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救被拒,他在陪白月光喝老鴨湯_第8章 8
“被告人趙明皓,對公訴人指控的職務侵佔、合同詐騙及縱火未遂罪名,是否有異議?”
一個月後,市中級人民法院。
趙明皓穿著亮黃色的看守所馬甲,頭髮花白,瘦得幾乎脫相。
他站在被告席上,顫顫巍巍地舉起手。
“審判長,我有話要對證人林安安說。”
法官看了我一眼,敲了敲法槌。
“簡要陳述。”
趙明皓轉過頭,看著坐在證人席上的我。
“安安,我承認我騙了你的錢,可我也給你做過七年的早飯,每次你生病都是我帶你去醫院……”
“我們就不能抵消嗎?你非要逼死我嗎?”
旁聽席上傳來一陣嗤笑。
我挪了挪面前的麥克風,開口說道。
“法官大人,如果做七年早飯能抵消三十萬詐騙款和上千萬的縱火企圖,那我建議把新華書店的法典都燒了。”
全場鬨堂大笑。
法官敲了敲法槌:“肅靜!被告人停止與案件無關的陳述!”
接著被帶上法庭的是白月月。
她再也沒有了之前的精緻,素面朝天,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
“我是被趙明皓強迫的!他說是他自己的錢!我只是個無辜的單親媽媽啊!”
沈淵派出的律師團隊直接站了起來。
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厚厚的背景調查。
“審判長,被告人白月月曾有過四次失信被執行記錄,專門利用虛假單親媽媽身份,在多個城市對具有虛榮心的男性進行情感詐騙。”
“涉案的三十萬首付款,在其接收後兩小時內,就被轉移至地下賭場抵債。”
趙明皓聽到這裡,在被告席上掙扎起來。
“賤人!你騙老子!你不得好死!”
白月月也不甘示弱,尖叫著回罵。
“你個窩囊廢!沒錢裝什麼大尾巴狼!”
兩名法警上前,將扭打互罵的兩人強行按倒。
下午三點,合議庭宣讀終審判決。
趙明皓犯職務侵佔罪、合同詐騙罪、縱火未遂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白月月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連帶拍賣那輛用我的錢買的寶馬車,全額返還我的首付款。
法槌落下,趙明皓癱倒在椅子上。
被法警押解出法庭時,他拼命扭頭看我。
“安安……我後悔了……我真的後悔了……”
我坐在原位,整理著手裡的大衣,沒看他。
遲來的懺悔,連垃圾場裡的餿水都不如。
走出法院大門,秋天的太陽曬在臉上,很暖和。
沈淵靠在車門邊,手裡拿著一個絲絨盒子。
“去哪?”
“去當鋪。”我接過盒子,摸了摸上面的紋路,“幹一件早該幹完的事。”