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老公家,我成了小三_第6章 他住在我家

第一次去老公家,我成了小三發布時間:2026-10-21作者:懶懶小謝

他住在我家,日常開銷一分錢不出,卻用夫妻共同財產給方婷買包、首飾和衣服。

每一筆較大的轉賬,都能和他口中的投資虧損對上。四年下來,金額已經超過七位數。

那些轉賬分散在許多日子裡,有的是我剛把工資轉進家庭賬戶,有的是父母替我們支付大額開支之後。周哲每次都能編出新的理由,

說專案週轉、朋友借錢或行情不好。我過去從沒把這些零散的謊話放在一起,

如今整條時間線排開,才看見他怎樣一點點掏空我們對他的信任。

我看著那些記錄,胃裡一陣陣發緊。

真是一對爛到骨子裡的男女!

病房裡突然傳來慘叫。我抬頭時,周哲正弓著身子倒在地上,一隻手捂著眼睛,

另一隻手護在下身。方婷像瘋了一樣騎在他身上,手腳不停往最疼的地方招呼。

周哲的叫聲越來越弱。門外的人這才慌了,有人撥通報警電話。

沒過多久,走廊裡傳來警察的喝止。

「誰報的警?打人的馬上停手!」

9.

人群迅速讓開。兩名警察走進來時,方婷踢出去的腳還沒收回。

周哲不知從哪兒擠出力氣,爬到警察腳邊,指著方婷卻疼得說不出完整的話。

我也開了口。

「警察同志,動手的是她。這個男人還涉嫌騙婚、轉移夫妻財產,他們一家合謀騙我生孩子,剛才都親口承認了......」

我把錄音和調查材料交給警察。方婷急著替自己辯解,

越說越把此前的密謀交代得清楚。圍觀的人紛紛作證,醫院也表示可以馬上調監控。

我的律師恰好趕到,當場接手後續溝通。

警察要把兩個人帶走時,

周哲突然暈了過去,只能先送去急救。方婷仍在掙扎叫罵,最終被戴上手銬押走。

律師替我們盯著案件,病房外又有很多目擊者,訊息很快傳了回來。

周哲一隻眼睛沒保住,下身也受了重傷,以後再不能生育。

方婷曾經因為他傷了身體,如今兩個人倒真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一對。

至於方婷一家,在律師的追究下同樣付出了代價。車損、醫療和其他賠償掏空了他們的積蓄。

故意傷害、搶劫、侮辱等多項責任疊在一起,

參與攔路和扎車胎的村民也按各自行為接受處理。

我沒有因方婷的遭遇撤回任何訴求。她受周哲欺騙是真的,

她一家傷害我和孩子也是真的,前者不是後者的免罪牌。

律師把每項責任單獨列清,避免任何人再用家務事三個字混過去。

行車記錄、醫院傷情、被搶走的銀行卡和在場證人相互印證。

我準備轉院回家那天,坐在輪椅上抱著兒子,等父母去辦手續。

只見過一面的公婆竟推著周哲堵在醫院門口。

兩個老人一見孩子就滿臉堆笑,一口一個大孫子。周哲半邊臉裹著紗布,

也努力裝出溫情。可他們的視線一直落在兒子身上,眼裡的盤算太明顯。

我沒耐心看他們演下去。

「夠了,我兒子姓林,和你們周家沒有半點關係!」

我和周哲一定會離婚,他們以後也別想再來糾纏。

當初說得清楚,第一個孩子隨我姓。

幸好我們還沒有第二個孩子,否則又會多一層麻煩。

婆婆的笑僵了一瞬,隨即擺出長輩的姿態。

「一家人哪有隔夜仇?周哲現在落下殘疾,你做妻子的怎麼能在這個時候離婚?」

公公也往前擠了一步。

「孩子身上流著周家的血,是我們周家的獨苗,誰也別想帶走!」

說著,兩人同時伸手來搶孩子。

兒子??抱住我的脖子。

「我不跟你們走!你們和爸爸都是壞人!」

周哲坐在輪椅上,露出一絲得意。

「林悅,婚不是你想離就能離。兒子是我的,改回周姓也是早晚的事。」

孩子嚇得大哭。我全身還纏著繃帶,腿上打著石膏,根本無法站起來,只能高聲求助。

這些天,我的遭遇早已在醫院傳開。附近的人認出我們,立刻有人擋住公婆,

門崗保安跑來,警告他們繼續鬧就報警。

三個人扛不住四周的斥責,只能狼狽離開。

父母辦完手續趕回來,聽說險些丟了孩子,

臉色都變了。我們不敢再耽擱,當天就啟程回家。

10.

只是回家以後,日子仍舊不得安生。

他們輪流堵門,口口聲聲說周哲願意改,捱罵也不走,擺明了想拖住離婚。

我父母守著我和孩子,還要配合律師處理案件,被折騰得筋疲力盡。

眼看快過年,那一家人卻忽然不再出現。

我擔心他們另有打算,又讓人去查。結果出乎所有人意料,方婷被拘留後檢查出懷孕。周家盼孫子盼得發瘋,

得知訊息後立即出具諒解,想盡辦法先讓她出來。至於仍被關著的方家人,他們既不願出錢,也沒有本事營救。

我雖然覺得荒唐,心裡卻鬆了一口氣。只要那兩個人重新綁在一起,不再打我兒子的主意,我就能安穩等離婚手續辦完。

那段時間我仍在做康復,兒子晚上也需要開著燈才能睡。

每當門外傳來陌生腳步,

他就會爬到我的床邊確認我還在。周家突然消失,沒有讓這些傷害馬上結束,

卻給了我們一家喘息的機會。父親重新檢查門鎖,母親陪孩子去做心理疏導,

我則把所有證據和財產材料交給律師,不再親自接周家的任何電話。

結果沒過多久,又出事了。

方婷去探望家人回來後,在周家的年夜飯裡下了農藥。

他們還在飯桌上盤算孫輩,下一刻卻被摻了藥的年夜飯送進了?亡。

方婷為了不讓他們懷疑,也吃了幾口。她被搶救回來,身體卻徹底垮了,腹中的孩子自然也沒保住。

這件事鬧得很大,新聞影片裡,她瘦得幾乎脫了相,眼神卻仍舊兇狠。

「我陪了周哲六年,他說扔就扔,還害得我全家坐牢。他們想讓我給周家生孩子,做夢!我就是要他們全都給我家陪葬!」

我關掉影片,沒有快意,只覺得這一家人的貪念終於吞掉了他們自己。

周哲去世時,我們的離婚判決尚未生效。按法律程式處理完債務和賠償後,

他名下剩餘的財產由我和兒子繼承。這筆錢無法抵消我們受過的傷,卻至少能保障孩子以後的生活。

這筆陰差陽錯落下的補償,我收得毫不心虛。

我和兒子去領了周哲及公婆的骨灰。其他親屬全都不願接手,後事最終落到我們頭上。

我把骨灰撒進一條發臭的溝渠,那裡不會立碑,以後也不會有人祭拜。

後來我把整段經歷寫了下來,只想提醒後來的人。

願每個準備走進婚姻的人,都先看清身邊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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