶背景調查,資產調查,商業間諜防範之類。

偶爾也會涉及指紋鑑定,筆跡分析甚至是 DNA 鑑定這種高精尖的活兒。

但上述這些事兒,柯南一樣都沒有幹過。

這位小朋友所做的,幾乎都是在違法乃至犯罪的邊緣瘋狂試探的事。

首先最簡單的例子,莫過於那句自稱:「我叫江戶川柯南,是一名偵探。」

偵探法第六條:未成年人不允許當偵探。

偵探法第五條:身心有殘疾者,不允許從事偵探。

工藤新一雖然處處標榜自己雖然身體變小了但頭腦還是一樣好,可要是按醫學鑑定的話,實際上是典型的侏儒症啊。這在日本,屬於國家認定不能從事偵探業的殘疾症狀。

當然如果真按照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路數來的話,那柯南拍不夠三十集就得大結局了——因為一旦他自稱偵探,那就涉嫌違法,勢必要被警方詢問調查,一查發現,這世界上壓根就沒有江戶川柯南這個人,也就完結了。

事實上那位毅然決然拒絕給柯南偽造護照的阿笠博士,在送柯南進小學讀書時,肯定也偽造了一部分材料。

其次,之前說了,柯南 1000 多話裡,基本上沒一個委託人是按照偵探法規則正經遞交書面申請的,也沒見毛利小五郎寫過什麼保證,倒是警方,成天給柯南和毛利小五郎透露本不該透露的案情詳情。

如果就事論事,柯南在推理過程中也充滿了各種釣魚,誘供等擾亂正常法律程式的行為。

《名偵探柯南》出了 1000 多話,平均兩三話一個案子,也就是說 26 年裡至少有三五百個殺人犯。

自然,他們的一般結局都是被送進大牢。

那這些人,在日本蹲監獄的體驗是怎樣的?

首先,日本的國家拘禁體系跟中國不一樣,只有兩種:一個叫

前者關押尚未宣判的嫌疑人,後者就是宣判完了之後服刑的監獄。

然後在日本,如果是涉嫌觸碰了法律底線,假設有個叫太郎的孩子在電車上摸了人家小姑娘,也就是傳說中的痴漢,那麼首先,會被警察抓他去警察局裡接受詢問,通常而言,這個事情雖然不算太大,卻也不是當天可以宣佈處理結果的,於是,當晚警察叔叔就會安排太郎住進

日本的留置場通常是由一個一個獨立的大籠子組成,然後每個籠子根據大小住大概 2 至 6 人不等,並且每個籠子都會自帶一個盥洗室。

根據日本法律的流程,每一位嫌疑人在留置場裡通常會面臨四種可能。

第一種,案子很小,解決起來非常方便,所謂留置場真的只是留你一下的作用,比如痴漢太郎,只要他的家屬或者辯護律師跟受害者談妥賠償,達成諒解,72 小時之內太郎就能重歸自由了。

第二種,案子有點大了,比如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某位赴日留學期間被曝毆打同居女友的中國藝人,在被警方抓走關進留置場後,因為他犯的事兒比起電車上摸小姑娘屁股那肯定是要大很多了,而且雙方又各執一詞顯然是略有些複雜,所以在 72 小時之後,警方將會向檢方申請延長拘留時間,通常是以 10 天為單位的,一旦批准,那麼他會在留置場裡再度過 10 天左右,10 天之後檢方調查完畢,將材料送至法院進行最終的審判——或不起訴釋放,或罰款,或去監獄坐牢,或死刑然後送回留置場等待處決。

如果犯的事情真的太大或者太複雜,10 天之後仍然調查不完的話,那麼將會出現第三種可能——再延長 10 天的拘留期,之後再送法院。

如果 20 天后還是審不清,理論上是能繼續延長的,也就是第四種可能的出現。事實上《名偵探柯南》裡的大多數犯人,基本都是第三或者第四種。

反正我在日本是從沒聽說過有 10 天之內能審清的殺人案。

不過,所謂凡事都要辯證地看待——雖說坐牢肯定不是什麼好事,但一旦坐進去了,那你的生活頃刻間就會變得

以日本為例,留置場每天早上六點起床,疊好被子放入門外的儲物櫃,之後開始洗漱,然後是打掃盥洗室——其實也就是拿著抹布去廁所裡晃個兩三分鐘,接下來如果還有時間的話通常睡個回籠覺。

到了七點便是早飯時間了,早飯分為日式或洋式兩種,日式就是傳統的一碗白米飯一碗味噌湯以及一份納豆或別的小菜,洋式則是配上果醬或者巧克力醬的吐司麵包,而不管是日式還是洋式,總會有一碗熱茶用於佐餐。

吃過早飯是自由休息時間,也就是傳說中的放風。

就是讓你走出自己的房間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來到另一個稍微寬廣但一無所有的空屋子,在那裡你能夠隨心所欲地活動活動手腳,成年的罪犯還能抽一兩根菸,接著再回到自己的房裡,看書寫信侃大山——不過紙筆必須問看守的警察要,用完還得還回去,這主要是怕有人拿筆尖戳自己自殺。

此外,像柯南里的那些個殺人犯,他們還會面臨提審。

等到中午十一點左右,午飯開始了。留置場的午飯就是日式便當,不過每到星期六星期天則會有加餐。

只要你在進來之前有錢存入警察局或者外面有人給你寄錢,那麼你便能用來買天婦羅炸蝦飯,牛肉蓋澆飯之類的食物。

但即使不存錢,日本的牢飯相對也是挺不錯的。

曾經就有發生過警察覺得犯人吃的東西比自家老婆做的便當要好吃,於是便偷吃牢飯裡的炸雞塊,然後被查處的事件。

吃完午飯,仍是自由時間,可以看書,聊天,或者繼續提審,或者洗澡。

一般夏天的話兩到三天洗一次。

一直到下午六點,又開飯了。晚飯和午飯一樣是便當,吃完後就跟白天一樣呆在房間裡,晚上沒有提審,一直呆到八點半,出來刷牙洗臉拿被子,九點準時熄燈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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