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為丈母娘離婚的嗎? - 知乎_第二章 於是
於是,與趙小玉相處的過程中,我總是被動。
大三那年聖誕節,她向我表白了。
她紅著臉,對我說,「周平安,我喜歡你。
」她的聲音那麼輕巧,像蝴蝶飛上我的心頭。
可是我看著她,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我也喜歡她,可是我沒勇氣承認。
她牽了我的手,我們順著操場走了兩圈。
第一圈兒時,彼此都不說話。
她冰涼的手,卻是最溫暖的話語。
第二圈,我為她,「為什麼?
」她停了停,詫異地望著我,說:「沒什麼為什麼,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
」她停了停,眨著眼睛問我,「那你喜歡我嗎?
」我只覺喉嚨堵了什麼東西,生疼。
我清了清嗓子,重重地點了頭,我說:「喜歡。
」從此之後,每年聖誕節於我都不只是一個洋節,而是我們的紀念日。
我感謝她當年的勇氣,我們才能走在一起。
所以我都願意為她買禮物,竭盡所能讓她快樂。
小玉是本地人,父親是郵局退休的老職工,母親多年前下崗,後來在親戚的企業當會計。
她家庭不算優渥,但跟我家比起來,也是天壤之別。
我們談戀愛時,她帶我去她家裡。
她們住郵局的家屬院,院子不大,可是房子竟有一百八十多平米。
我那時候對城裡房屋的面積並沒有多少概念,我只知道我農村家裡的院子頂他們家幾個大,關於面積的概念還是小玉告訴我的。
可是她家的衛生間、廚房卻讓我大開眼界。
我沒見過種類那麼多的電器,也不知道龍頭開啟是可以出熱水的。
大學畢業,因為和小玉的關係,我想都沒想就留在了城裡。
我成績好,很多企業願意要我,和小玉商量後,我選擇了待遇最好的先源科技。
而小玉則是在父母的安排下進了一家國企。
我的收入開始是小玉的兩倍,可是在她面前我沒有絲毫的優越感。
她吃住都在家裡,每個月的工資只是自己的零花錢,如果錢不夠,她還會撒嬌向父母要。
而我,每個月要交房租水電,剩下的大部分錢,我都寄回了家裡。
那陣子我父親動了個小手術,我工作忙,不能陪在身邊照顧,每個月把錢打回去,是我唯一能做的。
我一直覺得虧欠小玉,因為和我談戀愛,很少出去看電影,吃昂貴的冰淇淋,更多時候,我們只是在一起看書學習,偶爾壓馬路。
所以上了班之後,自己手上寬裕一些,我很願意送她禮物,給她買花,和她去豪華餐廳。
雖然心疼錢,但是看到她的笑臉,我心裡就很滿足。
畢業三年後,終於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小玉的父母一直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這便是她再沒邀請我去過她家的原因。
她父母不僅因為我家條件不好,還因為我為人木訥,「一看就成不了大器」。
可是小玉她沒有屈服,她堅持要和我在一起,不惜絕食與父母抗爭。
最終,她的父母同意了。
那時候我一個月只掙不到一萬塊錢,即使父親手術後我父母不肯再接受我寄的錢,我手上也就十來萬。
買房買車,對我來講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岳父母拿一片痴心的女兒沒有辦法,便主動張羅起這一切。
在他們的安排下,以小玉的名義買了一套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他們付了首付的百分之三十,餘下的款我們婚後自行按揭。
我手上的十幾萬,八萬塊錢作為聘禮,剩下的由我們裝修用。
房子裝修,還要配傢俱家電,那點兒錢根本不夠用。
我始終感謝岳父母,是因為他們施以援手,我才得以在城市裡有個「家」。
可是我永遠記得岳母從我父母手裡接過那八萬塊錢時的表情,她眼的輕蔑、不屑,就好像她在施捨我們一般。
我成了家,工資都主動交給小玉。
我不抽菸、不喝酒,吃飯都在公司,所以平時沒什麼花銷。
我的衣服、鞋子,甚至連我配眼鏡,都是她全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