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從乞丐到連環殺手:遼寧省三號公案偵破始末_第四章 7月14日下午點
7 月 14 日下午點,大東區刑警大隊來王強的戶籍所在地:開原市的馬寨鄉,要求當地派出所協助調查王強的行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強此時正在腰堡村!而且正在村口的橋頭溜達。
警方分析王強此次來腰堡村是探望母親的,應該對警察沒有防範,只要派兩名當地協勤與一名瀋陽刑警配合,就可以將其抓獲。
巧的是,馬寨鄉派出所的一名司機與王強認識,在驅車至腰堡村村口時,一眼認出了王強。在警車與王強平行時,瀋陽刑警與兩名協勤人員跳下車,麻利地將王強摁倒在地,刑警手中的槍指到了他的頭上,王強就此落網。
經審訊,王強交代:遼寧省發生的多起強姦、殺人、搶劫重案都是他乾的。
經技術檢驗,確定王強就是「三號公案」的犯罪嫌疑人!連環殺人強姦搶劫案的「小個子」!
王強被捕
…
王強被捕
令人感到恐怖的是,王強真正殺人的時間可以追溯到 1998 年,截止到 2003 年 7 月 14 日落網時,他在 6 年零 6 個月內,總計殺害了 45 人、強姦 10 人!
天網恢恢,籠罩在瀋陽及周邊地區的恐怖陰霾散去了,所有人都想知道,這個小個子究竟是什麼人?他還做過哪些案子?為何如此喪心病狂?
王強其人
王強被捕時只有 28 歲,當地村民得知他是因殺人強姦搶劫被捕時,都有些不相信。因為在村民的眼裡,王強平時老實本分,和村裡人也沒發生過什麼爭執。
王強常年不在家,因為和妻子離婚了,所以把孩子給母親撫養。他每次來遇到母親家裡有農活就幫著幹,對村裡人也都挺和氣的。
然而,王強看上去平靜的假象下,是冷血以及近乎殘酷的鎮靜,實際上他極其殘忍、暴躁、有很強烈的復仇心理。據他自己講述,他的人生改變來自支離破碎的家庭以及異於常人的成長經歷。
王強出生於 1975 年,有個比他小 2 歲的弟弟。8 歲那年,父母離婚了,6 歲的弟弟跟了母親,而王強則跟了父親。但還沒過沒多久,王強的父親就因為賭博與人發生爭執,將一人打成重傷,被判了 11 年的有期徒刑,王強只能跟著爺爺奶奶過。
不知是真實發生的,還是王強自己認為的,他說爺爺奶奶對他不好,總是擠兌他,所以他又回到了母親身邊。一個女人帶著倆孩子很難過活,於是,在王強 13 歲那年,他的母親改嫁了,帶著他和弟弟住進了繼父家。而母親的改嫁、與其他男人生活在一起,讓王強難以接受,加上進入了青春期、也無人好好管教,他開始變得叛逆,認為這是個殘缺的家、沒有親情,他學會了離家出走。從剛開始的偶爾出走,到後面的輟學、長期流浪。
這期間,他流浪到了瀋陽,在瀋陽火車站一帶混,餓了跟人家要吃的要喝的,困了就睡在火車站裡,乾脆當上了小乞丐。由於王強長得小,又是個小孩,很多老乞丐就欺負他,不讓他在附近乞討,但王強就是不走,直到有一次在路邊被幾個乞丐打得昏死過去。
醒來後,王強發現自己渾身是血,他的倔勁兒上來了,還是不走,咬著牙爬回火車站,暗暗發誓:自己一定要變強!不再被人欺負。要變得有錢,過上有錢人的日子!
後來,王強認識了一個化名王森林的中年人,那個人見王強有些小聰明,就跟他說,「這麼要飯能要到多少?跟我學點『手藝』吧。」實際上,這個王森林是在火車站專門做小偷的,他嘴裡說的手藝,其實就是偷竊的技巧。
沒想到王強非常興奮,覺得偷竊算是一技之長,而且做小偷的地位與收入比做乞丐的高多了。有了這個技能後就不愁吃喝了,於是王強就拜王森林為師,學起了掏包。第一次掏包,王強才偷了兩元錢,被「師傅」臭罵了一頓,但他不氣餒,繼續學習,越偷膽子越大,最多一次偷到了 4000 元,直到他 16 歲那年,王強正在掏包時被警察抓了個現行,勞教兩年。
勞教期間,王強沒有一絲悔改之意,內心愈加扭曲。被釋放後,他還是沒有回家,也沒有找他之前的師傅,而是回到了瀋陽火車站,糾結了幾個原來的同夥,繼續行竊。這一次,他的膽子愈發大了,而且對金錢的渴望越來越大。
他開始琢磨,怎樣做能來錢更快更容易,他想到了搶劫。
因為生活質量太差,王強從青春期後就沒有繼續長高,身高沒超 1 米 6。一個身材矮小的男子,尤其是在男人身形普遍高大健壯的東北地區,如何搶劫?他想到了用刀威懾、團伙作案。
個子小卻主意多,王強說服了幾個一起行竊的夥伴,準備合夥搶劫,並且搞到了一把尖刀,做了詳細的分工,然後開始尋找第一個適合搶劫的目標。
那是他從勞教所被釋放後的當年秋天,一天晚上 8 點多,太原街的一條衚衕裡,一個三十出頭,身穿高檔西裝的男子被搶劫團伙盯上了。王強招呼了一聲,一幫人衝上去就把那個男子打倒在地,亮出刀子後,那個男人乖乖地交出了隨身攜帶的現金,竟然有厚厚的兩沓,是 2 萬元!
2 萬元在 1993 年是一筆鉅款,這個錢到手太容易了,激發了王強繼續犯罪的決心和野心。而和王強一起合夥搶劫的人,也對他越來越信服了,都願意跟著他幹,認為王強是個有腦子的,能做老大的。
這期間,王強也動了心思,他覺得要想把搶劫持續下去的話,就要和「自己人」一起幹,而所謂的自己人,就是完全聽他的,值得信賴的,不會出賣他的人。於是,王強把之前一起小偷小摸的人都遣散了,回老家專門挑了幾個人,組成專業的犯罪團伙,到瀋陽進行專業搶劫。
別看王強只有小學文化,在犯罪上卻是個足智多謀的。在瀋陽作案期間,王強從老家帶出了 5 個年紀小、容易被洗腦、膽子大、家庭貧困的「兄弟」。而這幾個兄弟的吃住開銷都是由王強負責,說簡單點,就是被王強養起來的,他們只要乖乖地聽從王強的指揮就行,不能有二心。
在犯罪團伙的加持下,王強的膽子越來越大,手段越來越殘忍,從之前的威脅恐嚇,發展到了暴力搶劫。
他們一行人會到公園裡尋找正在親熱的情侶,然後假冒便衣警察進行敲詐勒索,如有不從,就亮出刀子捅傷對方。為了培養手下人的膽量和能力。王強還會親身示範,如何用木棒一擊即中,把人打倒在地。
有一次他們搶劫完一對情侶後,王強還把女方拖到旁邊樹林中強姦了。
每次搶劫都沒有失手,王強他們的作案頻次越來越高,不但在瀋陽行動,還去了周邊的開原、鐵嶺,甚至還去過北京。這期間,他這個老大經常在行動後賞賜給手下零花錢,讓他們死心塌地跟著自己。
但是他沒想到的是,饒是如此,手下的人還是把他給出賣了,那是 1996 年,有人把他給告發了,但是王強死不承認,只承認自己冒充警察敲詐的事情,別的一概不認。加上證據不足,王強被判了勞教三年。
這是王強的「二進宮」,表面上他偽裝得很正常,因表現良好還被提前半年釋放。實際上,王強內心的邪惡更加瘋狂。他認定,以後只能做「獨狼」誰也不能信任!
1998 年 12 月 4 日,那是王強第二次走出勞教所的日子。從這時起,他開始殺人了。
當天晚上他就憋不住了,由於身上沒錢,不能嫖娼,他就跑到南運河邊尋找洩慾目標,當他把目光鎖定到一個獨自在河邊散步的女子身上時,他提起一根棒子就把女子擊倒,拖到樹林中將其強姦。
沒過幾天,王強又用鐵棒子擊倒一名女子,將其強姦。短短一年的時間裡,王強化身強姦犯、搶劫犯,手段越來越殘忍,他開始在作案時殺人,草菅人命。
一年內,他作案 20 多起,殺死十幾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幾人,強姦數人。
搶到錢後做什麼?報復性消費,花天酒地、肆意揮霍。
從小,王強就認為只有錢才能帶來快樂,當小乞丐的時候,他就暗暗發誓,等有錢了他就要好好享受。剛開始犯罪的時候,抓進去關幾年就會出來了,但是自從他開始殺人,他就知道人生到頭了,落入法網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而已。所以,他從不積攢錢財,有錢就花掉。
於是,王強開始了雙面生活。作案的時候,他破衣爛衫,假裝農民工,便於隱藏、避人耳目。消費時,他會穿上高檔西裝,假裝成功人士去賓館,去幹嘛?找小姐。
與強姦女性的感受不同,花錢買來的服務讓他覺得更享受。他假裝富豪,出手闊綽,每次消費都是幾千元,甚至會甩給小姐上千元的小費。還會租房子包小姐,甚至找過會說外語的女大學生。
其次就是打麻將賭錢,他是很多麻將館的常客,最多的一天輸了三四萬元。
王強這樣評價他這一輩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這期間,王強找了個不明真相的姑娘結了婚,婚後兩人生了個孩子。但是倆人很快就分了,因為他稍有不順就動手打人,殘虐、暴躁,老婆被打跑後,他就把孩子送給了自己的母親幫忙撫養。
王強與妻子孩子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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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強與妻子孩子的合影
隨著犯罪頻次越來越多,王強的內心也愈加扭曲。
讓我們來回顧下他的犯罪程度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