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頂替我妹妹身份要升職?我反手撕開惡毒心機男的真面目_第十三章 我把匿名誣告的線索交給辦案民警
第十三章
我把匿名誣告的線索交給辦案民警。
民警順著郵寄線索核查,很快鎖定寄信人就是林衛東。
公安傳喚林衛東。
面對證據,林衛東無法抵賴,承認匿名信是他寫的。
民警嚴肅警告他:“捏造事實,寫匿名信誣告陷害,已經涉嫌違法。如果造成嚴重後果,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再有騷擾、誣告報案人的行為,直接依法處理。”
林衛東臉色慘白,這才意識到自己闖禍。
他本想靠匿名信給我們製造壓力,逼迫我們鬆口,沒想到反而留下違法記錄。
林衛東從派出所出來之後,再也不敢胡亂鬧事。
林家所有攪局的手段全部失效。
時間推移,公安偵查終結,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院通知我們:
“林衛國涉嫌非法拘禁罪、侵犯著作權罪;孟菲涉嫌非法拘禁共犯、侵犯著作權罪;林母幫助藏匿截留物資、協助隱瞞案情,涉嫌包庇罪,一併移送審查。”
檢察官繼續說:
“蘇曉同志,你作為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經濟損失,返還被侵佔的專案獎金。”
我陪著蘇曉聯絡律師,整理損失證據,提交附帶民事起訴狀。
等待開庭的這段日子,蘇曉慢慢調整狀態。
她偶爾去機械廠車間看機器,和技術人員交流技術問題。
不少技術員心裡愧疚,主動找到蘇曉道歉:
“蘇同志,對不起,這些年我們都被矇在鼓裡……”
蘇曉溫和開口:“你們也是被他們刻意製造的假象矇蔽。”
機械廠這邊,籌備更正專案所有資料署名,聯絡當初登報的報社,準備釋出勘誤公告。
孟菲在家度日如年。
她知道開庭之後大機率要坐牢,放心不下年幼的孩子。
她託律師傳話,想和蘇曉協商民事賠償,希望蘇曉出具諒解書,幫她爭取從輕量刑。
律師轉達孟菲的想法。
蘇曉思索很久,給出答覆:
“民事賠償,可以依法核算。但是刑事部分,我不會出具諒解書。刑事犯罪,不是賠錢就能抹平。非法拘禁兩年,竊取我的科研成果,毀掉我兩年人生,我沒有辦法諒解。”
孟菲得知拿不到諒解書,徹底絕望。
開庭前一週,雙方律師提交辯護材料。
林衛國的律師堅持林衛國屬於從犯,主犯是孟菲。
孟菲的律師拿出證詞,證明整件事是林衛國主導策劃。
開庭日子終於到來。
開庭當天,我陪著蘇曉坐在原告席位。
旁聽席坐滿機械廠職工,林母、林衛東也坐在旁聽席。
法官宣佈開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陳述林衛國、孟菲、林母的犯罪事實。
輪到林衛國自我辯護,他依舊辯解:
“我對蘇曉有感情,囚禁她是無奈之舉,是為了保護她,成果是蘇曉自願轉讓給我的。”
公訴人拿出孟菲的供述,當場戳破:
“你與孟菲提前共謀,騙取蘇曉南下鵬城,將蘇曉軟禁鄉下,切斷她和外界聯絡,偽造書信欺騙蘇曉姐姐,截留蘇曉生活物資,不存在保護意圖,屬於蓄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