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戀三年,他官宣了閨蜜_第七章

地下戀三年,他官宣了閨蜜發布時間:2026-10-14作者:硃色內鬼

第七章

7

第四天,林苒告訴我,經偵已經正式立案受理案件。

董事會責令顧承硯與宋依依退賠五十萬贓款。

並且完整提交全部專案資金流向材料。

“挪用公款金額不小。”林苒說道。

“如果積極全額退贓,有緩刑可能。一旦牽扯出其他賬目,後果很難預估。”

我沉默片刻。

“他有可能坐牢嗎。”

“要看後續完整調查結果。”

“但無論如何,他在這個行業的職業生涯已經徹底毀掉。”

結束通話電話,我坐在窗前。

一封長篇郵件推送進我的郵箱,傳送人顧承硯。

洋洋灑灑寫滿三頁。

“棠棠,我知道你不願意見我,也不想聽我的解釋。”

“那五十萬,我原本是打算歸還的。依依說家中突發變故急需用錢,我一時心軟。”

“我承認我對不起你,這三年我犯下太多過錯。”

“我不該讓你一直活在地下,不該放任旁人對你惡語相向。”

“不該在你最需要我站出來的時候,偏向宋依依。”

“方案的事情,是我的錯。我只是想讓依依在董事會面前做出一點成績。”

“我主觀以為你不會真的和我計較。現在回頭看,是我太過自私。”

“手帳洩露事件,我沒有及時制止,是我最大的錯誤。”

“我僅僅把它當成公司內部玩笑,沒有料到會深深刺傷你。”

“我不求你能夠原諒我。”

“只求你不要再繼續向經偵遞交補充證據。”

“我可以把錢款全部還清,主動辭職,離開這座城市。”

“只要你願意,我什麼條件都可以答應。”

“最後,還記得多年前我說不會讓你流淚。我沒有做到,對不起。”

我逐字讀完整篇郵件。

點選刪除。

他把盜取我的設計美化成“想讓依依做出成績”。

把縱容網暴輕描淡寫叫做“公司內部玩笑”。

把挪用公款,歸結為“一時心軟”。

顧承硯永遠擅長,把自己的惡行包裝成身不由己。

我給林苒發訊息。

“經偵流程按規定正常推進,全部證據完整提交。”

她回覆:“明白。”

第五天,顧承硯的辭職申請被董事會透過。

宋依依收到正式辭退通知,被強制要求退還五十萬。

兩個人全部被限制出境,等待後續調查。

同一天,合作方打來電話。

“沈小姐,我們核對專案原始檔,確認主視覺原始建立人是你。”

“董事會希望詢問你的意願,是否願意以獨立專案負責人接手這個專案。”

我望向窗外,安靜思考許久。

這份我熬了三個通宵產出的方案。

曾經被轉手送給宋依依當做博取光環的工具。

現在,它終於該回到屬於我的名字之下。

“我可以接手。”

“但是我有兩個條件。”

“您請講。”

“第一,專案對外署名,必須恢復我的名字。”

“這點沒有問題。”

“第二,凡是顧承硯、宋依依經手過的板塊我要全部重新稽核。”

“一旦發現侵權、資金相關隱患,我擁有直接撤回內容的權利。”

電話那邊短暫停頓。

“完全可以。”

通話結束,我開啟電腦。

原始檔儲存記錄停留在凌晨三點四十七分。

建立人:沈允舒。

修改人:沈允舒。

連續三晚的修改記錄,創作者一欄全部寫著我的名字。

我重新命名文件。

《雲港新專案主視覺方案_沈允舒最終版》。

按下儲存。

這一回,再也沒有人可以抹掉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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