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臨終把80%股份全給初戀,3天後律師:還有一份遺囑_第4章
”
李芸的眉頭皺了起來。
“王律師,還有什麼檔案?遺囑不是已經宣讀過了嗎?”
王律師看著她,緩緩地從公文包裡,又拿出了一個密封的牛皮紙檔案袋。
“是的,文振廷先生的遺囑已經宣讀完畢。”
“但是,這裡還有一份遺囑。”
他加重了語氣。
“一份剛剛被授權,可以公開的遺囑。”
李芸臉上的笑容,瞬間凝固了。
整個會議室的空氣,也彷彿在這一刻,凝固了。
05
“第二份遺囑?”
李芸的聲音尖銳得有些變形。
“這不可能!振廷的遺去囑只有一份,就是你之前宣讀的那份!”
她猛地站起來,死死地盯著王律師手裡的檔案袋,像是要把它盯穿。
會議室裡的其他董事也都懵了,面面相覷,交頭接耳。
“怎麼回事?怎麼還有一份遺囑?”
“是啊,一份遺產,怎麼能立兩份遺囑?”
叔叔文振邦也瞪大了眼睛,一臉的不可思議。
只有我,看到母親慢慢地端起了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
她的手,穩如磐石。
王律師沒有理會李芸的失態,他只是平靜地看著大家。
“法律規定,一個人可以立多份遺囑。如果內容相牴觸,以最後一份,也就是時間最晚的一份為準。”
他舉起手裡的檔案袋,展示給眾人看。
“這份遺囑的簽署日期,比我之前宣讀的那份,晚了三天。”
“並且,有文振廷先生的親筆簽名,私人印章,以及……公證處的有效鋼印。”
公證處鋼印。
這五個字一出來,李芸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她知道,這意味著這份遺囑的法律效力,無可辯駁。
“我不信!拿來給我看!”
她衝過去,想搶奪檔案袋。
王律師後退一步,避開了她。
“李女士,請您冷靜。這份遺囑,必須由我當眾宣讀,才算正式生效。”
他的語氣不容置喙。
李芸像是被抽乾了所有力氣,踉蹌著退回到座位上,嘴裡不停地念叨著:“不可能,這不可能……”
王律師撕開了檔案袋的封條。
他從裡面抽出一份檔案,清了清嗓子。
整個會議室,靜得連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見。
“遺囑。”
“立遺囑人:文振廷。”
“本人文振廷,在頭腦清醒,意識完全自願的情況下,訂立本遺囑。”
開頭的格式和第一份一模一樣。
但接下來的內容,卻讓所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本人名下所有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以及文氏集團85%的股權,均屬本人與妻子宋瑾女士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
這四個字,像一顆重磅炸彈。
李芸猛地抬頭,眼中充滿了血絲。
“不!振廷說過,公司是他一個人的!”
王律師看都沒看她,繼續念。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在一方去世後,應先將其中的50%劃歸給在世一方。剩下的50%,才能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他停頓了一下,似乎是想讓大家消化這個資訊。
然後,他看向李芸,說出了一句讓她徹底崩潰的話。
“也就是說,文氏集團85%的股權,首先,有42.5%,是屬於宋瑾女士的。這是她的合法財產,任何人都無權處置。”
“而我父親能支配的,只有另外的42.5%。”我喃喃地說出口。
王律師點點頭。
“是的。而關於這42.5%的遺產,文先生的遺囑是這樣寫的……”
所有人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本人名下所有可支配遺產,包括文氏集團42.5%的股權,全部由我的妻子,宋瑾女士一人繼承。
’”
“任何人,不得有異議。”
轟!
李芸整個人癱軟在椅子上,面如死灰。
從擁有80%股份的準繼承人,到瞬間一無所有。
這個反轉,來得太快,太猛。
會議室裡先是死一般的寂靜,隨即爆發出巨大的議論聲。
“天啊!原來是這樣!”
“我就說文總不可能把公司給外人,原來是在這等著呢!”
“宋總……哦不,宋董,真是高啊!”
所有人的目光,都從李芸身上,轉移到了角落裡的母親身上。
那目光裡,不再是同情和憐憫,而是充滿了敬畏,和一絲恐懼。
李芸像是瘋了一樣,指著母親尖叫。
“是你!宋瑾!是你逼他的!這份遺囑是你偽造的!”
母親終於站了起來。
她慢慢地走到會議桌前,居高臨下地看著李芸。
她的眼神,冰冷如刀。
“李女士,你是不是忘了。”
“這份遺囑上,除了文振廷的簽名,還有一個人的簽名。”
王律師適時地將遺囑的最後一頁,展示在投影儀上。
上面,除了文振廷的名字,還有一個清秀而有力的簽名。
宋瑾。
母親看著失魂落魄的李芸,一字一句地說道。
“這份遺囑,是我和他,一起去公證處立的。”
“所以,你說,我需要偽造嗎?”
06
“你……你們一起立的?”
李芸的嘴唇在顫抖,眼神里充滿了荒謬和不解。
“不可能……他明明那麼愛我,他跟我說,他這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我……”
母親的嘴角,勾起一抹近乎殘忍的弧度。
“男人在病床前說的話,你也信?”
“他真正愛的,是他的公司,是他一輩子的心血。”
“為了保護它,他可以做任何事,欺騙任何人。”
母親的話,像一把把尖刀,刺進李芸的心裡。
也刺進了我的心裡。
我一直以為,父親對李芸是真愛,是對母親的背叛。
現在看來,一切都是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