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戀三年,他官宣了閨蜜_第七章
第七章
7
第四天,林苒告訴我,經偵已經正式立案受理案件。
董事會責令顧承硯與宋依依退賠五十萬贓款。
並且完整提交全部專案資金流向材料。
“挪用公款金額不小。”林苒說道。
“如果積極全額退贓,有緩刑可能。一旦牽扯出其他賬目,後果很難預估。”
我沉默片刻。
“他有可能坐牢嗎。”
“要看後續完整調查結果。”
“但無論如何,他在這個行業的職業生涯已經徹底毀掉。”
結束通話電話,我坐在窗前。
一封長篇郵件推送進我的郵箱,傳送人顧承硯。
洋洋灑灑寫滿三頁。
“棠棠,我知道你不願意見我,也不想聽我的解釋。”
“那五十萬,我原本是打算歸還的。依依說家中突發變故急需用錢,我一時心軟。”
“我承認我對不起你,這三年我犯下太多過錯。”
“我不該讓你一直活在地下,不該放任旁人對你惡語相向。”
“不該在你最需要我站出來的時候,偏向宋依依。”
“方案的事情,是我的錯。我只是想讓依依在董事會面前做出一點成績。”
“我主觀以為你不會真的和我計較。現在回頭看,是我太過自私。”
“手帳洩露事件,我沒有及時制止,是我最大的錯誤。”
“我僅僅把它當成公司內部玩笑,沒有料到會深深刺傷你。”
“我不求你能夠原諒我。”
“只求你不要再繼續向經偵遞交補充證據。”
“我可以把錢款全部還清,主動辭職,離開這座城市。”
“只要你願意,我什麼條件都可以答應。”
“最後,還記得多年前我說不會讓你流淚。我沒有做到,對不起。”
我逐字讀完整篇郵件。
點選刪除。
他把盜取我的設計美化成“想讓依依做出成績”。
把縱容網暴輕描淡寫叫做“公司內部玩笑”。
把挪用公款,歸結為“一時心軟”。
顧承硯永遠擅長,把自己的惡行包裝成身不由己。
我給林苒發訊息。
“經偵流程按規定正常推進,全部證據完整提交。”
她回覆:“明白。”
第五天,顧承硯的辭職申請被董事會透過。
宋依依收到正式辭退通知,被強制要求退還五十萬。
兩個人全部被限制出境,等待後續調查。
同一天,合作方打來電話。
“沈小姐,我們核對專案原始檔,確認主視覺原始建立人是你。”
“董事會希望詢問你的意願,是否願意以獨立專案負責人接手這個專案。”
我望向窗外,安靜思考許久。
這份我熬了三個通宵產出的方案。
曾經被轉手送給宋依依當做博取光環的工具。
現在,它終於該回到屬於我的名字之下。
“我可以接手。”
“但是我有兩個條件。”
“您請講。”
“第一,專案對外署名,必須恢復我的名字。”
“這點沒有問題。”
“第二,凡是顧承硯、宋依依經手過的板塊我要全部重新稽核。”
“一旦發現侵權、資金相關隱患,我擁有直接撤回內容的權利。”
電話那邊短暫停頓。
“完全可以。”
通話結束,我開啟電腦。
原始檔儲存記錄停留在凌晨三點四十七分。
建立人:沈允舒。
修改人:沈允舒。
連續三晚的修改記錄,創作者一欄全部寫著我的名字。
我重新命名文件。
《雲港新專案主視覺方案_沈允舒最終版》。
按下儲存。
這一回,再也沒有人可以抹掉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