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揉碎星光_第十一章 沒開燈
沒開燈,屋裡漆黑一片。
但我將林典的眼神和情緒看得分明。
他的眼中滿是深情。
這是我愛了多年的男人,此時此刻我篤信他也還愛著我。
我紅了眼眶,喉嚨哽噎,說出口的話軟糯又委屈。
「因為我愛你啊。」
沒有絲毫猶豫,林典的唇覆上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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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兩個月,我忙到腳不沾地,平底起飛。
蜂鳥上市,需要張羅的事情太多了,我不放心假手他人,事無鉅細都親力親為。
林典早安晚安噓寒問暖,不管我忙到多晚都會在樓下等著接我下班。
我們都沒提過和好二字,但都默契地回到了熱戀狀態。
當然,我們也沒提過當年的「出軌事件」。
這天下午,我辦公室裡來了位不速之客。
林典的媽媽。
「好久不見,白小姐。」
我略有些驚訝,又覺得合情合理。
放下手裡的活禮貌問候:「您好,好久不見。」
她將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長大了。」
我勾起嘴角露出一抹客氣疏離的笑來:「是啊,不是從前那個任人拿捏的小女孩了。」
林媽媽眼中閃過一絲尷尬,更多的卻是讚許。
「耽誤你一會兒,聊幾句可以嗎?」
「當然可以。」
我衝外間的助理喊道:「小美,衝兩杯咖啡。」
又對林媽媽道:「我們進屋說吧。」
林媽媽開啟手機,翻出幾張圖片擺到我面前。
我看了看,是我和林典在一起的照片。
我:「是的,我們和好了。」
「我知道。我今天來找你不是想質問你或者拆散你們。」
她頓了頓,露出一抹堪稱慈祥的笑容。
「當年你們的確不合適,不過這麼多年過去,你們都成長了,我也老了,不會再幹涉你們。」
我垂下眼眸,好一句這麼多年過去,您說得可真輕巧。
當年我們在一起沒多久林典的媽媽就找到了我。
彼時她倒也沒說什麼狠話或者甩一張支票叫我滾。
不過是同我聊了幾句,並得出「你們走不遠」這個論斷。
換句話說,在林媽媽眼裡,我不過是她兒子情竇初開的玩物,林典大了,也該談個戀愛了。
但令她失望的是,林典對我並非一時興起,我們彼此相愛,在一起越久越覺得契合,什麼三年之癢五年之癢,在我們這裡從來就沒出現過。
那時候我們彼此認定,對方就是唯一契合靈魂。
可。
林典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富家少爺。
而我家境普通,頂多算箇中產。
林典家的廁所比我臥室還大。
跨越階層的愛情,註定會敗給現實。
我們在一起的第 6 個年頭,林典親手打了兩枚戒指。
沒有蠟燭,也沒有玫瑰,他只是在我煲湯的時候,從背後環了我的腰身,將那枚戒指戴在了我的左手無名指。
我心尖兒顫了顫,想起他媽媽愈發頻繁的刁難,以及我躺在 ICU 的父親。
我爸爸得了癌症,家裡房產都變賣了,也只夠支撐幾個月的醫藥費。
「嫁進林家,需要籤婚前協議嗎?」
我看著那枚戒指,說得半真半假,像是玩笑又像認真。
林典對他媽媽的反對毫不知情,只當我是在揶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