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 條冤魂:建國後第一起特大連環兇案_第五章 現場屍骸現場屍骸看到這些遺物的人無不心酸

現場屍骸

現場屍骸

看到這些遺物的人無不心酸落淚,一位圍觀者感嘆道:看來他們生前都不是享福人啊!

從 5 月 30 日開始,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話說,「就跟趕廟會一樣!一週時間來村子裡的人不下 10 萬,其中還包括新聞記者。當年的一位生產隊長說,「案發後,我們全村人都被禁止出門,以排查同案犯,我看到相關領導都來了。」

此案被定名為「5·28 案件」,被商洛地委、商洛地區行署急速上報。這是一起新中國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大案。

隨後,工作組進駐商縣,一個由各級領導和各級公安部門參與的偵破組織迅速成立。下設審訊組、調查走訪組、現場勘驗組。除此之外,還在當地成立了一個群眾破案小組。

偵破此案成為商洛地區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龍治民的殺人動機是什麼?手段和作案工具是什麼?被害者都是什麼人?這麼多人被害為何沒反抗者?有沒有同案犯?最後的三具屍體為什麼不掩埋?……一個個問題擺在了偵辦者面前。

王墹村被包圍封鎖起來,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著荷槍實彈的警察,警方向村民宣佈政策,歡迎檢舉和自首。偵破小組甚至花了很長時間,將一個從龍家查得的、用各種香菸盒裝訂而成的小本上所記的 1000 多人逐個查清,發現龍治民除了其妻,並無別的幫兇!而被龍治民把名字記在本上的人們,細思極恐,他記我們的名字做什麼?難不成也想殺了我們?

龍治民夫婦是怎樣殺人的呢?

根據後來查清的事實,1983 年 3 月始,龍游蕩於商縣汽車站、廣場、東西城門口、南秦橋頭等處,以幫介紹物件、高價僱人做工、免費住店等為名,先後將遊散他鄉、外出幹活的人員和痴呆傻啞者誘騙至家中,先令其為他幹活,待夜晚入睡後,部分由其妻照明,龍用钁頭猛擊頭部,個別未氣絕者用錐刀刺其胸部或頸部而亡。

僅在 1985 年這一年中,龍治民就瘋狂殺死了 36 人。包括閻姓夫婦及兩歲的幼兒閻小 X。更加惡劣的是,根據龍的供述,他誘使被害人羅 XX、王 XX、杜 XX 等 4 人先與他的妻子閻淑霞發生兩性關係,然後趁其熟睡之機予以殺害。

趙村人邵 X 是「從龍爪下逃生」的人。那是 1984 年的秋天,邵 X 去王墹村看電影,歸途中遇到了龍治民,龍說當晚可以住他家,他家有活幹。

「我說我家髒,他家比我家還要髒上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陣一陣的,比茅廁還嗆人。我就沒脫衣服,和他在炕上將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趕緊走。」據邵回憶,那天夜裡龍沒害他,八成是因為他嫌屋裡難聞,幾次起夜吸菸,龍沒機會下手。

協助警方在龍家挖出埋屍坑的梁鋪鄉劉河村村民劉 X 娃,也屬於「幸運兒」。據他回憶,「有一天龍治民讓我去他家挖地窖,挖之前他還用石灰打了線,並叮囑我挖的時候千萬不要超過灰線。我想這人還挺講究哩,不就是挖個蘿蔔窖嘛,大一點小一點有什麼關係?還打線哩!」劉 X 娃說他挖土時碰到了一塊大石頭,摳出石頭,不得不把灰線往外移了一段,結果就挖出了一塊骨頭。

他看著不像是動物骨頭,就咋呼道,「老龍老龍,我說你家地裡咋還埋著人哩!」

當時龍治民慌忙從屋子裡跑出來,掩遮道:「可能這塊地是老墳吧。」

第二天劉 X 娃便被打發走了,他怎麼也沒想到,一年後,他又參與了現場挖掘工作,還是這個坑,裡面埋滿了屍體!

「想想真後怕,當時我要是再多問幾句,龍治民還能讓我回去?」劉 X 娃說。

龍治民其人

龍治民,又名龍金剛。於 1951 年出生於陝西省商縣(今商州區)仁治公社龍砭子大隊。在他 6 歲,其妹妹 3 歲時母親就去世了。

因為他是家裡的唯一男丁,其父認為傳宗接代就要靠他了,所以對他愛如珍寶,從小就放縱嬌慣,家裡有好吃的就全給他吃,只要他開口要的東西,其父必定想方設法弄到給他。據老鄰居們說,龍治民從小被父親裝在一個筐裡,走到哪背到哪,就連下地幹活兒也要揹著他,他如果被別的小孩欺負了,其父也必定領著他去那個孩子家裡給他打回面子。在學校因為他身材矮小,有些同學就去捉弄他,但最後都沒有好果子吃。由此,龍治民從小養成了很多壞毛病。

不知是不是從小被裝在框裡缺少運動發育不良,又或者是其他什麼原因,他生得個頭矮小、猥瑣,在同學中是個子最小的,但卻是年齡最大、毛病最多的,師生均看不起他,還曾多次遭同學惡作劇戲弄。

但此人頗為擅長言談,思維敏銳,反應很快,是農村裡面所謂的「有腦子的聰明人」。小學時,龍治民相當好學,成績是全班第一。可惜,聰明歸聰明,腦子沒用在正道上,加上在那個取消高考的年代,龍治民讀書無用,只能老實做農民。

「文革」期間,二十出頭的他成立了一個當地造反派組織,抄家、批鬥幹部,傾瀉了平日怨氣。然而好景不長,村裡成立革委會時,龍差點被揪出批鬥,其組織隨之瓦解。受挫後,他便意志消沉,自暴自棄,成日里遊手好閒,厭惡勞動,偷奸耍滑,變成村裡有名的禍害。

龍治民非常懶,懶到不可想象。家裡從不收拾,距離幾十米就能聞到有一股惡臭。一個村民說:有一次我去他家找他,一進屋差點被嚇一個跟頭。那股臭味,比糞坑還臭。他家裡亂七八糟像個垃圾窩,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在這之後,龍治民長期裝病不下地勞動,甚至連口糧都要別人送到家裡去。生產隊規定每個勞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 400 個工分,但龍所做卻不到 100 個,有時候還耍小聰明,偷摸給自己加工分。

1974 年因為當地修建南秦水庫淹沒區,龍治民所在地區需要搬遷,他隨村民移居到了楊峪河鄉王墹村。這是一個距離公路只有三四十米的大村子,人口有 800 多人。

「文革」光環沒了,他的身體又弱,身高只有 1 米 5 左右,還有慢性病,加之好吃懶做日子過得更苦了。有一次王墹村群眾幫助新移民來的家庭蓋新房,龍卻鑽在借住的屋裡裝病,連自己家的房子都懶得一起蓋。

儘管身體不好,但不耽誤他好色。他還曾自編了一首充滿自嘲的打油詩為己「徵婚」,但沒有女人看得上他。1977 年冬天,龍治民動了歪心思,將一個痴呆女子拐騙至家中奸宿數日,幸好被村中民兵發現,把那個女人解救出來了。實際上,據當地村民反應,龍治民還曾經強姦過一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老太太為保住臉面,並沒有報警,直到案發後才有人把此事挖出來。

由此,龍治民在村裡名聲更臭,更沒有女人願意跟他了,人們都在背後啐口水。

1978 年,經妹妹找人介紹,他娶了一個因腦膜炎導致下肢癱瘓的女人閻淑霞,不僅沒有勞動力,腦子也因病導致不正常,時而清醒時而迷糊。倆人結婚後,在 1979 年生下了一個女兒。

癱瘓的閻淑霞自然不能做農活,龍治民又體弱多病,婚後家裡更是一貧如洗。雖然如此,但龍治民仗著以前看過一些書,自認有些墨水,自視清高。現實的落差使他心緒惡劣,自感處境孤獨,在村裡根本沒有朋友。這種所謂的清高與自卑感常在其心中交織,產生了古怪的心理扭曲。這也是為什麼他曾叫囂自己是有底線的殺人,自以為是有道義的。

有了孩子後,經濟負擔更大了,不思勞作的龍治民開始賒欠過日子,他欠生產隊口糧款 180 餘元,隊裡多次催要,他不理不睬,隊裡也拿他沒有辦法。好逸惡勞愈演愈烈,分配到他名下的糧食他都懶得去背,常由隊上派人送到家裡,惹得人都在背後議論他。龍治民可能也因為這一系列的原因,導致心理更加扭曲,變態,喜怒無常,村裡人見到他都離得遠遠的,所以他沒有能正常溝通交流的人,在他的人生字典裡,寫著的是無情無辜,獨來獨往,日子過得越來越慘。

1982 年,村裡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龍靠混工分吃「大鍋飯」的日子過不成了。隨著村裡經濟形勢開始發生轉變,很多人要麼外出打工靠勞動賺取更多回報,要麼幹起了養殖,日子變得好起來了。龍治民,一沒體力,二是懶到極致,三是沒有本錢搞養殖,看到別人的日子過得有聲有色,心中的落差越來越大,從嫉妒轉成了對社會現狀的不滿,需要一個宣洩的出口。

1983 年初,龍治民坐不住了,經過一番盤算後決定鋌而走險,騙一些人來家裡給他白乾活,然後乘其不意將其謀害,以此搶奪被害人財物。

有時候,罪惡來的就是這樣漫不經心,毫無震動。

隨著殺人越來越順手,能憑瘦小的一己之力殺死壯勞力,龍治民心中的滿足感油然而生,並滋生出更強烈的慾望。這個慾望並不是搞到更多的錢,而是殺死更多的人,滿足報復的快感與畸形的性慾。

他每次殺人的時候,都不避諱他老婆,畢竟那個女人是個神志不清醒的,平日裡癱在家裡,也沒有與外人接觸把閒話傳出去的機會。甚至有幾次,他讓他老婆陪別的男人睡覺,那女人傻到不懂得拒絕。甚至有時會幫他洗從受害者屍體上扒下來的帶著血的衣服,或者提著燈在埋屍的時候照亮。

龍治民犯罪動機分析

龍治民為何要殺這麼多人?很多瞭解過此案的人說:謀財、獲取免費勞動力、滿足性要求、到後期演化為殺人成癮。

其實這一分析並不全面。

「人間觀察團」為其作案動機做出了以下幾個獨家分析,供大家參考:

沒有精神疾病,但有人格障礙

在審訊過程中,龍治民交代他有「三不殺原則」:第一不殺科技人員,第二不殺國家幹部,第三不殺職工、工人。因為他認為那些人都是對國家有貢獻的人,因此他只殺殘廢的人,殺愚昧無知的人和憨憨傻傻的人。

以上皆是龍治民的荒唐謬論,趙三河不是國家幹部嗎?受害者中僅有一小部分為殘障人士,其他皆為正常人。

因此,警方聽聞龍治民的「三不殺」謬論後,以為他有精神病,對他進行了鑑定。

當時陝西省還沒有成立司法精神病鑑定機構,偵查機關從西安醫科大和西北政法學院請來有關專家,對龍治民進行了一次精神病學測試。經一天時間的「韋氏成人智力量表」測量及「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調查,專家們得出了以下結論:一、龍治民並無任何精神症狀;二、其反應敏捷,回答問題清楚,思維敏銳,智商頗高,屬於人群中的聰明人。

實際上,這也是當初令偵查機關頗為費解的問題之一:龍治民持續殺人時間之久,絕非一個有著正常心智的人所能承受的。而且,他能與日漸腐爛的屍體共處一室,把一具具屍體搬出,然後有條不紊地碼放整齊,更不可思議。

「人間觀察團」曾對世界知名連環殺人案做過深入研究,發現幾乎每一名連環殺手都有精神問題。要麼是有精神疾病,要麼是有「人格障礙」。

人格障礙屬於常見精神障礙的一種,是精神失調,但不是精神病,沒有精神病嚴重;但也不屬於心理問題,比心理問題嚴重。當一個人的人格特徵明顯偏離正常,就會形成異常行為模式。這種模式明顯影響其社會功能和職業功能,可造成對社會環境的適應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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