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婚房改小叔子名字,你忘了我是訟棍啊_第10章 三個月後
第10章
三個月後。
市中級人民法院。
這起備受矚目的家庭詐騙案,迎來了最終宣判。
我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看著被告席上的三個人。
陳浩瘦脫了相,頭髮白了一大半,眼神呆滯。
王翠花佝僂著背,嘴裡不停地嘟囔著什麼,連站都站不穩。
陳宇則低著頭,渾身發抖。
法官莊嚴的聲音在法庭內迴盪。
“全體起立。”
“本庭宣判:被告人陳浩,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被告人王翠花,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誹謗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被告人陳宇,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法槌落下。
陳浩雙腿一軟,直接癱倒在地上。
八年。
他最引以為傲的青春和事業,都將在這高牆之內度過。
王翠花聽到自己不用坐牢(緩刑),剛要露出笑容,法官又補充了一句。
“附帶民事賠償部分,被告人陳浩、王翠花需賠償原告蘇清各項損失共計三十萬元。限期執行。”
王翠花的笑容僵在臉上,隨即爆發出淒厲的哭喊。
“三十萬!我哪有三十萬啊!法官大人,你殺了我吧!”
我站起身,沒有再看他們一眼,徑直走出了法庭。
陽光毫無阻礙地傾瀉下來,驅散了身上沾染的陰霾。
法院門口,小林已經等在那裡了。
“蘇律,恭喜您。離婚判決書也下來了,房子完全歸您,陳浩淨身出戶。”
我接過判決書,看了一眼上面的紅章。
“那三十萬的賠償,盯緊點。他們名下如果還有任何資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明白。蘇律,那接下來我們去哪?”
我戴上墨鏡,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氣。
“回律所。下午還有一個併購案的合同要審。”
我這個人,生來就理智。
感情會背叛,親人會算計。
只有法律和握在手裡的錢,永遠不會騙人。
我是蘇清,一個無情的印鈔機,一個絕對理智的頂級訟棍。
而我的生活,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