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手送我進監獄的哥哥,我不要了》林聽林澈_第2章 那條珍珠項鏈是哥哥送給林雨薇的禮物
那條珍珠項鍊是哥哥送給林雨薇的禮物。
也我被關進監獄三年的罪魁禍首。
爸爸在戰場犧牲後,媽媽捲了撫卹金跑路,留下我和哥哥相依為命。
他高中就輟了學,不知走了多少彎路才創業成功,有了自己的公司。
掙到錢後,他收養了同樣沒了父親的林雨薇,把她帶回家。
一開始我不同意,哥哥勸我:
“雨薇和我們一樣可憐,你至少還有我,她卻什麼都沒有了。”
“阿聽你大度一些,不過是多雙筷子的事。”
可話雖這麼說,哥哥卻對她比對我還好。
他像是要把妹妹重新養一遍,沒來得及給我的東西都給了她。
珠寶,首飾,包包,林雨薇要什麼送什麼。
短短兩年,就花了千萬出去。
那是他賣命掙來的錢啊,多少個夜晚他不得不出去應酬,吐得昏天黑地還要繼續喝。
我心疼他的錢,總是勸他別花太多。
結果被林雨薇記恨。
她把珠寶藏在我的枕頭下,又哭著和哥哥告狀,說是我偷拿的。
哥哥勃然大怒,罰我跪在雨中認錯。
“林家怎麼會生出你這樣的女兒?爸爸是軍人,我也堂堂正正沒做過一件壞事。”
“你學誰不好,非要學那個卷錢跑路的媽?”
“我是缺你吃了還是少你穿了,你要偷東西?”
我發了高燒,哭著解釋我沒有偷,可他不信。
第二天,就找了最好的律師將我告上法庭。
他是我的親哥啊,卻在法庭上幫著林梓微據理力爭,做她的人證。
最後我被判了三年,成了小偷。
我進去之前,親戚朋友包括律師都勸他別動真格,我畢竟是個女孩,坐三年牢出來人生都毀了。
可哥哥一意孤行,寧願和他們疏遠也要我進去。
“阿聽毀不了,我努力賺錢就是為了她,就算是毀了,我也能養她一輩子。”
“但她偷東西,必須得給她個教訓!”
三年間他每個月都會來看我,問我知道錯了沒有。
而我從不露面,只是託獄警給他帶話:
“我沒偷過錢。”
每次他離開後,獄警都嘆著氣告訴我:
“你哥哥不信。”
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慢慢演變成絕望。
我感覺我像是被全世界都拋棄了,從前還有哥哥愛我,現在連他都沒了。
再次看見那條珍珠,我崩潰的將盒子掀翻。
珍珠掉到地上崩斷了線,“噼裡啪啦”的滾遠。
林雨薇不知所措的愣住,哥哥倏地臉色一沉。
“雨薇好心送你禮物,她都不怪你了,你這是幹什麼?”
我坐在椅子上渾身戰慄,臉色白的嚇人。
他把我往起拽:
“以為你剛出來就能隨便發脾氣?趕緊把珍珠撿起來,跟雨薇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