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把我的迪士尼生日願望送給妹妹後,我不要他們了_第7章 7我沒有立刻找江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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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立刻找江念念。
導師問我:“你想怎麼處理?”
我儲存了影片和評論區的全部截圖。
“先取證。”
從十二歲畫下第一張分鏡開始,我就保留著所有電子記錄。
檔案建立時間、參賽證明、獲獎證書,還有給老師發過的修改稿,一樣不少。
三天後,江念念所在學校釋出了校慶舞臺劇預告。
劇名叫《撿星星的小孩》。
海報正中,是我的角色“遙遙”。
連她頭頂那枚缺了一角的星星髮卡,都和原稿一模一樣。
江念念轉發了預告。
【第一次把藏在心裡的故事搬上舞臺,希望沒有辜負大家的期待。】
不到一個小時,媽媽的電話從陌生號碼打了進來。
“遙遙,你妹妹只是覺得你的畫很好看,才想讓更多人看見。”
“她沒有惡意,你別把事情鬧大。”
我反問:“如果沒有惡意,為什麼說是她原創?”
媽媽頓了頓。
“可能是工作人員誤會了。”
“手賬影片也是工作人員替她發的?”
媽媽被堵得說不出話。
爸爸接過手機,語氣依舊像在教育不懂事的孩子。
“幾張畫而已,你們是親姐妹,分那麼清幹什麼?”
“念念為了舞臺劇準備了很久。你現在站出來,她的努力就全毀了。”
我笑出了聲。
“她的努力,就是偷我的作品?”
“江知遙!”
爸爸壓著怒氣。
“你非要逼哭她才滿意嗎?”
“對。”
我回答得乾脆。
“她剪我的手稿時,你們說畫壞了可以再畫。”
“那她的舞臺劇毀了,也可以再排。”
電話那頭徹底安靜了。
我結束通話電話,把整理好的材料發給了學校和演出主辦方。
同時,以原創作者的身份釋出版權宣告。
聲明裡沒有賣慘,也沒有提家事。
只有完整的創作時間線和證據。
十二歲的鉛筆草稿。
十四歲的角色設定。
十六歲的獲獎記錄。
以及江念念那本手賬上,仍殘留著的裁剪邊緣。
證據太完整,她的粉絲連洗白都找不到角度。
校方當晚撤下宣傳海報,宣佈暫停演出稽核。
江念念刪除影片,又發了一條道歉。
【姐姐一直是我的偶像,我只是太喜歡她的作品,表達時產生了誤會。希望大家不要攻擊她,所有錯都由我承擔。】
看似道歉,實際上又把自己擺成了保護姐姐的受害者。
評論區果然有人替她說話。
【姐妹之間用幾張畫而已,姐姐何必這麼絕?】
【妹妹都道歉了,還想怎麼樣?】
我正準備關掉手機,一個陌生賬號發來私信。
對方是江念念舞臺劇的編劇。
她傳來十幾張聊天記錄。
江念念在群裡明確說過:
【畫是我自己創作的,不用署別人名字。】
還有人問她,為什麼舊稿上的落款是“遙”。
她回覆:
【那是我的小名。】
編劇最後說:
【她不只是用了你的角色,整個故事都是照著你的動畫短片改的。】
我將聊天記錄補進宣告。
輿論瞬間翻轉。
學校連夜通知,取消江念念的女主資格,並對抄襲事件展開調查。
晚上,媽媽再次打來電話。
這一次,她沒有勸我退讓。
她只啞著嗓子問:
“念念說那些畫是她撿到的。”
“知遙,她以前也這樣拿過你的東西嗎?”
我看著螢幕,忽然覺得可笑。
他們終於開始問了。
可這個問題,遲到了整整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