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過哪些顛覆三觀的事?_第六章 只靠這一件事是不夠的

只靠這一件事是不夠的,讓別人去反擊也是不安心的。

我要上個雙保險,讓方建業再也沒有出頭之日。

首先,查一查法律條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為: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

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

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

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我又打電話給畢業後做律師的大學同學,再度確認了一遍。

他說,只要我客觀地陳述事實,既不會構成誹謗罪,也不會構

成侵害名譽權。

他還提醒我:「記得,不許帶許多人去,容易被判擾亂公共秩

序罪。但如果是你一個人的話,就沒關係,大膽地去吧!」

電話最後,他好奇地問我:「跟誰有那麼大仇啊?」

聽我說完事情的始末後,他笑道:「周漁,你放心好了,這種

人我見得多了,他不敢起訴你的。」

方建業敢不敢是另一回事,但我首先要做到無懈可擊。

我又去了一趟方建業的初中,如法炮製,看到了他的初中檔案

和畢業照,同樣拍攝了下來。

接著,我寫了一封舉報信,把所有證據一一羅列上去,請律師

朋友修改了措辭,援引了法條,準備向紀委實名舉報。

此外,我印了許多張傳單,字型很大,內容就只有一句話:實

名舉報方建業篡改檔案年齡、違紀違規!

律師朋友善意地提醒我:「周漁啊,既然要做,就做得漂亮

些。下週巡視組要來檢查,你就在那個時候同時向巡視組和紀

委遞交舉報信,雙管齊下!」我聽取了他的建議,耐心地等待著下週的到來。

4

我的行動,方建業並不知道,甚至他還以慈父自居,關心我的

情感狀況。

一開始,他語氣挺溫和:「小漁啊,你也到了該戀愛的年紀

了,要不要我給你介紹介紹物件?」

我平靜地說:「不用了,我有男朋友。」

他笑了笑:「你說程靖吧?」

他是為程靖來的。

程靖是我的男朋友,也是第一醫院的住院醫。

他以前跟我抱怨過,說副院長明知道他不是單身,還總把自己

的女兒往他這邊推,感覺怪怪的。

從前我沒放在心上,只覺得副院長和她女兒有點不要臉,但那

時候我還不知道,副院長就是李萍,她的女兒就是方若雅。

世界真小,兜兜轉轉,寡廉鮮恥的人總能扯得上關係。

我點頭:「看來你都知道了。」

他意味深長地道:「你知道程靖家裡什麼背景嗎?他這樣的

人,以後結婚肯定是要找門當戶對的姑娘。對你,他也就是玩玩罷了。」

呵。打著關心我的旗號,實際上還是為了方若雅。

此刻我倒不覺得悲哀了,我只是想,他這樣滿心只有利益算計

的人,是真的愛女兒嗎?還是愛她給自己帶來的價值和好處?

我似笑非笑:「方若雅就門當戶對嗎?」

他臉上顯示出一絲自矜:「那當然,你和若雅怎麼能相提

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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