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成旅館,不如送全家去住牢房_第7章 7

新房成旅館,不如送全家去住牢房發布時間:2026-04-26作者:許溪

裴斯年一家,越來越囂張。

他們以為自己已經勝券在握。

裴斯晴甚至帶了一群人,衝到我暫住的酒店。

“紀禾,你這個賤人,給我滾出來!”

她帶著一群流裡流氣的男人,堵在我的房間門口。

酒店保安攔著他們。

“你以為躲在這裡就沒事了?”

“我哥說了,只要你肯去醫院承認自己有病,再公開道歉,他就既往不咎。”

“不然,我們就讓你在網上徹底社死!”

我隔著門,冷冷地聽著。

“你們再不走,我就報警了。”

“哈!報警?你以為警察會信你這個瘋子的話?”

裴斯晴笑得前仰後合。

“你現在就是個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我沒有再說話。

過了一會兒,警笛聲由遠及近。

裴斯晴他們被以尋釁滋事的名義,帶去了警局。

雖然很快就被放了出來,但也足夠讓她狼狽一陣子。

這件事之後,他們暫時消停了。

而王律師那邊,也傳來了好訊息。

“大小姐,都查到了。”

“和裴斯年聯絡最頻繁的女人,叫白薇。”

“她是裴斯年商業對手,啟明集團董事長的獨生女。”

我愣住了。

啟明集團?

就是裴斯年做夢都想收購的那家公司。

原來如此。

他一邊用我的錢,計劃著吞併對手的公司。

一邊又和對手的女兒,計劃著如何殺掉我。

真是好一招一箭雙鵰。

“那個白薇,已經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了。”

王律師繼續說。

“她之前就用同樣的手段,逼瘋了她父親一個商業夥伴的妻子。”

“是個狠角色。”

我的心,一寸寸冷下去。

“手鍊的當鋪記錄也找到了。”

“三年前,是你婆婆林嵐,親自拿著手鍊去當的。”

“當票的存根還在,上面有她的簽名。”

“至於那家裁縫店,老闆還記得你母親。”

“他也記得,是林嵐拿著旗袍去改的,還說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話,抱怨款式老氣,說死人的東西晦氣。”

所有證據,都齊全了。

我手裡,握著一把又一把的刀。

現在,只差一個把它們全部遞出去的機會。

開庭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我以原告的身份,坐在法庭上。

對面,是裴斯年,林嵐,裴斯晴。

他們一家人,整整齊齊。

裴斯年的律師,滔滔不絕地陳述著我的“罪狀”。

說我精神不穩定,有暴力傾向,有被害妄想。

還請來了裴斯晴的那些“朋友”當證人。

他們一個個信誓旦旦,描述著我如何在家中“無理取鬧”,“歇斯底里”。

裴斯年坐在被告席上,看著我,眼神里充滿了憐憫和痛心。

彷彿我真的是一個不可理喻的瘋子。

林嵐在下面,不停地用手帕擦著根本不存在的眼淚。

裴斯晴則是一臉的幸災樂禍。

法官看向我:“原告,對於被告律師的陳述和證人的證言,你有什麼要反駁的嗎?”

我站起身。

整個法庭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

“法官,我有證據,證明被告方所有的言論,都是謊言。”

我看向王律師。

王律師點點頭,將第一份證據,呈了上去。

“這是三年前,被告林嵐女士,在xx當鋪典當原告紀禾女士手鍊的當票存根。”

“上面,有林嵐女士的親筆簽名。”

“被告律師聲稱,手鍊是裴斯年先生費盡心思為原告找回的。但事實是,偷走手鍊的,正是他的母親。”

林嵐的臉色,“唰”地一下白了。

她猛地站起來:“不是我!我沒有!這是偽造的!”

法官敲了敲法槌:“被告,請保持肅靜!”

“第二份證據。”

王律師不理會她的叫囂,繼續說。

“這是xx裁縫店老闆的證詞錄音。”

“他可以證明,是被告林嵐女士,強行要求將紀禾女士母親的遺物旗袍,改成不倫不類的樣子。”

錄音被播放出來。

裁縫老闆清晰的聲音迴盪在法庭。

“……一箇中年女人拿來的,說是兒媳婦她媽留下來的破爛貨,款式太老氣了,讓我剪短點,開叉開高點,說這樣穿著才顯年輕……”

林嵐的身體晃了晃,癱坐在椅子上,面如死灰。

“第三份證據。”

“這是從被告裴斯晴女士幾位朋友的社交賬戶上,找到的照片和影片。”

“拍攝地點,都在原告的婚房裡。”

大螢幕上,開始播放那些不堪入目的畫面。

聚眾賭博,吸食笑氣,甚至還有疑似進行交易的場景。

時間,正是我被他們指控“發瘋”的那幾天。

裴斯晴的臉,從漲紅變成了慘白。

那幾個剛剛還信誓旦旦的證人,全都低下了頭,不敢看螢幕。

“以上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一家,長期佔用原告的私人財產,並在其家中進行非法活動。”

“他們對原告的指控,完全是顛倒黑白,惡意中傷。”

裴斯年的臉色,已經難看到了極點。

他死死地瞪著我,眼神像是要噴出火來。

他沒想到,我竟然能找到這麼多證據。

但他還抱著最後一絲希望。

只要謀殺的罪名不成立,他就還有翻盤的機會。

“法官!”

他的律師站了起來。

“即便以上證據屬實,也只能證明被告一家在生活作風上存在問題。”

“但這並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有謀殺原告的意圖!”

“那段關鍵的錄音,我們有理由懷疑是AI合成的,我們已經申請了技術鑑定!”

他說得沒錯。

那段錄信,是我唯一的,也是最致命的證據。

但也是最容易被攻擊的一點。

我看到裴斯年的嘴角,勾起了一抹不易察覺的冷笑。

他覺得,他贏定了。

我深吸一口氣,看向王律師。

王律師給了我一個安定的眼神。

“法官,我們還有最後一份證據。”

他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個小小的隨身碟。

“這是我們在原告家客廳的全家福相框背後,發現的一個竊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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