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瘋人院規則怪談_第三章 所以

所以,這份【瘋人院患者守則】,應該是逃出去的關鍵。

我需要從護士口中,套出更有用的資訊。

「醫院沒有通訊裝置,你們如何聯絡患者家屬?」

我試探地問。

護士平靜地回答:「醫生辦公室有座機,可以接打電話。」

我心中竊喜。

如果我找到醫生辦公室,就有機會報警。

「每個患者都要手術嗎?」

護士搖搖頭,解釋說:「辦理住院時,要填寫單子,並且和家屬瞭解病情。明確留在瘋人院、不會接走的患者,會安排手術。」

我聽懂了,那些被拋棄的可憐蟲,生死無人問,自然成為醫生做實驗的小白鼠。

「我還會進行二次手術嗎?」

我保持警惕。

護士從醫藥箱中拿出一瓶血色溶劑,遞到我手中:

「只要你每天按時服藥,且不違反規則,就不會被醫生手術懲罰。」

我瞧著藥瓶大小的透明容器裡,裝著猩紅色的溶液,像是粘稠的血漿。

我實在不敢喝下去。

我選擇拒絕。

「規則說每日 6 點服藥,今天已經錯過時間了。」

我指著病房上掛著的鐘表,指標指向十一點整。

護士的眼神頓時變得陰森可怖。

她抬手拿出一枚針劑,刺進我的胳膊。

她的動作極快,我甚至沒反應過來,瞬間喪失抵抗力氣。

「手術甦醒必須喝藥,請你配合我的工作。」

緊接著,護士捏住我的下巴,將粘稠的暗紅色液體倒入我的口中。

我被嗆得直噁心,一股帶著腥氣的鐵鏽味兒躥進食道,幾次乾嘔差點吐出來。

護士的手勁兒很大,死死捏住我的嘴巴,親眼看著我將溶液喝下,這才鬆開我。

「14 號病房歸我負責,18 點左右,我來給你抽血。超過 3 次不配合護士工作,會被視為違反規則,你將接受懲罰。」

她拎起醫藥箱離開。

我癱軟地倒在床上,胃裡翻江倒海地噁心。

我猜測,所謂的懲罰就是慘絕人寰的實驗。

我想活命,必須儘快逃走。

4

一小時後,我的身體恢復了知覺。

我從床上爬起來,穿著鞋,悄悄地走到門口,開啟一條門縫,觀察外面的情況。

走廊很安靜,沒有巡邏的人。

我趁機溜出去,貼著牆壁走。

咣——

當我走到 13 號病房前,大門忽然開啟,一箇中年女人探出頭來:「我聽見有人出來了,你是幾號?」

我記得規則說過【不要相信你的病友,他們會害死你。】

按照這家瘋人院矇騙患者的手段,我推測,病友比醫生更安全。

「我是 14 號。」

「你怎麼敢出門?被護士抓到,會記錄一次違反規則。」

「你被抓過?」

「嗯,有天半夜我想逃出去,結果被抓了回來。」

看樣子,這位大姐能提供更多資訊。

我壓低聲音和她攀談:「護士說,違反三次,就會進行二次手術?還要接受懲罰?」

大姐點點頭:「沒錯,12 號的病友屢次破壞規則,被麻醉後抬走,再也沒回來。」

「你手術了哪裡?」

我發現大姐的頭髮很茂盛,扎著幹練的馬尾辮,所以她沒有進行頭部手術。

大姐掀開衣服的一角,露出肚子上一道歪歪扭扭、像是蜈蚣一樣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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