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喜歡什麼樣的生?_第二章 知道了
「知道了。」
「還有,鄭總要出趟國,大概一個星期,這次就不帶著你
了。」說這些話的時候,他語氣裡的調侃越來越濃,「這期
間,你倒是可以繼續住在這。」
那天晚上我獨自躺在鄭總別墅最大的主臥裡,一夜無眠。
是啊,鄭總不是我的「男朋友」。
鄭總是我的金主。
我和他,是僱傭關係。他可以聘下一個,聘更多個,也可以隨
時解僱我,不需要任何理由。
我走進浴室,將淋浴開到最大,哭了起來。「我們這樣的人,23歲是個坎。」
我今年,23歲了。
「本科畢業就是23歲,你過了23歲,就不標準了。你怎麼保養,怎麼沒心沒肺,你都沒那個氣質了。年歲是騙不了人的。」
「可是老闆們,永遠喜歡嫩的。」
01
「是因為我找了別的姑娘吧,」他喝了那口酒,笑了一下,「你還懂得吃醋了?」
只一口酒。
只一口酒他就恢復了平靜,是啊,我在他心裡,大概一點都不重要吧。
「也對,轉眼你23了,這幾年你很懂事。不像那些姑娘,總想著要嫁給我。」
「謝謝鄭總。」
他坐到我身邊,大手按在我的腿上。
「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我想……出去旅行一次。」
「好,既然你決定要離開,明天去管家那裡領一筆錢,晚上我
請你吃頓飯。」
我點頭。的確,我需要他的這筆「遣散費」。
他又想了想,「工作需要我來安排麼?」
我搖頭。
「那……以後還在深圳吧?」
他看我沒答話,又補充,「我沒別的意思,就是想以後或許還
能聚聚。」
我當然沒誤會他的意思。
隨時聚聚,除了開個房,我們還有什麼好聚的?
我沉默著,不拒絕,也不直接答應。
「不聊這個了,好好睡,明天早上我還有會,別忘了給我做早
餐。」
第二天,我搬出了鄭總的別墅。
他給了我不菲的遣散費,再加上這些年我攢下的錢,林林總
總,能湊到200萬,足夠我在這座城市活十幾年。
這大概就是鄭總口中「那些姑娘」想要嫁給他的原因吧。
當了幾年小三,我仍然留不下來。
我打給陳姐,聊了很久。
她說你還真以為當幾年小三就能在大城市安身立命了?別做夢了妹妹,咱的身子和臉面加一塊都沒那些地皮值錢,還得繼續拼才行。
「不過也別擔心,拼也不用你去拼,當務之急,是找個能為你拼的人,嫁了。」
03
陳姐是我兼職時候的酒吧老闆,對我一直很照顧。
她說我長得不像是會來這種地方工作的姑娘,「看你和她們穿得一樣,都有點心疼。」
她說她當年也做這個,甚至比我還搶手。在那個網際網路載入圖片還很慢很慢的年代,老闆們找美女的渠道很少,所以陳姐這樣的姿色就愈發珍貴,老闆們給她買首飾、包包,帶著她去全世界各地逛。
但沒人娶她。
「你必須上岸了,儘快上岸。」和鄭總分開後,她這樣跟我
「但嫁人這事不難的,對咱們來說尤其不難。所以別天天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