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淘汰的包,成了我的生日禮物_第七章 7與唐詩談崩後
第七章
7
與唐詩談崩後,我拉黑了顧崢所有的聯絡方式。
我不再與他有任何私下的接觸,一切都交由我新請的律師處理。
顧崢徹底陷入了恐慌和悔恨之中。
他開始給我發瘋一樣地發簡訊,打我辦公室的座機,甚至去我父母家堵我。
簡訊裡,他一遍遍地回憶過去。
回憶我曾經看著櫥窗裡的新包,眼神里流露出的渴望。
回憶我收到每一份禮物時,那份被他忽略的、小心翼翼的期待。
他說他錯了,他是個混蛋,他只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
可惜,太晚了。
在律師的辦公室裡,顧崢第一次看到了我提出的離婚協議。
他翻得很快,對財產分割的部分沒有異議,我們婚後財產本就不多,平分即可。
直到他翻到附件。
那是一份名為“情感價值損失清單”的檔案。
上面沒有複雜的財產分割計算,也沒有任何金錢要求。
清單上,一筆一筆記著:
【生日驚喜價值】:因禮物為“二手替代品”,情感價值歸零。
【紀念日心意價值】:因禮物為“過期淘汰品”,情感價值歸零。
【升職鼓勵價值】:因禮物為“斷舍離填補品”,情感價值歸零。
【五年婚姻信任價值】:因長期欺瞞,價值歸零。
【妻子身份尊重價值】:因被置於“發小”之後,價值歸零。
......
每一項後面,都沒有金額,只有一個空白的、寫著“待確認”的簽名欄。
顧崢的手開始發抖,那幾張薄薄的紙,在他手裡重如千斤。
他抬起頭,紅著眼眶問我的律師:“這......這是什麼意思?”
律師平靜地推了推眼鏡,轉達我的話。
“孟小姐說,錢可以算清,但被辜負的心意算不清。”
“她不需要金錢賠償,她只需要顧先生您,親筆承認,您對她造成的這些‘損失’。”
“她說,您什麼時候能簽下這份清單,
承認自己在這段婚姻裡的每一次情感謀殺,什麼時候,再來談離婚。”
這份清單,是我為自己討回的最後尊嚴。
我不要他的錢,我也不要他的道歉。
我要的,是一個正式的、來自施害者的“認罪書”。
我要他親眼看著,親手承認,他究竟是如何一步步,
將我們五年的感情,踐踏得一文不值。
我要他在簽下名字的那一刻,清清楚楚地明白。
有些東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