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情人節的禮物_第十二章 14我和陸明正順利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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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陸明正順利地離婚,並且因為輿論在我手中,我分到了大筆財產。

韓雪的錢財幾乎都被追繳回來,被我和陸明正平分。

公司受到的影響不大。

因為當初精明的公公,從未讓我插手過公司事務,我也沒有那個心思。

所以,公司的股權我無權瓜分。

但無所謂啊。

反正文旅城那個專案,早晚會將公司拖進深淵。

我得不到,陸明正也休想得到!

我不是想要公司,而是要讓陸明正嚐嚐當初我受過的苦。

韓雪出院了,折騰兩年,竹籃打水一場空,臉還毀容了。

她那鼻子傷得太厲害,就算修復也修復不了,十分怪異。

陸明正沒有看醜八怪的嗜好,加上婆婆非常不喜歡她,透露出她給孩子下藥的事,陸明正直接將她掃地出門。

又過了不久,宋家全面撤出文旅城專案,保留了實力。

而陸明正的公司,被明城集團盯上,撕咬,成為最後的冤大頭。

陸家落敗了。

陸明正欠下鉅額債務,流落街頭。

前婆婆因為之前給療養院一大筆錢,療養院保障她今後的生活,她和前公公一起平靜地在療養院度過晚年,但無力支援陸明正東山再起,更無法償還債務。

陸明正帶著孩子,辛苦地找工作。

過了不久,他覺得養孩子麻煩,找到韓雪把孩子扔給她。

韓雪不想要孩子,她覺得只要把臉修復好,可以繼續傍大款,孩子會拖累她,故而拒不接受。

當初的陸家金孫孫,成了沒人要的小孩。

最終陸明正直接趕去韓雪老家,將孩子扔給她縣城的父母就走了。

韓雪也任由孩子扔在老家,不聞不問。

那孩子錯誤的出身,造成了他淒涼的結果。

我並沒有想著去落井下石,故意地踩陸明正和韓雪二人。

在爆炸事件中,我選擇了良心,事後我忽然頓悟了——仇恨不是生活的目標,報復渣男賤女,並非終極目的。

讓自己過得開心,活得更好,才是最終目的。

仇恨,只是人生的一曲小插曲。

我開始接觸公司事務,努力地工作,做大做強,很快成為人人稱讚的女強人。

家庭慶功會上,哥哥誇我:「芊芊,你怎麼這麼厲害?」

「還好啦。」我謙虛地說。

爸爸也說:「芊芊不止能力強,更重要的是有毅力,做事始終保持底線,才能有此成績。」

我喝了一口香檳,微微一笑。

前世十多年的痛苦,磨鍊了我的心性,能忍常人之不能忍,鍛鍊了我洞察人心的能力。

而爆炸事件裡,老天爺讓我做出選擇,讓我堅定了做人做事一定要有信念和底線。

如此我才能在商場始終堅定不移、勇往直前。

婚姻,不再是我的必需品。

或許我會遇到一個動心的人,再次走進婚姻殿堂;但下一次,一定會無比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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