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和男友相約爬山,出發前我分手了_第7章 7那條消息

國慶和男友相約爬山,出發前我分手了發布時間:2026-09-30作者:好故事

7

那條訊息,說許夢瑤腳踏兩條船。

一邊拿方越的錢,一邊在校外養著別人。

帖子裡配了一張照片:

一群人站在操場上,前面一排舉著牌子。

發帖的人用紅圈圈出其中一個男生,說那就是“外面的人”。

同一時間,校園牆、同城論壇,都在傳同一套說法。

這一次我沒有等到晚上,沒有給別人機會。

我把三個平臺的連結、發帖賬號、時間,還有戀愛期間的所有花銷一起發給劉老師,抄送紀檢。

學院這次回得比上次快。

我剛發過去,劉老師立馬就回復了。

網警那邊的受理告知書是同一天到的。

郵箱裡一封回執,寫著已受理,編號是一串數字。

派出所那邊我又去了一次,補交材料。

接待我的還是上次那位民警。

他翻了翻材料:“你把東西收得比很多人齊。”

“我不想漏。”

他說:“那你就等結果。這種事,快不了。”

學院那天也給曹桂芬發了一份書面通知,請她到校說明情況。

通知發出去三天,沒有人來。

保衛處那邊把校門口那段監控和當天的現場影片一起備了案。

劉老師說,通知是郵寄過去的,掛號信,簽收人寫的是方越。

那天下午,方越去了他媽的房間。

他要查的是那部舊手機——他上大學之後換下來的那臺,一直放在抽屜裡,他媽平時用它聽戲。

賬號驗證碼就能登,那幾天他一直在家裡陪他媽。

他拿著手機去問他媽。

這一次兩個人吵得很兇。

他把手裡的碗放在桌上,放得很重,湯潑出來一點。

曹桂芬拍著桌子罵他:“吃裡扒外的東西!養你這麼大白養了。”

“你是養我嗎?你是在給我添堵你知不知道!”

吵完的當天晚上,曹桂芬住進了醫院,住了四天。

醫生說是氣的。

方越的一個姨媽給我打電話。

她在電話裡說的委婉,但話裡話外一個意思:

讓我忍。

“老人這樣鬧是為了孩子。”

“年輕人別把路走絕了。”

“你們一個學院一個圈子,還是鄰居,將來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多尷尬啊。”

我回絕了。

“阿姨,我不認識您,您也沒資格管這件事。”

“這件事我只跟派出所和學院對接。”

她掛了電話。

方越跑來給我道歉。

“夢瑤,對不起。”

他甚至不敢看我。

“我才明白,我在這件事裡有多離譜。”

我看著他。

“你現在知道也不晚,但該有的代價,你一個也跑不掉。”

“那些平臺的帖子和發帖賬號,我已經一併交上去了。”

他低著頭坐了很久,最後說了一句:“對不起”。

“這句你可以留著,跟該說的人說。”

“我只要法律給的結果。”

他抬起頭紅著眼睛問我:

“你到底要我怎麼做!明明前幾次我說什麼你都無所謂。”

“你是不是故意卡在申請獎學金的時候來害我!”

我把手機裡的錄音又拿出來。

“你媽不是我叫來的。”

“平臺的賬號不是我的。”

“我的無所謂不是你侵佔我利益、侵害我權利的理由。”

我把手機收回兜裡。

“把你媽做的每一件事,按法律流程走完。”

“這才是我要做的。”

那幾天我把能做的都做了。

交給學院紀檢的舉報材料,我又補了一版。

每一件事後面都寫著對應的證據在哪個資料夾裡。

紀檢的老師看了兩分鐘,抬頭問我:“這些都是你自己整理的?”

我說:“是。”

他說:“那你等等。這種事要走程式。”

我說:“我知道。”

一週之後的上午,劉老師給我打電話。

“有結果了,你下午來一趟。”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