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鷺江往事_第六章 錯了

31. 鷺江往事發布時間:2026-04-30非典型蛇蠍

錯了。

錯了錯了。

我們都錯了。

不是莊宇!

12.(唐米)

我叫唐米,有一個雙胞胎弟弟,叫唐曉。

父母去世時,我八歲。

養父母收留了我們,只可惜,他們是一對人販子。

弟弟是個男孩子,想要買他的人有很多,我常聽見他們在盤算將弟弟賣多少錢才合適。

我跑到他們面前,求他們不要賣掉弟弟。

養父對我說,不賣也可以,但是我得聽話。

我點頭如搗蒜。

我會聽話,一定會很聽話,只要他們不賣掉我的弟弟。

養父讓我在寒冬臘月裡去河邊洗衣服,我洗了。

養父讓我在烈日驕陽下去街頭邊乞討,我去了。

甚至養父讓我將給我糖果的小姑娘帶回家,我也照做了。

我是在鷺江邊遇見的她。

她長得可真好看呀,扎著兩個小辮子,穿著嶄新的花裙子,活像個小公主。

就是腦子不太好使,輕輕鬆鬆就讓我給騙回來了。

後來她發現自己被騙了,哭著喊著要找爸爸媽媽。

我也想找自己的爸爸媽媽,可是他們都不在了。

喝醉酒的養父抽出腰間的皮帶,往死裡打她。

我不敢阻攔,只是在一旁緊緊地抱住我的弟弟,要是我去阻攔,被打的就是我和弟弟。

直到養父打累了,轉頭倒在床上鼾聲如雷,我才敢上前去看她。

她縮在牆角里,身上滿是皮帶鞭打過的紅痕,一條又一條,觸目驚心。

我端來一點熱水,希望她可以喝下去,只要喝下去就不會這麼難受了。

我試過。

可是她怎麼也不肯從角落裡出來。

我一碰她,她就像受了驚的小鹿,渾身止不住地顫抖,恨不得將自己蜷成一個刺蝟,鑽進樹洞裡去。

再後來,許多陌生人陸陸續續來家裡看過她,但都嫌棄她是個女孩子,就走了。

養父愈發生氣,常常二話不說就是一頓鞭打,連帶著我也跟著一起遭殃。

有一次打得狠了,她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喉嚨也沒了聲兒,渾身燙得不像話。

養父說她要死了,讓我們把她給丟出去。

丟遠點,越遠越好。

那天下著很大的雪,路上積了厚厚的一層。

養母將她扔在了一處無人的角落,全身上下只有一件破襖子。

我去過那個地方,是一家福利院的後門,平常很少有人會來。

這麼冷的天,她大機率活不了多久。

我對不起她,可我什麼也不能做,我得保護我的弟弟。

第二天我又偷偷溜出去看過她,可是她不見了,不知是不是已經死了。

13.(唐米)

養父讓我以後帶男孩子回來,說是女孩子賣不出去。

我很想聽話,可是那些男孩子真的一點兒也不好騙,我怎麼說他們都不跟我回家。

直到有一天我乞討回來,發現弟弟不見了,找遍整個屋子也找不到。

我去問養父,他告訴我弟弟已經被賣掉了,誰叫我帶不回來男孩子呢。

我發瘋一樣地咬他、踹他、踢他,只換來一場前所未有的毒打。

他們搶走了我的弟弟,我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

我恨死他們了。

趁著他們出門,我剪斷了電瓶車的一根線,然後他們就出車禍了。

警察沒有懷疑我,畢竟誰能想到,那麼小的孩子竟然會是害自己「父母」的罪魁禍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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