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把我的迪士尼生日願望送給妹妹後,我不要他們了_第7章 7我沒有立刻找江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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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立刻找江念念。

導師問我:“你想怎麼處理?”

我儲存了影片和評論區的全部截圖。

“先取證。”

從十二歲畫下第一張分鏡開始,我就保留著所有電子記錄。

檔案建立時間、參賽證明、獲獎證書,還有給老師發過的修改稿,一樣不少。

三天後,江念念所在學校釋出了校慶舞臺劇預告。

劇名叫《撿星星的小孩》。

海報正中,是我的角色“遙遙”。

連她頭頂那枚缺了一角的星星髮卡,都和原稿一模一樣。

江念念轉發了預告。

【第一次把藏在心裡的故事搬上舞臺,希望沒有辜負大家的期待。】

不到一個小時,媽媽的電話從陌生號碼打了進來。

“遙遙,你妹妹只是覺得你的畫很好看,才想讓更多人看見。”

“她沒有惡意,你別把事情鬧大。”

我反問:“如果沒有惡意,為什麼說是她原創?”

媽媽頓了頓。

“可能是工作人員誤會了。”

“手賬影片也是工作人員替她發的?”

媽媽被堵得說不出話。

爸爸接過手機,語氣依舊像在教育不懂事的孩子。

“幾張畫而已,你們是親姐妹,分那麼清幹什麼?”

“念念為了舞臺劇準備了很久。你現在站出來,她的努力就全毀了。”

我笑出了聲。

“她的努力,就是偷我的作品?”

“江知遙!”

爸爸壓著怒氣。

“你非要逼哭她才滿意嗎?”

“對。”

我回答得乾脆。

“她剪我的手稿時,你們說畫壞了可以再畫。”

“那她的舞臺劇毀了,也可以再排。”

電話那頭徹底安靜了。

我結束通話電話,把整理好的材料發給了學校和演出主辦方。

同時,以原創作者的身份釋出版權宣告。

聲明裡沒有賣慘,也沒有提家事。

只有完整的創作時間線和證據。

十二歲的鉛筆草稿。

十四歲的角色設定。

十六歲的獲獎記錄。

以及江念念那本手賬上,仍殘留著的裁剪邊緣。

證據太完整,她的粉絲連洗白都找不到角度。

校方當晚撤下宣傳海報,宣佈暫停演出稽核。

江念念刪除影片,又發了一條道歉。

【姐姐一直是我的偶像,我只是太喜歡她的作品,表達時產生了誤會。希望大家不要攻擊她,所有錯都由我承擔。】

看似道歉,實際上又把自己擺成了保護姐姐的受害者。

評論區果然有人替她說話。

【姐妹之間用幾張畫而已,姐姐何必這麼絕?】

【妹妹都道歉了,還想怎麼樣?】

我正準備關掉手機,一個陌生賬號發來私信。

對方是江念念舞臺劇的編劇。

她傳來十幾張聊天記錄。

江念念在群裡明確說過:

【畫是我自己創作的,不用署別人名字。】

還有人問她,為什麼舊稿上的落款是“遙”。

她回覆:

【那是我的小名。】

編劇最後說:

【她不只是用了你的角色,整個故事都是照著你的動畫短片改的。】

我將聊天記錄補進宣告。

輿論瞬間翻轉。

學校連夜通知,取消江念念的女主資格,並對抄襲事件展開調查。

晚上,媽媽再次打來電話。

這一次,她沒有勸我退讓。

她只啞著嗓子問:

“念念說那些畫是她撿到的。”

“知遙,她以前也這樣拿過你的東西嗎?”

我看著螢幕,忽然覺得可笑。

他們終於開始問了。

可這個問題,遲到了整整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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